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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为抓手 强力推进“蓝天碧水工程”
同志们: 今天,市委、市政府在这里隆重召开全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动员大会。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动员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迅速行动起来,积极投身到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活动中来,强力推进我市“蓝天碧水工程”,力争到2008年底实现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目标。下面,我讲四个方面的意见。 一、“蓝天碧水工程”取得显著成效,为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造了条件,奠定了基础 “十五”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环保工作,不断加大环保工作力度,2003年在全省率先实施了“蓝天碧水工程”,展开了一场声势浩大的环保攻坚战。一是关停了245家小煤矿、60多家小化工厂、700多家小冶炼厂,对 60家不能全面达标排放的重点工业企业进行了限期治理。二是加快城市和工业区基础设施建设。建成了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巴公工业园区废水处理厂、晋煤集团生活污水处理厂和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完成了黄华街西区城中村改造工程。三是大规模开展生态环境建设。积极开展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活动,城市绿化覆盖率、绿地率和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分别达到45.3%、43.2%和15.5平方米;建设了陵川县、沁水县两个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完成了对市区东西两河的治理改造,并荣获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四是全面开展了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实施了禁用散煤工作,取缔了市区分散采暖锅炉110余台,对宾馆、酒店、洗浴业常年运营的散煤锅炉改造为燃气、燃油或型煤锅炉;狠抓了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扬尘污染防治,对市区主要街道和部分公共裸露地面采取了喷雾降尘、喷洒抑尘剂和覆盖绿网措施;开展了机动车尾气和饮食业油烟污染治理工作,治理尾气超标车辆5000余辆,对1500余辆出租车实施了“油改气”,对市区104家宾馆、饭店、学校食堂的油烟污染进行了治理。“十五”以来,全市共投入环境保护与建设资金20多亿元,书记、市长对环保工作亲自抓,负总责,靠前指挥;市人大、政协加强监督,大力支持;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协同作战,狠抓落实;环保部门统一监管,扎实苦干,确保了各项环保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全市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对外形象发生了巨大变化。市区空气质量二级以上天数由2001年的28天、2002年的59天,增加到2003年的172天、2004年的192天,2005年的258天,2006年达到293天;综合污染指数由2001年的6.51下降至2006年的2.79,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三级标准,彻底摘掉了劣三级城市的“黑帽子”;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连年名列全省前列;2005年我市荣获省级环保模范城市称号;2006年市区二级以上天数在全省排名第一。 可以说,“十五”期间是建市以来环保工作力度最大、投入最多、成效最明显的五年,也是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环保意识不断增强,享受环保成果最多的五年。“蓝天碧水工程”的顺利实施,不仅为我市实现创建“四市”目标、扩大对外开放、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而且为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和其它创建目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认清形势,正视困难,充分认识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重要性和艰巨性 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是目前我国城市环境保护工作的最高荣誉称号。改革开放以来,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环境污染压力持续加大,突发环境事件频发,群体性环境事件呈上升趋势。为了改变这一现状,党中央、国务院提出了城市环境保护“要建成若干个经济快速发展、环境清洁优美、生态良性循环的示范城市”的要求。