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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5月15日)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动员大会,动员全市上下进一步统一思想,统一行动,切实做好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工作,确保创建目标的如期实现。刚才,联亭同志对创模工作作了详细的动员部署,我完全同意。随后,雁红书记还要作重要讲话,请大家认真贯彻落实。现在,我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振奋精神,切实增强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 近年来,我市的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环保意识明显增强,环境质量有效改善,国家园林城市、优秀旅游城市和山西省环保模范城市的创建目标圆满实现。为了进一步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市委、市政府审时度势,自加压力,把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作为“十一五”期间“1165”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提出了到2008年力争把我市创建成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奋斗目标,要求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以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战略思想为指导,积极行动起来,攻坚克难,拼搏进取,努力打胜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这一仗。为此,全市上下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 首先,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是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做到这一点,必须有一个良好的人居环境。我们提出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就是要为人民群众营造一个优良的人居环境,让人民群众呼吸上清洁的空气,喝上干净的水,吃上放心的食物。因此,抓好环境保护工作,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是人本理念的直接体现,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正像我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所讲的那样,作为一个典型的资源型城市,资源型产业为我市区域经济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一方水土养了一方人;反过来,我们也必须切实注重产业发展与资源节约和生态保护相协调,一方人也必须护好一方水土。这是各级政府的责任,也是全市人民的责任。 其次,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是提升城市品位、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的重要举措。当前,随着交通条件的全面改善,我市作为山西走向中原重要门户和对外开放桥头堡的地位正在加速形成,区位优势更加凸现。但我们必须看到,区域经济的竞争,既有硬环境的竞争,更有软环境的竞争。在硬环境中,不仅是城市基础设施的竞争,而更多地体现为大气质量、人居环境的竞争。创建环保模范城市是一个载体,目的是塑造城市形象,打造城市品牌,提升城市品位,是改善发展环境、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的重要途径。从这个意义上说,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就是抓环境,就是抓机遇,就是抓发展。 第三,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是构建和谐晋城、推进协调发展的迫切需要。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环境指标已成为发展质量的基本指标之一,健康和高质量的生活环境已成为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我市“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44项主要指标中,就包含了单位地区生产总值污染物排放总量、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城市污水处理率、城市集中供热率等10项环境指标。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最直接的效果就是要通过改善人居环境,达到既要“金山银山”、也要“绿水青山”的目的。 总之,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是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增强城市竞争力,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有效途径,是民心所向、发展所需、形势所迫。因此,我们一定要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市委、市政府的部署上来,把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环境问题解决好,走出一条资源型地区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新路子,切实推进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工作。 二、认清形势,突出重点,切实把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抓在手上 刚才,联亭同志在动员报告中对照国家环保模范城市32项考核指标,分析了我市创建工作的有利条件和不利因素,讲得很透彻。对我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面临的形势,我想可以用十二个字来概括,就是“基础相对扎实,差距仍然不小”。 说“基础相对扎实”,是讲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对环境保护工作高度重视,始终坚持把环境保护作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重要内容,列入发展规划,加大资金投入,强化监督管理,实行综合治理,为创建工作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奠定了一定的基础。2003年我市在全省率先实施“蓝天碧水工程”以来,城市环境质量逐年改善。市区空气质量二级以上天数由2001年的28天增加到2006年的293天,位居全省第一。今年截止昨天达到115天;东、西两河综合治理圆满完成,并荣获“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为市民提供了一个休闲娱乐的好去处;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和巴公工业废水处理厂投入使用,晋煤集团生活污水处理厂和市生活垃圾处理无害化处理厂也已完成主体工程,即将全面投用。特别是国家园林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先进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和山西省环保模范城市的成功创建,进一步完善了城市基础设施,推动了环境保护工作,为我们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可以说,目前我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条件和时机已经成熟。 说“差距仍然不小”,是指我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工作还存在许多不足,32项考核指标有三分之一左右不达标,而且一些指标差距还很大。比如,市区空气质量二级以上天数虽然逐年增加,但空气的整体质量仍然不高,2005年我市因空气质量劣于国家三级标准而上了 “黑名单”。还有全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综合能耗、城市集中供热率、供气率等都是硬指标,我们的差距还不小。这些问题和差距告诉我们,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需要继续付出艰苦的努力,需要做好打攻坚战的思想准备。 综上所述,我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有利条件和不利因素同在,机遇和挑战并存。面对成绩我们不能骄傲自满,面对困难我们不能丧失信心。