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邛崃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请示
2008-04-29
     
 

邛府〔2008〕32号


  
国家环境保护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以下简称《决定》)关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生态文明、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巩固和深化我市创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和四川省环保模范城市成果,大力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创建环保模范城市(区县)暨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持续改进工作的通知》(成府发〔2006〕38号)文件精神,按照邛崃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邛崃市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双创”目标,我市计划用3年左右时间,在成功创建四川省环保模范城市(简称“创省模”)的基础上,启动、推进并完成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按照原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印发〈“十一五”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与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环办〔2006〕40号)要求,现将我市基本情况、创模可行性分析及创模工作重点请示如下,请审查。
  
  一、基本情况
  
  (一)市情概要。
  
  邛崃,地处成都平原西南部,全市幅员1384平方公里,辖24个镇乡,人口65万。邛崃是四川省首批命名的历史文化名城、巴蜀四大古城、四川省重点规划建设的16个中等城市之一,邛崃山脉与川西平原缓冲分布带,为长江上游及成都市西南部重要的生态屏障,先后荣获国家级生态示范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四川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及成都市文明城市等称号。2007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77.04亿元,同比增长13.5%,人均地区生产总值12608元;实现工业增加值25.2亿元,同比增长23.7%,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完成19.3亿元,同比增长30.5%;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07家,年产值或销售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31家。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914元、同比增长12.3%;农民人均纯收入3431元、同比增长11.3%。近年来,邛崃市大力实施“工业强市、开放富市、旅游兴市”战略,扎实抓好“三镇两区一带”(临邛、羊安、平乐重点镇,工业集中发展区、现代农业示范区,文化生态旅游产业带)建设,倾力打造一流人居环境,积极营建望山亲水的山水园林城市,独具生态园林特色的都市新区格局初具规模。
  
  (二)环保工作。
  
  长期以来,邛崃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工作,在发展中寻求保护,在保护中探索发展,初步探索出一条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的科学发展道路。特别是近年来,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成都市创建“成都地区环保模范城市群”(城乡环保一体化833+1工程)的总体部署,以创模活动为载体,以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统揽,以资源利用强市、现代农业强市、文化生态强市为目标,牢固树立环境也是核心竞争力的理念,整体推进环保模范城市创建。截止2007年底,通过总量减排工程,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三项主要污染物完成的削减量分别占“十一五”期间削总量的35.13%、66.16%、2.32%,初步实现了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的共建双赢。
  
  (三)创模绩效。
  
  在创省模期间,相继开展的以管网建设、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城市绿化等一系列“环保基础工程”,以大气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的“蓝天工程”,以南河河道整治为重点的“碧水工程”,以噪声污染整治为重点的“宁静工程”,以市容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的“靓丽工程”等5大创模重点工程,使生态环境质量得到进一步优化与提升。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95%以上,城区SO2、NO2、PM10年日均值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境内河流水质逐步达到功能区考核要求。四川省环保模范城市考核验收组认为:邛崃市创新了将环境保护同生态旅游相结合、把环境保护融入生态资源开发利用和当地生产生活的“革命老区+生态强市”之可持续发展“红+绿”邛崃模式,助推了邛崃创模全面达标,极具区域性示范效应,使邛崃市成为一座发展迅速、潜力极大的生态型城市,初步实现了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双赢。2007年12月21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授予遂宁市等6市(区)四川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区)称号的决定》(川府函〔2007〕269号),授予邛崃市首批四川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荣誉称号。
  
  二、对标情况
  
  根据原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印发〈“十一五”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与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环办〔2006〕40号)、《关于印发〈“十一五”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指标及其实施细则〉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环办〔2006〕36号)和《关于印发“十一五”“城考”和“创模”考核指标及其实施细则补充说明的函》(环办函〔2006〕708号)等规定,对照国家环保模范城市32项考核指标,邛崃市2007年度达标23项,不达标9项,达标率约为71.88%。
  
  (一)基本条件。
  
  我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成绩位居全省前列,2006年为全省第3名;近三年辖区内未发生过重大、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环境保护投资≥1.7%的考核要求。
  
  (二)考核指标。
  
  1.社会经济。2006至2007年,经济持续增长率为13.5%,高于全国平均增长水平11.4%;2007年,市区人均GDP为1.26万元,低于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人均GDP为1.5万元标准;人口与计划生育年度计划完成率为100%,达到考核标准;2006年万元单位工业增加值排放强度COD、SO2分别为0.0084吨/万元、0.007吨/万元,工业废水、工业烟尘分别为35.058吨/万元、0.0026吨/万元,小于全省城市平均水平。
  