从1997年国家环保总局在全国开展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活动以来,全国各级城市积极响应,先后有72个城市(城区)荣获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称号。这些城市在对外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方面都呈现出强有力的发展势头。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作出的《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加强环境治理保护,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张宝顺书记在省九次党代会明确提出,要全面提升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建设更多的宜居城市,争取有一批城市进入全国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环保模范城市和生态园林城市行列,并要求我们晋城市要增强综合实力,挖掘城市内涵,建设高品位的区域性中心城市。 为了贯彻落实十六届六中全会和省九次党代会精神,实现我市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市委市政府审时度势,果断决策,在全市第五次党代会上确立了“1165”发展战略,提出奋力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目标,并于2006年10月中旬在全省率先向国家环保总局递交了创模申请。 提出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目标,通过艰苦的努力去赢得这项最高荣誉,是时代的要求、发展的需要、人民的愿望。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到: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伟大实践;是坚持以人为本,改善居民生存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重要举措;是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客观要求。有利于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的转变,有利于提高全社会的环境意识,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我们必须站在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到创模工作的重要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切实把各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实,确保创建目标如期实现。 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程序多、要求标准高、考核指标细,从开始到完成共有正式申请、制定规划、组织实施、省级推荐、技术评估等10多道程序。创建原则是自愿申报、标准公开、重在过程。创模指标共有32项,涉及到社会经济、环境质量、环境建设、环境管理四个方面,不仅要求创模城市完成各项环保工作指标,还要求基本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不仅要考核城市的空气质量状况,还对绿化工作提出了较高要求;不仅要求能耗指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还要求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不仅考核城市市区,还有13项指标涉及到全市六个县(市、区)。由于地理、气候条件的差别和产业结构的不同,我们创模的难度要比南方城市大得多。据了解,一些大中城市开展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已达8年之久,比如桂林市已创建8年,广州市已创建5年,但仍未通过国家考核验收。南方城市尚且如此,我市创模的难度可想而知。去年,继我市在全省首家申报创模之后,长治市也正式向国家环保总局进行了申报,据国家环保总局环境规划院专家透露,相邻的条件基本相似的两个城市不可能同时通过国家验收,必须在考核指标全面完成的基础上,具有鲜明的特色,才有可能优先获得命名。由此可见,我们晋城的创建任务十分艰巨。 对照《“十一五”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及实施细则》,我市的工作还有很大的差距。在32项考核指标中,我市虽然有21项指标已达到或基本达到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考核要求,但标准低、易反复,除1项指标需在验收时随机抽查,2项参考指标需纳入创模工作的全过程外,目前有8项指标差距较大。一是创模指标要求单位GDP能耗小于全国平均水平。2005年全国平均水平为1.22吨标煤/万元,我市为2.41吨标煤/万元,高出全国平均水平近一倍。我市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为4.55吨标煤/万元,全国水平仅为2.59吨标煤/万元,高出全国平均水平近一倍,作为发展中的资源型城市,两年内我市能耗要降到全国平均水平难度非常大。二是创模指标要求万元GDP主要工业污染物排放强度小于全国平均水平。目前我市主要工业污染物单位工业增加值排放强度除工业废水、COD排放达标以外,SO2排放强度和烟尘排放强度分别为61千克/万元和43千克/万元,与全国平均水平28.5千克/万元和12.5千克/万元相比,分别高出1倍和2.4倍。因此降低工业污染物排放强度,难度也不小。三是创模指标要求城市清洁能源使用率大于50%。清洁能源主要指油、气、电。