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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力军副局长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区授牌仪式上的讲话
2006-11-23
     
 

20061123日)

同志们:

根据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的申请,上海市环保局的推荐,经过严格的考核、验收、公示和审查,国家环保总局已正式命名浦东新区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区(环发[2006]12号)。在此,我代表国家环保总局,向浦东新区各级领导和全区人民表示热烈的祝贺,祝贺你们通过辛勤工作和不懈努力,赢得了目前我国城区环境保护工作的最高荣誉。同时也借此机会,对你们为我国环境保护事业做出的突出贡献表示衷心地感谢。

浦东新区是上海市乃至全国经济、金融、贸易和航运四大中心,是上海现代化建设的缩影中国改革开放的象征。新区成立以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生态浦东、和谐城区的理念为统领,以创模工作作为实施城区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有力抓手,建立了扎实有效的创模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在产业结构调整、城区布局优化、环境综合整治、环境宣传教育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经济社会环境走上了健康协调发展之路,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作出了有益探索。

概括起来,我认为浦东新区的创模工作体现了四个特点:

一、夯实工作基础,稳步推进创模。

浦东新区的创模工作起步很早,1999年就在全国率先启动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区工作。7年来,面对经济高速发展、城市化进程快速推进、人口加速聚集、环境容量有限、资源承载力紧张等巨大压力,区委、区政府以创模为目标,坚持环境与经济互惠共赢,坚持党政一把手负责,环境保护实绩考核,建立了良好的“分工负责、协调落实、考核评比、监督管理”的创模机制,按照“打牢基础、全面整治、重点突破、巩固提高”四个阶段稳步推进创模工作,城区环境品牌不断凸现,先后荣获国家园林城区国家卫生区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全国文明城区等诸多国家级荣誉,为实现创模目标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加大环保投入,提升环保能力

在环境建设中,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强度投入,涌现出一批处理工艺和规模居于全国领先水平的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了“碧水、蓝天、宁静、绿化、工业园区循环经济试点”等创模十大工程,使城区大气、水体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良好。环境管理能力显著提高,环境监测大楼、数字环保、污染举报处理迅速反应系统、固废专业化管理等在全国均有示范作用。建区16年来,浦东新区依托环境、养育环境、利用环境,使环境成为吸引人才、支撑产业、发展事业的重要资源,并从环境保护中获得了丰厚的回报。

三、调整产业结构,优化经济增长。

浦东新区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按照规划先行、科技先行、环境先行的发展方针,坚持设置绿色门槛,确立三、二、一产业发展战略,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加大国家级开发区建设,制定产业导向,积极谋求“节能、降耗、减污、增效”,不断优化经济功能结构和产业空间布局。创模七年多来,二三产业同步增长,在国内生产总值年均递增19.2%的情况下,全区环境污染物排放总量却大幅削减,主要工业污染物单位工业增加值排污强度和万元GDP能耗、水耗逐年下降,并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实现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双赢”。

四、人人共同参与,环保深入人心。

浦东新区在政府、环保部门、各委办局、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社区、学校和新闻媒体之间构筑了“活动、对话、监督、介入、法治、网络”六大平台,定期举办区长网上办公会议和市民环境论坛,开通浦东环境网,公众广泛参与创模。深入开展创模进社区、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窗口的“五进”活动,形成了多位一体的立体化环境宣传教育网络,人人参与,创环保模范社区,建生态浦东、和谐城区,让浦东生活更美好等理念家喻户晓,营造了浓厚的创模氛围,形成了具有浦东特色的环境文化。

浦东新区经过多年不懈努力,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就,这不仅对促进浦东新区各项事业的发展起到重大的推动作用,而且为直辖市城区创模工作积累了经验,浦东新区是改革的试验田,浦东创模成功,无疑是在我国创模史上添上了浓重的一笔,对于进一步推动我国长三角经济发达地区和沿海开放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示范作用。

国家环保总局开展的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活动始于1997年。迄今为止,全国657个城市中已有63个城市和5个直辖市城区获得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区)的荣誉称号,直辖市1个,省会城市7个、副省级城市10个、地级市(区)29个、县级市23个,直辖市的城区5个。

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区)是当今我国城区环境保护的最高荣誉,所有获此荣誉的城区都获得了一笔巨大的无形资产。但是,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区)也不是终身荣誉。国家环保总局每三年对已获得模范城市称号的城市(区)要按照现行标准进行一次复查。已获得模范城市(区)荣誉称号的政府,要始终保持先进性,继续以环境维权促进社会公平,以生态平衡推进社会和谐,以环境文化丰富精神文明。

目前,国家环保总局已经下发了十一五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将于200711日开始执行。新指标对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区)应成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第六次全国环保大会精神的模范,成为严格执行各项国家环境保护和生态保护法律法规的模范,成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模范。对于浦东新区来说,获得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区称号,既是一个新的起点,又更多了一份责任。保持这个荣誉,对浦东新区提出了更大的挑战。

为了进一步巩固、深化和提高国家环保模范城区的创建成果,使浦东新区站在新起点,再创新优势,实现新跨越,在此,我再提出三点希望:

1、要继续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环境、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按照一个作用三个区(即示范带头作用,改革开放先行先试区、自主创新示范引领区、现代服务业核心集聚区)的功能定位,坚持环境优先,根据经济水平、资源禀赋、环境容量等因素,制订切合实际的城区发展战略和环境保护规划并加以实施,以污染治理化解环境压力、以资源节约优化经济发展、以环境友好促进社会和谐,切实推进清洁发展、节约发展、安全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2、要以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为总体目标,在全社会树立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伦理价值观念,积极推进有利于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消费方式,引导市民形成科学环保的生活习惯和消费行为,向环境不友好行为挑战,形成人人关心环境、保护环境、监督污染行为的文明风尚,营造全社会崇尚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氛围。

3、要创新环境管理机制,彰显自身特色,始终走在全国环境保护工作的最前列。要积极地在环境保护管理的体制机制等方面大胆创新,勇于实践,更多地运用法律的、经济的和技术的手段,提升环保管理水平,向着与国际接轨的环保模范城区迈进。坚持城乡统筹发展,区域和谐发展,将创模过程中形成的先进的管理经验和手段向所辖镇街延伸扩展,发挥模范城的辐射和带动作用,构筑更强的区域优势和提高国际竞争力。

今年418日,上海浦东新区成立16周年之际,浦东区委、区政府提出了将“环境优先”作为浦东今后的发展方针,努力建设生态城区,充分发挥“示范、辐射、带动”作用。

我们相信,在上海市市委、市政府的指导和支持下,在浦东新区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区人民的共同努力下,浦东新区将在建设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环境友好型社会中为全国做出表率,率先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生态城区的宏伟目标!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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