  2.环境质量。2006年至2007年,全市城区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三项主要污染物年日均值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2008年1月起,已正式采用空气自动监测子站监测API指数;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城市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均为100%,且城区内无劣Ⅴ类水体;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60分贝,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70分贝,均达到考核标准。
  
  3.环境建设。2007年,受保护地面积占国土面积比例为11.7%,达到考核标准,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4.38%,低于标准0.62个百分点;城市污水处理率为75.2%,低于标准4.8个百分点;重点工业污染源废水排放达标率为99.35%,工业烟尘、粉尘、二氧化硫达标率分别为98.3%、98.79%、98.82%;城市清洁能源使用率86.76%;机动车年检合格率为92.55%;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100%;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为100%,无危险废物排放;达到考核要求。
  
  4.环境管理。我市已落实城市环保目标责任制和党政“一把手”环保政绩考核机制,制定了省级创模规划并分解实施,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规划编制正式启动,实行了环境质量公告制度;建设项目“环评”制度达到100%,“三同时”制度执行率达到100%,规划环评尚未开展;通过结构减排、工程减排、管理减排等措施按期完成总量控制计划,确保“十一五”总量减排目标的实现;环保机构独立建制,监测、监察部门标准化建设还未达到国家标准;2007年,我市公众对城市环境的满意率≥85%;中小学环境教育普及率≥85%;制定了《邛崃市镇乡环保工作考核办法》,城市环境卫生工作基本落实到位,城乡结合部及周边地区环境管理基本符合要求。
  
  (三)参考指标。
  
  开展了创建国家环境友好企业、绿色社区、绿色学校、国家生态示范区、环境优美乡镇等活动。但我市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尚未开展,将尽快安排落实。
  
  三、工作重点
  
  邛崃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十分珍惜创省模成果,已将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写进了2008年度《政府工作报告》。作为邛崃市四川省环保模范城市持续改进第一轮三年行动计划的核心工程,邛崃市在成功创建首批四川省环保模范城市的基础上,正式启动了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活动。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的创模领导小组,印发了《邛崃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方案》、《邛崃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网络目标分解》等一系列文件,正在组织编制新一轮的创模规划,将尽快报请环保部组织评审,各项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顺利推进。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践行绿色政绩观,以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为总体取向,紧紧围绕全国、全省、成都市的中心工作,以规划为龙头,目标管理为抓手,节能减排为主线,环境保护“三个转变”为契机,控制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根本出发点,以城市环境保护为综合整治重点,流域环境建设为生态功能走廊,区域横向联动为生态文明纽带,加快推进结构调整,加快优化城市功能布局,强力推进清洁生产,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全面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二)总体目标。
  
  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将邛崃市建设成为“经济快速发展、环境清洁优美、生态良性循环”的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形成“成都地区环保模范城市群”示范带的放射轴与生态辐射体系,支撑全域成都“极核辐射、整体推进、多点支撑、以点带面、成片收获”的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新格局,逐步实现区域经济区和生态辐射区同轴联动与协同发展的区域性大生态格局,逐步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整体提升区域可持续发展综合能力,努力开创又好又快发展崭新局面,为实现资源利用强市、现代农业强市、文化生态强市目标,构建优良的可持续发展平台与生态文明支撑。
  
  (三)工作原则。
  
  坚持经济建设、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原则,实现经济、社会、环境三个效益的统一,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坚持保护城镇特色、满足城镇功能需要的原则,实施城镇环境综合整治,改善城镇环境质量;坚持突出重点、全面推进的原则,实行污染全过程控制,解决城镇主要环境问题;坚持城乡统筹、环保优先的原则,整体兼顾城市与农村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实现城乡环保一体化;坚持扬长避短、优化资源合理配置的原则,发挥区位优势,科学利用、妥善保护环境资源;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的原则,利用市场机制,拓宽资金渠道,循序渐进、持续发展;扎实做好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工作,确保实现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如期完成,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坚持强化监管、部门协同的原则,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手段,确保保护环境基本国策的贯彻落实。
  
  (四)实施计划。
  
  1.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在更高起点、更广范围、更深层面上全面推进和深化环境保护工作,形成规模联动优势,产生区域生态效应,将城市建设成为环境保护的首善之区,将生态文明构建成为富民兴邛的首善优势。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镇(乡)政府、市级部门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责任”的城乡环境管理体制,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确保各项任务逐项分解,逐级落实,按期完成,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实施、部门分工负责、环保协调监管、全员一岗双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合力共建环境保护新机制,上下联动、政企合力、城乡互动,确保实效。
  