考核指标要求清洁能源使用率考核范围不仅考核市区,而且要考核所辖各县(市)。目前,我市市区管道供气率仅有16%,各县(市、区)清洁能源使用率更低,因此要在短时间内实现这一指标难度也很大。四是创模指标要求城市集中供热普及率大于65%。2006年我市集中供热率仅有48%。五是在城市大气环境质量指标方面,虽然近几年来我们通过大力实施“蓝天工程”,市区大气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但是如果不能迅速改造、搬迁、关停市区及周边工业污染企业,不能大幅提高两供率,完成指标将受到较大影响。六是在城市环境卫生方面,创模指标要求创模城市要获得省级卫生城市,且基本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目前,市区及周边各种建筑垃圾、生活垃圾不能及时清运,乱堆乱放现象随处可见;城市街道机械化清扫率低,保洁不及时,路面尘土很多,机动车流量大,造成道路二次扬尘污染十分严重。市区及城乡结合部环境脏乱差问题突出,特别是景西路以西、古矿以北、牛匠一带等区域环境脏乱差问题更为突出。城市环卫工作没有建立稳定的长效管理机制。七是在环境安全方面,创模指标要求创模城市在近三年城市辖区内无重大、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制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这项指标国家实行一票否决。近两年来,丹河流域化工企业超标排污和突发性污染事件时有发生。如:2005年10月13日,高平晋丰化工厂由于违法试生产,造成大量高浓度含氨废水外排,致使泽州县北义城镇境内8个村庄8000多村民、700余头牲畜饮用水源受到污染,任庄水库发生大量死鱼现象;2006年6月16日晋城一化发生液氨泄漏事故,对本厂职工及附近百姓身体健康构成较大威胁;由于丹河污染,位于下游的河南省焦作市市民曾两次上书全国人大和国家环保总局。八是在中小学环境教育普及方面,创模指标要求普及率达到85%以上。要求全市有统一的中小学环境教育教材,并正式纳入地方课程,每年环境教育12课时以上。目前我市这项工作还尚未开展。由此可见,我市要实现创模目标还有很多工作需要做,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全市上下一定要认清形势,正视困难,充分认识到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重要性和艰巨性,进一步增强做好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以昂扬的斗志、必胜的信心、壮士断腕的胆略,采取超常规的手段,全力投入到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活动中,坚决打好打胜创模这场总体战,真正把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各项工作不断推向前进。 三、明确任务,突出重点,强力推进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各项工作 我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以改善环境质量和促进经济发展为出发点,以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为依托,以治理污染源为重点,进一步优化城市功能和产业布局,着力打造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提高人居生活环境质量。 总体目标是:力争到2008年,将晋城市建设成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 围绕上述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我们要着力抓好以下十项工作: (一)大力实施节能降耗 在今年的全国十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对节能环保工作提出了八方面要求,特别指出要坚决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积极推进节能减排,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节能环保产业,加大污染治理和环境保护力度。 节能减排是国家约束性指标,也是国家考核创模城市的刚性指标,更是我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最大难点。2006年,这两项指标国家、山西省和我们晋城市都没有完成。因此,从今年开始,我们必须下大的决心,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完成这两项指标。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省政府下达给我市的“‘十一五’期间,单位GDP能耗下降25%,万元GDP污染物排放总量下降40%,SO2、COD排放量分别下降12.19%、11.29%”和市政府下达给各县(市、区)的指标任务全面予以落实。具体要采取五个方面的措施: 一是全市所有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必须于2008年底前完成限期治理任务,实现稳定达标。否则不论企业大小、不论企业性质,一律予以关闭。对新建项目污染防治设施未通过验收、擅自投入运行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是对全市电力、化工、建材等重点污染行业实行清洁生产审核,使这些行业的能耗、水耗和污染物排放低于全国同行业平均水平。由市经委牵头,市统计局等相关部门配合,对全市节能降耗指标进行考核和审计,重点对50家规模以上企业进行考核,并实行能耗公报制度。 三是坚决对全市能耗高、污染重、效益差、工艺落后、污染严重的企业和设施实施末位淘汰。 