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粤环函〔2006〕874号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广州市自1998年确立创模目标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在人大和政协的监督和大力支持下,在全体市民的广泛参与下,始终坚持以创模为载体,以改善城市环境质量为重点,全面推进城市的环境保护工作。先后把创模工作纳入城市建设与管理“一年一小变,三年一中变,到2010年一大变”、珠江综合整治和治污保洁系列工程,围绕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和全国文明城市的“三创”总体部署,形成了上下联动、协调有序、落实到位的创模工作机制,全面、积极、有力、深入地推动了创模工作的开展。 进入创模攻坚阶段以来,市委、市政府进一步加强对创模工作的统一领导,强化全市创模目标责任制、联席会议、督查督办和绩效考评等工作制度,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始终保持环境保护的高投入,切实加快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努力改善城市环境面貌,全力落实各项创模重点任务。珠江综合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果,完成了“三年不黑不臭”的任务,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和专项执法行动都取得积极进展,城市水环境质量和环境空气质量较上年有所改善,环境建设、污染控制和环境管理工作更上一层楼,环境保护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为争创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按照国家环保总局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程序和考核要求,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提出的申请,我局李清局长带领省预验收组(名单附后)于2006年5月29日至30日,对广州市的创模工作进行了预验收。经过全面核查,预验收组认为:广州市创模基础工作扎实,成效显著,已基本达到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28项考核指标要求;创模技术资料内容丰富,整理规范,满足资料整理要求。申请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验收的各项条件已经成熟,特向国家环保总局推荐广州市申请国家考核验收。祈请总局早日安排。 附件:省预验收组对广州市创模工作的预验收意见
二○○六年六月十三日
附件:
省预验收组对广州市创模工作的预验收意见
按照国家环保总局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程序和考核要求,为检验广州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简称“创模”)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保证以高质量的创建成果迎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的技术核查和考核验收,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的申请,我局由李清局长、王子葵副局长一行组成的省预验收组于2006年5月29日至30日,对广州市的创模工作情况进行了预验收。 两天来,省创模预验收组先后听取了广州市政府创模工作的报告,审查了广州市创模相关的文件、档案资料、技术数据和各项技术指标达标情况,考察了广州的城市环境和综合整治情况,现场检查了前锋、沥窖污水处理厂,兴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省无害化处理中心)等环境基础设施的运行和管理情况,并抽查了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沙开发区、新塘等的工业企业和广州造纸厂的达标排放、总量控制、治污设施运行和在线监测情况,走访了绿色学校、绿色社区,进行了中小学环境教育普及情况的调研,并在车站、机关、学校、街道、社区、企业和商贸中心等组织开展了公众对城市环境满意率的问卷调查。 经过较为全面的调研和检查,预验收组认为:广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在人大和政协的监督和大力支持下,在全体市民的广泛参与下,围绕“三创”为目标,狠抓城市建设与管理,深入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全方位扎实推进创模的各项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广州市始终保持环保的高投入,切实加快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努力改善城市环境面貌,环境质量基本保持稳定,环境建设、污染控制和环境管理工作更上一层楼,环境保护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为争创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一、广州市已基本达到国家环保模范城市28项考核指标要求 (一)创模基本条件已经具备 随着城市的发展和行政区划调整,2001年广州的市区范围由1434.70平方公里扩大到3718.50平方公里。2002年开始,在番禺和花都两个新区纳入考核范围的情况下,广州市的环保目标责任考核成绩逐年提高,2003年、2004年、2005年分别为80.36、83.25和86.51分,排名分别为第8名、第7名、第5名。经过多年努力,2004年9月,广州创卫通过省的考核验收,并由省爱卫会向国家做出推荐。近年来,广州持续保持环境保护的高投入,环保投资指数连年保持在2%以上,2005年环保投资突破一百亿元。 (二)各项社会经济指标已经达标 广州的人均GDP指标早已超过1万元的考核要求,2005年达到6.88万元,位居全国前列;经济持续增长率保持在13%以上,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人口出生率各年度均控制在省下达的计划指标以内;单位GDP能耗、单位GDP水耗逐年降低,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三)各项环境质量指标基本满足创模标准要求 广州市的监测结果显示,2003年~2005年,广州市全年空气污染指数小于100的天数占全年天数的百分比均在80%以上,2005年达到91.0%。2003年、2004年和2005年的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分别为90.07%、88.72%和96.79%。城市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逐年提高,由2003年的88.89%提高到2005年的100%;以珠江综合整治为重点,努力改善城市水环境质量,逐步消除市内劣V类水体,完成了“一年初见成效,三年不黑不臭”的珠江阶段整治任务;声环境质量基本保持稳定,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和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均达到考核标准要求。 (四)环境建设指标基本达到创模考核标准 广州的自然保护区覆盖率连年保持在10.01%,自然保护区的规范化管理不断加强。通过大力推进“青山绿地工程”,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由2003年的138.20平方公里增加到2005年的179.02平方公里,建成区绿化覆盖率2005年达到40.54%。城市气化率连年保持在90%以上,2005年达到96.75%。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能力由2003年的80.2万吨提高到2005年的155.30万吨,处理率由2003年的29.50%提高到2005年的68.86%,目前,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可以达到70%以上;2003-2005年,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均大于80%。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逐年提高,并达到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考核要求;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连年保持在98%以上,且无危险废物排放。