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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规划》简介
2004-08-25
     
 
   

  马鞍山是一座新兴工业城市,地处长江下游南岸,东北与六朝古都南京接壤,西南与长江商埠芜湖毗邻,是安徽的东大门、皖江第一站,临江近海,紧邻经济发达的长江三角洲,位于南京都市圈的核心圈内,地理位置优越。马鞍山市是20世纪50年代后期崛起的新兴钢铁工业城市,辖当涂县、花山区、雨山区和金家庄区。经40多年发展与建设,马鞍山已由原来名不见经传的小村庄发展为GDP达192.5亿元,总面积1686平方公里,总人口124万人(其中市区301平方公里,市区人口56.4万人)的现代化新兴工业城市。

  马鞍山城市环境优美,地理位置独特,形成了"九山环一湖、翠螺出大江"独特的城中有园、园中有城的城市风光。相继获得“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全国十佳绿化城市”、“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全国科教兴市先进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称号。

  马鞍山市在新的发展中,将进一步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具体是树立“三个发展观念”即:树立区域整体观、坚持可持续发展观、突出生态环境观。同时在发展总目标中提出“将马鞍山建设成为经济繁荣、产业结构合理、人民生活富裕、科教发达、社会文明、环境优美的现代化工业城市,成为长江三角洲经济圈里重要一员和安徽省经济最发达的城市之一,以及与长江三角洲互动发展的现代加工制造业基地、绿色食品基地和休闲旅游基地。将马鞍山建成为生态型的滨江山水园林城市。正是基于城市新的定位,安徽省政府要求马鞍山市要在“十五”期间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2001年,市第六次党代会提出了到2005年把马鞍山市建成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奋斗目标。2002年8月市委、市政府印发《马鞍山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实施方案》,召开了全市动员大会,成立了以市长为首的领导小组。同年10月,市政府向国家环保总局报告开展创建工作。

  根据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和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两个率先”发展目标,兼顾与城市总体发展规划以及其它已有的社会、经济、环境规划的关系,依照全面达标、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可操作性强和规划指导、工程落实等原则,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规划编制纲要》要求,马鞍山市创模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编制了《马鞍山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总规划》。其指导思想是“统一规划、分步实施、重点突出、整体推进、统一领导、分工负责、条块联动、持续改进”,使整个创模工作在《规划》蓝本的指导下,有目标、有计划、有步骤的扎实推进。

  《马鞍山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规划》共分《总规划》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环境污染控制规划》、《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城市生态建设规划》、《环境管理能力建设规划》、《环境宣传教育规划》、《马钢工业污染控制规划》7个专项分规划。并于2004年4月19日在北京初步通过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组织的专家评审。

  《马鞍山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规划》包括了以下主要内容:

  1、全面分析城市社会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现状与趋势;

  2、分析城市发展状况与模范城市考核标准的差距,分析创模工作的可行性;

  3、确定创模规划目标,比较创模规划目标与城市总体发展规划以及其已有的各种规划目标之间的相互关系;

  4、根据创模规划的总体目标和阶段目标,确立创模的主要任务、工作机制;

  5、围绕实现创模规划目标和落实主要任务,制定专项规划;

  6、针对专项规划制定详细的重点工程方案、投资方案和保障措施,形成行动计划;

  7、对创模规划进行预期效益评价;

  8、获取“模范城市”荣誉称号后的持续改进计划。

  创模规划是指导城市人民政府有效开展创模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城市开展各项创建工作的依据,同时也是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对模范城市进行考核和复查的重要依据,马鞍山市将依据《规划》,脚踏实地的扎实奋斗,为早日建成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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