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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洁生产管理人员培训班在厦门、北京举办
2008-01-29
     
 
  为进一步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促进“十一五”减排目标的完成,国家环保总局污控司继2006年在青岛举办清洁生产管理人员培训班后,于2008年1月10日—11日和1月21日—22日,分别在厦门、北京举办了两期部分省、市环保局清洁生产管理人员培训班,完成了对全国环保系统清洁生产管理人员全面、系统的培训。
  
  国家环保总局污控司李新民副司长在培训班上强调,清洁生产是实现节能减排的重要手段,清洁生产审核是实施清洁生产的前提和基础,是节能减排的重要抓手和切入点,是完成节能减排目标、加快环保历史性转变的突破口,履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是环保部门的法定职责。
  
  此次培训的主要内容有:清洁生产政策法规概述、清洁生产的工作进展、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的程序与管理、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技术方法、地方环保局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工作经验介绍等。
  
  培训期间,学员们还分组讨论了即将出台的、指导环保系统下一步结合污染物减排目标、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重要文件—《关于在节能减排工作中进一步加强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大家结合各省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推进的经验,就目前如何将清洁生产工作与节能减排结合、如何有效开展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等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过程中存在的实际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分析,提出了宝贵的建议。学员们表示,今后要抓住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重点抓好“双超”、“双有”企业的强制性审核工作的实施,加强全过程监控;同时要加强执法力度,加强宣传,加强对咨询队伍管理,完善地方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配套环境管理制度的建设。
  
  来自河北、云南、广东等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辖区内地、市级环保局有关人员共100余人参加了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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