烟尘控制区和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均达到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考核要求。 (五)各项环境管理指标达到创模考核要求 以创模规划为龙头,统筹推进创模的各项工作。按照创模不同阶段工作的需要,先后制定了一系列的规划、专项规划、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等,并印发实施。城市环境管理目标责任制落实到位。编制实施了《广州市环境保护“十五”计划》和《广州市“十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和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计划》。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整治城乡环境面貌,深入扎实地开展了城乡结合部环境管理工作,初步建立了城乡结合部的长效管理和运行机制,体现创模工作的城乡联动。 (六)公众对城市环境的满意率 公众调查结果显示(1000份问卷全部收回),有98%以上的人知道广州市正在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92%以上的人认为广州市委、市政府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公众对城市环境的满意率达到90%以上。 二、广州的创模具有典型意义 广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扎实推进创模工作,在创建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产生了积极的社会影响。 1998年以来,广州市委、市政府紧紧围绕创模目标,始终坚持对创模工作的统一领导,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坚持以创模为载体,以改善城市环境质量为重点,全面推进城市的环境保护工作。并先后把创模工作纳入城市建设与管理“一年一小变,三年一中变,到2010年一大变”、珠江综合整治和治污保洁系列工程,围绕“三创”的总体部署,形成了上下联动、协调有序、落实到位的创模工作机制,全面、积极、有力、深入地推动了创模工作的开展。 尤其是2005年,进入创模攻坚阶段以来,市委、市政府进一步加强对创模工作的领导,先后多次召开创模领导小组会议、工作会议和专项整治会议,进一步强化全市创模目标责任制、联系会议、督查督办和绩效考评等工作制度,密锣紧鼓地部署和推进各项创模重点任务。2005年,珠江综合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果,完成了“三年不黑不臭”任务;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和专项执法行动都取得积极进展,城市水环境质量和环境空气质量均较上年有所改善。 广州市委、市政府始终围绕创模目标,本着“水到渠成”的思想,扎实努力,逐步积累创模成果,逐步缩短创模差距,逐步向模范城的目标靠近。 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广州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经济总量位居全国第三。与此同时,广州作为一个超大型城市,1000万的城市人口,200-300万的流动人口,以及快速的城市化推进步伐,都使广州的创模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城市规模、经济和人口总量都加大了广州创模的难度,广州创模任务艰巨;而广州独有的地理位置、特殊的城市地位,又使广州在经受创模考验的同时,创模成效倍受社会关注。多年来,广州在经济迅猛发展和城市化快速发展的同时,不断加快城市环境设施建设步伐,加大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加强环境监督管理,努力改善环境面貌和环境质量,积极谋求经济社会和环境可持续发展。实践证明,广州市委、市政府有勇气提出创模,有决心追求创模,有力度推动创模,有信心实现创模。 广州是目前国内创模城市当中经济总量最大、建成区面积最大、工业企业最多、城市化进程最快的城市之一。广州创模是我省实现“珠江三角洲模范城市群”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为推动我省乃至全国其它城市的创模提供了可借鉴的丰富经验,更为国内同类型城市创模作出了示范和表率,广州的创模产生了广泛积极的社会影响。 三、省预验收的基本结论 综上所述,省预验收组认为:广州市已基本达到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要求,同意通过省的预验收,并向国家环保总局推荐。 四、对广州市巩固深化创模成果的几点建议 目前,广州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已进入最后冲刺阶段,各项创模的指标虽已基本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要求,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仍需进一步努力改进和完善。 (一)进一步加大水环境综合整治力度 深化珠江水环境综合整治,持续改善珠江广州河段的水质,完善截污工程,努力恢复河涌的生态环境,全力保障饮用水安全。 (二)加强污染源的监督管理,建立污染源长效监督管理机制 认真落实珠三角规划和省规划提出的环境优先,划定严格控制区,保障环境安全;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和产业布局,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加强对南沙开发建设的规划引导,全面落实区域环境影响评价;加快对造纸、印染、制革、电镀、等重污染行业的统一规划、统一定点和统一管理步伐。 加强对环境基础设施和重点源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的规范化管理,强化日常环境监督,确保稳定达标排放。要加强对重点区域的工业污染防治,全面清理违法排污企业,建立和完善污染源长效监督管理机制,加快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进程,确保全市工业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进一步削减工业污染源排放总量。要加强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建立和完善预警预报和应急反应机制,确保环境安全。 (三)加强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的环境综合整治 进一步加强番禺、花都区和增城、从化市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强化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的环境综合整治,将创模理念辐射到城市的每一个角落。 (四)加快建设步伐,不断完善城市环境基础设施 切实加快番禺、花都和增城等县(市、区)地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建立长效污染控制机制,确保有效处理,防止二次污染,杜绝污染隐患。 五、持续推进城市环境保护,全面提升城市形象 多年来,为实现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目标,广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真抓实干,做出了切实的努力,所取得的积极成效有目共睹。在此基础上,希望广州市围绕环境保护的重点、难点和薄弱环节,针对社会关注的热点环境问题,不断巩固和深化创模成果,总结经验,加强宣传,广泛促进公众参与,全力以赴,再创佳绩,争取早日成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 创模是一个动态的持续发展的过程,创模更要保模。广州在冲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同时,还必须向着更高的目标,充实、完善和巩固、深化创模成果。以政府承诺的方式,以创模为契机和新的开端,围绕建设带动全省、辐射华南、影响东南亚的现代化大都市的总目标和营造“两个适宜”的要求,进一步持续改进城市环境品质,为建设生态城市打好基础。
主题词:环保 模范城市 推荐 函
抄送:广州市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