  2.统筹规划,合力共建。
  
  ——启动阶段(2008年):将城市建设成为环境保护的首善之区,将生态文明构建成为富民兴邛的首善优势,是我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总体工作取向。随着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深入推进,创模活动已经成为城市环境管理的优质载体和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战略性措施。通过创模活动,使城市的环境保护联动机制逐步完善,综合整治持续深入,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我市将在宣传发动、规划编制和下发各专项目标、专项工作计划并倒排进度、组织实施等方面持续加大力度,使创模活动保持良好开端。在工作中,牢牢把握“2个定位”(一是明确创模活动在环保重点工作中的定位;二是明确环保部门在创模工作中的定位),将创模活动作为落实国务院《决定》和促进节能减排的有力抓手,突出抓好污染控制节能减排“一个重点”,努力办好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和完备的环境执法监督服务体系建设“两件大事”,切实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总量控制制度、环保目标责任制“三项制度”,发挥环保模范城市的导向作用。
  
  ——攻坚阶段(2009年):开展以治水、治尘、治脏、植绿、减排(即“三治一植一减”)为核心内容的创模“311工程”,加快环境综合整治及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进度,稳步推进节能减排项目完成,加大环保能力建设投入。将总量减排任务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实行政绩考核“一票否决制”,并与年度目标绩效考评直接挂钩,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创优和奖惩的重要依据,严格责任追究。通过创模攻坚推动总量减排,确保到2010年底,全市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控制在4000吨以内,削减率52.76%(静态削减4466.9吨,动态削减7798.89吨);氨氮排放总量控制在450吨以内,削减率28.99%(静态削减183.69吨,动态削减423.79吨);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在2660吨以内,削减率15.2%(静态削减477.83吨,动态削减477.83吨),全市环境质量稳定达标。在工作中,努力争当“3个模范”(一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和促进节能减排工作的模范;二是严格执行国家各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的模范;三是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模范),发挥环保模范城市的示范作用。
  
  ——自查评估阶段(2010年):汇总3年创模资料,对照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标准进行自查、自纠及整改,编写创模工作报告和技术报告,整编技术资料,力争2009年底或2010年初申请国家技术评估与考核组验收。在工作中,切实做到“3重3实”(一是重过程,坚持实事求是,真抓实干;二是重特色,创模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建设、历史文化等有机结合,推动重点工作,体现自身特点和先进性、示范性;三是重解决热点和难点问题,确保创模过程信息公开,随时处理举报问题,为民办实事、办好事、办难事。坚持不搞花架子的务实、不弄虚作假的真实、有计划有步骤的扎实),发挥环保模范城市的惠民作用。
  
  3.公众参与,共建共享。建立以政府主导、市场推进的环境保护投融资机制,加大环境保护投入,加快环境基础设施、环保监管能力等建设。建立和完善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机制,广泛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教育,将环境法制教育纳入“五五”普法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和社区文明建设,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导向作用,突出“四?二二”地球日、“六?五”世界环境日、文君文化节、社区广场活动等重点宣传活动,大张旗鼓地宣传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继续开展生态示范村(镇、园)和“环境优美乡镇”创建工作,深化“绿色机关”、“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环境友好企业”等系列创建活动,全方位提高各级领导和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生态文明意识和环境法制意识,形成公众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共建共享环保模范城市创建成果。
  
  经过近两年来的创模实践,邛崃人居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以人为本”的环保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发展空间与投资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城市整体形象品位得到新的提升,区域经济社会得到持续快速发展。但与先进城市相比,仍有不足之处;与国家标准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我们将以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为契机,进一步提高认识,完善环境与发展的综合决策机制;进一步夯实基础,巩固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成果;进一步固强补弱,努力谋求城市发展的创新突破。以饮用水源保护为首位,以节能减排污染物总量控制为核心,以城乡大气和水环境综合整治为手段,以改善城乡环境质量为目的,举全市之力,城乡互动,上下联动,力争在“十一五”末把邛崃市初步建设成为“经济快速发展,环境清洁优美,生态良性循环”的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早日把邛崃建设成为天蓝、地绿、水清、人和的生态家园,为“还两江清水、还一片蓝天”,建设“生态四川”和“成都地区环保模范城市群”做出应有的贡献。
  
  特此请示。
  
  附件:邛崃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对照表


  二○○八年四月十九日


主题词:环保  邛崃  创模Δ  请示
  
抄送:环保部政研中心,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四川省环保局;成都市政府办公厅,成都市环保局,成都市环委办。
  
附件:邛崃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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