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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道溪 (2007年2月4日)
近年来,泉州市委、市政府在加快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过程中,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妥善处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加大环境综合整治力度,既实现了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又较好地推进了环境保护建设,环境质量不断提高,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格局进一步呈现。国家环保总局把“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这一殊荣授予泉州,这是全市人民共同的荣誉和骄傲,是国家环保总局、省环保局精心指导的结果,也是全市各级各部门多年不懈努力、扎实工作的结果,是全市人民积极参与、共同奋斗的结果。 创模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我们将以此次授牌为新的契机,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更加突出环保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位置,一如既往,再接再厉,落实“创模”持续改进计划,进一步强化各项措施,深化工作力度,巩固、拓展“创模”成果。特别是要以国家新颁布的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考核指标要求为指导,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促进城市环境建设和治理工作再上新台阶;以建设生态市为目标,充分发挥“创模”工作的辐射和带动作用,进一步将创建工作向各个县(市、区)和农村地区扩展延伸;以创新为动力,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把泉州市建设成为经济发达、环境优美、人居适宜、充满活力的海峡西岸经济区现代化工贸港口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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