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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格林美”)以《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上市环境保护核查的请示》(深格高新函字[2008]02号)向我部申请上市环保核查。该公司按照要求向我部提交了环保核查技术报告、招股说明书及其他相关材料。湖北省、广东省环保局分别向我部报送了环保核查初步意见。 按照我部《关于对申请上市的企业和申请再融资的上市企业进行环境保护核查的通知》(环发[2003]10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重污染行业生产经营公司申请上市或再融资环境保护核查工作的通知》(环办[2007]105号)要求,本次上市环保核查范围为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具体情况见附表。 经核查,该公司基本符合上市公司环保核查有关要求,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深圳格林美在我部及相关省级环保部门政府网站、中国环境报、企业所在地地级以上主要媒体公示10天。公示期间,我部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我部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公示日期:2008年5月6日-5月15日 公示期间设立下列举报电话和信箱: 电 话:010-66556089 66556277 传 真:010-66556244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 编:100035 电子邮件:csc@sepa.gov.cn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二〇〇八年五月六日
表1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核查范围内企业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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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公司名称 |
所在省市 |
主要生产工艺和生产规模 |
与母公司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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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省深圳市 |
通过化学工艺溶解、萃取、反萃取和物理 |
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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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原工序。中试规模50t/a超细镍粉及50t/a超细钴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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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 |
湖北省荆门市 |
通过化学工艺溶解、萃取、反萃取和物理还原工序。年产1000吨超细钴镍锌粉体材料及镍合金 |
全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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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钴镍资源的循环利用及相关钴镍高新技术产品 |
募投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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