四是改造一批企业及生产设施,提高清洁能源使用率,减少污染物排放。重点要对东方玻璃厂、九洲玻璃厂实施配色炉燃煤改为燃气。 五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新上一批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污染排放少的资源节约型、循环经济项目,通过这些项目带动其它工业企业实施节能降耗。 (二)加快市区及周边重点工业企业改造、搬迁、关停步伐 目前,市区及周边共有较大的工业企业25家,主要是电力、水泥、化工、铸造等行业。虽经多年治理,污染物排放达到了规定标准,但是这些企业年耗煤107万吨(其中燃料煤71万吨、原料煤36万吨),年排放烟粉尘6550吨、二氧化硫4041吨,两项污染物的排放量分别占到了市区总排放量的60%和50%,对城市的污染贡献很大,是制约市区空气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 为此,市政府决定,在2006年关停5家工业企业的基础上,今、明两年改造、搬迁、关停8家企业。山西天泽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煤气化厂(二化)在今年年底市区煤层气形成供气能力后,实施先关停、后搬迁(如市区煤层气工程延期,则关停时间顺延)。晋城市水泥厂今年6月底停产。晋城市振兴水泥有限公司今年3月底实施整体关闭。晋城市长征水泥厂、晋城市天友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今年3月底关闭立窑生产线。晋城市春光热电有限公司今年6月底关停发电机组,供暖期实施集中供热。晋城市恒光热电有限公司供暖期实施集中供热,以热定电;非供暖期视市区空气质量情况实施限产或停产。山西金驹集团公司煤矸石发电厂2008年12月底关闭现有燃煤锅炉,改造为燃气汽轮机机组发电。对整厂关闭的企业由工商部门吊销其许可证、营业执照;环保部门收回其排污许可证;电力部门停止生产供电;供水部门停止生产供水。对不能如期完成改造、搬迁、关停任务的企业责任人,不能按要求执行吊销证照、停电、停水的部门有关责任人,要进行责任追究。 (二)全面提高供热率和供气率 由于我市供热、供气率偏低,致使市区仍有44774户居民,2597家饮食餐点、临街门店仍在燃用散煤或劣质型煤,面源污染严重,对市区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大。据调查,市区现有燃煤锅炉269台,其中散煤锅炉242台、型煤锅炉27台,年燃煤量为17.5万吨;市区居民年燃煤量为12.5万吨。合计燃煤量为30万吨,年排放烟粉尘2224吨、二氧化硫1527吨,而且全部为低空排放,对市区空气造成较大污染。为此,我们要大力整治面源污染,努力提高城市供热率和供气率。 一是继续实施城市禁用散煤工作。设立市区供煤中心和优质型煤供应点,由城区政府组织实施,市政府给予一定补贴;加强执法检查,严禁劣质煤炭进入市区,对使用劣质煤炭的单位从严查处;继续推进市区宾馆、饭店、洗浴业常年运行的锅炉治理改造工作,在气源保证供应的前提下,拆除燃煤锅炉,强制使用煤层气等清洁能源。 二是加快市区集中供热、供气进程。今年完成四期扩容供热工程,新建城市集中供热五期工程,新增集中供热面积180万平方米,2008年6月再新增100万平方米,使城市集中供热面积达到760万平方米,供热率达到75%以上。利用沁水煤田煤层气气源,全面启动城市供气工程,年底具备供气条件,到2008年市区形成35万方/日的供气能力。各县(市)也要结合现状及发展规划,确定目标,加快气源、热源建设。暂无条件建设集中气源项目的重点城镇,要积极推广使用车载煤层气或采用石油液化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 (四)加强扬尘污染防治和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 一是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关于控制城市扬尘污染防治的通告》,对建筑、拆迁、道路扬尘污染采取强制性措施,实施施工场地扬尘污染防治许可证制度;对主要街道提高机械化清扫率,继续实施高压喷雾抑尘措施;对公共露裸地面继续喷洒抑尘剂和覆盖绿网;对市区及周边煤堆、料堆、碴堆限期进行清理和整顿。严格控制交通扬尘污染,对进入城市的53条道路全部进行硬化,防止车辆夹带泥土进城。所有运输散装物料的车辆,特别是运煤车辆,都必须采取密闭运输措施。在市区入口设立标志牌,严禁大型货运车辆进入市区。对市区及城乡结合部裸露、破损地面采取绿化、硬化措施,实现黄土不见天。 二是继续实施机动车年检尾气检测制度,今年在高平、阳城两县(市)新建机动车尾气简易工况检测线,使全市机动车环保检测率达到80%以上。限制市区摩托车总量,淘汰使用年限已久、尾气超标的摩托车。支持发展公共交通,鼓励公交车辆使用煤层气。 (五)积极开展城市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一是重点对城市及城乡结合部基础设施差和卫生条件差,影响城市整体形象的部位(景西路以西、太平仙社区周边、书院街周边、东中西后河周边、北闫庄以西、烈士陵园、连川、火车站周边、牛匠、大岭头、杨洼、枣园)实施综合整治。今年利用1-2个月时间开展一次大规模的专项行动。坚决取缔市区及环城路内外一公里范围内的所有土小企业。 二是要改革城市环卫管理体制,实现由“以费养人”到“以费养事”的转变,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要彻底改变垃圾围城现状,迅速消灭城中村小街小巷垃圾随意倾倒、污水横流现象,确保垃圾不落地。2008年建成国家卫生城市。 (六)加快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市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要加快配套设施建设,今年6月前投入使用。