只要我们扬长避短,因势利导,花大力气,下大功夫,就一定能够化被动为主动,变不利为有利,把我市的创建工作落到实处。这里我重点强调三个方面: 第一,要牢固树立在保护环境中求发展的理念。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在推进经济发展中,充分考虑资源环境的承载能力,统筹考虑当前发展和未来发展的需要,努力实现速度、质量和效益相协调,实现人口、资源和环境相协调。具体讲,就是要落实好温家宝总理在全国环境保护大会上强调的“三个转变”:一是从重经济增长轻环境保护转变为保护环境与经济增长并重,在保护环境中求发展;二是从环境保护滞后于经济发展转变为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同步,做到不欠新帐,多还旧帐,改变先污染后治理,边治理边污染的状况;三是从主要利用行政办法保护环境转变为综合利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办法解决环境问题。“三个转变”突出了“并重”、“同步”和“综合”,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因此,我们要进一步强化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抓环境保护就是抓发展的意识,在保护环境中推进发展,在加快发展中保护环境。 第二,要不折不扣地完成好降耗、减排目标。降耗、减排是考核经济社会发展的约束性指标,也是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主攻目标,各级各部门必须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一是要下大力气推进节能降耗。围绕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要率先推进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市区各社区、企业要加快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社区(企业)建设步伐,推进节能、节水、节电、节材和资源综合利用,推广清洁生产,实现绿色消费,最大限度地减少污染物排放。二是要下大力气关停搬迁市区重污染企业。由于历史原因,市水泥厂、二化、春光电厂等10多个工业企业分布在市区及其周边,虽然这些企业近年来进行了污染治理,也做出了很多牺牲,但这些企业的排污所占份额仍然很高,如果不采取断然措施,难以从根本上改善城市环境质量。有关企业一定要从广大市民的根本利益出发,坚决按照关停搬迁的总体安排,该关的关,该搬的搬,该转产的转产。三是要下大力气提高集中供热率和供气率。目前,我市集中供热率只有48%,集中供气率只有16%,还有很大一部分市民生活、取暖靠燃用散煤或型煤,是制约我市空气质量改善的第二大因素,也是我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主要难点。这要求我们必须抓好集中供热、供气工程建设,今年要完成集中供热四期扩容工程,抓紧建设集中供热五期工程,新增供热能力180万平方米。市区煤层气综合开发利用项目年底要具备供气条件。四是要下大力气严把建设项目环保准入关。“十一五”期间是我市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新上项目的集中期,要求我们必须处理好发展与环境的矛盾,把好新上项目环评关,所有新上项目的环保设施和工艺必须达到全国领先水平,所有热电项目必须按期完成脱硫任务。同时,要加大对违法排污行为的监管和查处力度,确保污染物排放达标。 第三,要继续整治市区环境脏乱差问题。城市环境卫生状况体现城市的“脸面”,改变城市环境脏乱差问题,不仅是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首要任务,也是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重要任务。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把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安排,科学组织,以提高市民文明素质为基础,以改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城市整体功能为重点,以完善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制度为手段,加大对背街小巷、城中村、集贸市场和城乡结合部的环境卫生整治力度。要建立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的长效机制,彻底解决城市环境卫生管理上存在的头痛医头、脚痛医脚,采取临时措施多、建立长效机制少,突击检查多、经常化管理少等问题。要进一步完善城市环卫体制市场化改革,全面放开道路清扫、垃圾清运和公厕保洁市场,变“以钱养人”为“以钱养事”,下大功夫解决城市环境脏乱差问题。 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目标如期实现 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时间紧,任务重。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创建目标如期实现。 一是要加强领导,整体联动。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创建工作,切实肩负起创建责任,完成好创建任务。凡是创建工作涉及到的事,各级各部门都要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尽职尽责,主动服务。驻晋城的所有部门和单位,都有义务参与创建活动,承担创建责任,绝不允许出现空档和死角。特别是各责任单位要迅速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和具体的行动措施,细化、量化创建工作的目标、任务,逐项逐条分解,明确工作标准,定出时间表,列出进度表,排出每月、每季度要抓的工作重点、要完成的工作任务和要达到的工作目标,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确保创建工作件件有人抓,事事有落实。要认真对照工作任务,看一看我们哪些做到了,哪些没做到,差距有多大,任务有多重。对于已经达标的,要进一步巩固提高;对于不达标的,要尽快采取过硬措施,早计划,再部署,迎头赶上,决不能因为某项工作的失误,拖了全市创建工作的后腿。 二是要宣传发动,社会参与。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广泛发动社会参与是搞好这项工作的基础和先决条件,社会的参与程度和人民群众的发动程度将最终决定创建工作的成效。因此,我们要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张旗鼓,大造舆论,宣传市委、市政府的决心,宣传各责任单位的举措,宣传广大群众的热情,营造“人人参与创模,共建美好家园”的良好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教育阵地,采用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宣传形式,使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活动更贴近群众,贴近生活,提高人民群众对创建活动的认识,坚定人民群众投身创建活动的决心,增强人民群众搞好创建活动的责任,把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调动起来、发挥出来,使他们理解创模、支持创模、投身创模、参与创模,真正成为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生力军。 三是要强化督查,严格奖惩。市创模领导组办公室要围绕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考核指标体系,按照目标任务责任分工,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明查与暗访、抽查与全面检查相结合等方式,加强工作督查,掌握工作动态,反馈工作情况,推动工作落实。对工作扎实、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大张旗鼓地表彰奖励;对创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责令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限期整改;对措施不力、行动迟缓,甚至消极应付、推诿扯皮而影响创建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进行责任追究。在国家有关部门组织的检查验收中,哪个地方、哪个单位、哪个责任人丢了分,就追究哪个地方、哪个单位、哪个责任人的责任。 同志们,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是一项光荣而艰巨的任务,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组织和动员一切力量,咬定目标,坚定信心,振奋精神,真抓实干,为早日实现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目标而努力奋斗!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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