高平市、阳城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2008年底前全部建成投入使用;沁水县、陵川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2009年底前建成投入使用,泽州县重点乡镇对生活垃圾处理场的建设也要合理规划并实施,确保处理率达到55%以上。 二是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今年年底,高平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建成并投入运行;阳城县生活污水处理厂完成主体工程。沁水县、陵川县污水处理厂2008年底前建成。泽州县重点乡镇污水处理工程在2010年底前完成。所有城镇污水处理工程须同步规划建设污水收集管网和污水回用设施,不断提高污水收集率和回用率。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要建立完善运行机制,保证正常运行。 (七)狠抓地表水污染防治 目前,我市地表水水质总体状况是:沁河水质保持稳定,而且是全省水质较好的河流之一;丹河水质由于沿岸化工企业大量排污,呈污染加重趋势。按照我市化工业“十一五”规划,“十一五”末,尿素年产量要达到600万吨,因丹河流域已没有环境容量,不得不分布到沁河流域,在此流域内如果新上众多的化工项目,很有可能使沁河走上丹河污染的老路。为此,要按照“治丹保沁”的原则,对沁河流域实施总量控制,对丹河流域的工业企业采取限量排放措施。启动丹河植物净化工程,建设人工湿地,力争使丹河水质得到明显改善,确保郭壁水源地不受污染。 (八)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 关闭市区1#、2#、3#水源井,增加郭壁水源的供水量,确保饮用水水质达标。各县(市、区)要在完成饮用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划分的基础上,于今年年底前完成影响饮用水安全的污染源的治理、搬迁、关停任务,实现保护区规范化管理,确保广大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 (九)大规模开展生态建设 以实施林业六大工程为重点,铺天盖地搞绿化。改造泽州公园、植物园,绿化城市出入口,绿化城市周边可视山头,提升白马寺山森林公园绿化水平,建设贴身绿地;加强自然保护区和生态功能区保护,改变重数量轻质量、重建立轻管护的局面,提高管护能力,完善监管制度;加强农村环境保护。今年全面启动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以防治土壤污染为重点,以创建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文明村为载体,大力实施农村沼气工程、秸秆气化工程,改善农民生活环境,提高农村人居环境质量。 (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一是坚决打击违法排污行为。严厉查处超标排污企业,对擅自停运污染防治设施、擅自停运自动监测系统或变更数据的行为,要从重处罚。要选择一批严重违法排污企业实施挂牌督办,并公开曝光。特别是对死灰复燃的小高炉等土小企业,要强制取缔,从严从重处罚。 二是采取“区域限批”措施。今年元月,国家环保总局通报了82个严重违反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的钢铁、电力、冶金等项目,并表示将首次启动“区域限批”政策来遏制高污染高耗能产业的迅速扩张趋势,我省吕梁市在第一次区域限批中就榜上有名,受到国家制裁。我市也将按照省政府要求,对违法建设项目查处不力的县(市、区)及重点行业毫不留情地采取“区域(行业)限批”措施。对区域没有容量的,没有认真执行省政府《山西省重点工业污染源治理办法》,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当地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违反环保法律法规、不履行职责、导致区域环境质量恶化的,坚决叫停其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审批。 三是强化环境安全监管。继续开展环保执法检查和“晋城环保行”活动,重点围绕“蓝天碧水工程”和“创模”工作开展专项检查行动,确保全市环境安全。按照《晋城市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要求,进一步加强市、县、企业三级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完善各级应急预案,落实各项应急措施,开展环境突发事件处置演练,形成上下联动的环境事件应急体系,努力消除环境安全隐患,严防污染事故的发生。 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同时,要广泛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创模气氛,让广大市民、企业都参与到创模活动中来。今年由市教育局和市环保局组织编制中小学环境教育专题教材,并在市区建立10个示范学校,各县(市、区)各建立5个示范学校。在此基础上,中小学环境教育普及率当年达到40%。2008年全市环境教育普及率达到指标考核要求。 四、加强领导,务求落实,确保创模目标如期实现 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是一项艰巨而光荣的任务。以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为总抓手,强力推进我市“蓝天碧水工程”,这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大事,是全市人民都受益的最大的实事。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加强领导,密切协作,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如期实现创建目标。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级党委、政府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发展观,正确认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切实加强对创模和实施“蓝天碧水工程”的领导,成立专门的领导机构,建立“一把手”负总责的领导体系,把各项目标任务进行细化分解,自上而下,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各级政府主要领导是创模和实施“蓝天碧水工程”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特别是相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要按照工作职责分工,结合本部门实际,找准差距,制定科学的规划和工作方案,成立专门的机构及办公室,确定专人负责,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着力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整体推进。 (二)严格管理,健全制度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环境目标责任制,是强化环境管理的三项基本制度,是实施环境保护综合管理的重要保障。我们要以环境目标责任制为龙头,以总量控制和环境影响评价为调控手段,全面提升环境管理水平。一是推行环保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把环境保护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加强对环保工作的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二是全面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要通过控制污染“增量”,削减污染“存量”,使污染“总量”保持在环境容量允许的范围内;要把总量控制指标落实到各相关单位和重点排污企业,通过污染治理工程减少排放量,通过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实现“以新带老”消化总量,通过强化限期治理、排污收费、发放排污许可证等管理措施削减总量;要科学合理地利用环境容量优化产业布局,为经济建设提供发展空间。三是对建设项目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凡不符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建设项目,凡在已经没有环境容量的区域新上污染严重的项目,工商部门不得办理营业执照,土地部门不予征地,电力部门不予供电,发改部门不予立项,金融部门不予贷款。对不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的,坚决依法进行处理。 (三)加强考核,完善机制 今年省政府出台了《山西省领导干部环境保护工作实绩考核暂行办法》,将各县(市、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和“蓝天碧水工程”完成情况的考核结果作为评价领导干部政绩和奖励、调整使用干部以及作出惩处决定的重要依据之一。并明确规定如果连续三年位列全省倒数后三名之内,将对政府主要负责人职务移位或进行组织处理。并且还规定当年没有完成总量控制任务,出现大的环境事件,不得提拔和评先。前不久,省纪委、省监委、省环保局联合查处了两起环境违法案件,汾西县副县长、孝义市副市长等10名相关责任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为此,各县(市、区)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将创模和实施“蓝天碧水工程”纳入各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评价范围和干部年度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制定具体的考核办法,对工作进展情况实行半年一“公布”,年终一“小考”,三年一“大考”,将考核结果作为政府及部门评先创优的重要依据,在干部考核和提拔任用中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制。 (四)强化督查,严格追究 要建立有效的跟踪督查机制,不断促进创模和实施“蓝天碧水工程”各项任务的落实。从现在起市创模和“蓝天碧水工程”领导组要实行例会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及时进行阶段性总结,研究重大问题,并向市委、市政府进行报告,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各县(市、区)、各部门要经常专题研究创模和实施“蓝天碧水工程”工作,检查落实各项措施的推进情况。要建立全方位、立体式、多层次的督查制度。市监委要加强对创模和实施“蓝天碧水工程”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对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部门联动,协调配合 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不是环保部门一家能够完成的工作,需要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要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环保牵头、各部门分工负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各承担工作任务的单位要按照这次会议的要求,认真分析本辖区、本部门、本行业的环保工作现状,寻找差距,确定各阶段的工作进度和完成时限。我在这里重点强调,各县(市、区)政府既承担着创模工作的主要任务,又担负着“蓝天碧水工程”的重任,一定要按照《晋城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任务及职责分工》要求,与实施“蓝天碧水工程”有机结合起来,周密部署,抓好落实。市经委要在淘汰落后工艺产品,推进企业技术进步,营造我市创新发展新环境等方面多做工作。市发改委要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引导和促进新兴工业化的推进。在审批建设项目时,要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和“三同时”的规定严格把关,坚决执行环保第一审批权制度,并在建设项目资金安排方面逐步增加环保份额。市财政局要建立市县两级财政保障机制,多渠道筹资,集中财力,支持“蓝天碧水工程”重点项目,保证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经费及环保执法经费。市建设局要加大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力度,认真抓好建筑施工、拆迁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市行政执法局要加强市容管理和综合执法,要与市交警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对进入市区的运煤车辆的检查,禁止劣质散煤入城。市公安局、市文化局根据各自职责,加强对交通噪声、社会噪声和文化娱乐噪声的监督管理。市爱卫会、市卫生局要牵头组织好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市教育局要积极配合市环保局编制中小学环境教育专题教材,在全市各中小学开设环境教育课程,提高中小学环境教育普及率。市环保局作为创模和实施“蓝天碧水工程”的牵头单位,要积极协调研究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对于那些管理不善,偷排超排,对环境造成重大影响的企业,各部门要整体联动,合力围歼,采取“三停”措施,即:停贷,由市环保局通知人行,由人行发布信息,各商业银行执行停贷;停电,由市环保局函告电力公司停止供电;停运,由市环保局和铁路、公路运输部门联手对环境违法企业停止安排运输计划。 (六)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要充分发挥新闻单位和社会舆论的宣传优势。利用报纸、电视、广播和政府网站等公众媒体,通过开设创模和“蓝天碧水工程”专栏、专题,征集并刊播公益广告等形式,大力开展环保宣传教育活动,号召和动员全市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立即行动起来,积极投身到实施“蓝天碧水工程”和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活动中来,为建设我们的美好家园献计献策、添砖加瓦。要建立环境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广大市民举报环境违法行为,举报查实的,给予奖励。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以动态消息、专题采访、跟踪报道、公益广告、典型曝光等多种形式,开展全方位、持久性的宣传,提高和增强公众的环保意识。通过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的各种会议、内部资料、内部宣传网络、简报、墙报等形式,组织发动广大市民踊跃参与实施“蓝天碧水工程”和创建环保模范城市活动。组织有关单位在城市交通要道、商业繁华区、人群聚集区、广场休闲区增设和更新一批环保广告;在大型商场、市场和娱乐、旅游、文化活动等场所悬挂创模宣传标语,烘托创模气氛。调动和发挥街道办事处的基层组织作用,努力使创模和“蓝天碧水工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打下良好的群众基础,营造良好的氛围,形成众志成城的工作局面。此外,还要加大对外宣传的力度,提高我市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为创模和实施“蓝天碧水工程”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七)以点带面,突出特色 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重在过程,重在创新,每个创模城市都应该有自己的特色,特别需要建设一大批典型示范项目,带动整个创模工作整体推进,真正起到以示范带整体、以点带面的效果。因此,我们要通过在煤矿企业开展绿色矿山建设,在化工企业和其它行业开展环境友好型企业建设,在社区、学校开展绿色社区、绿色学校创建活动,在工业园区开展创建生态工业园区活动,真正使我市的创模工作有声有色。 同志们,让我们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有力监督支持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团结带领全市人民,乘势而上,扎实苦干,狠抓落实,顽强拼搏,为如期实现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和其它创建目标,为全面完成“十一五”环保工作目标任务,为把我市建设成为“经济发达,人民富裕,生态良好,社会和谐”的新兴现代化城市而努力奋斗!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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