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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淮安市环境保护工作领导责任制度》等八项制度的通知
2008-06-03
     
 


  

各县(区)委、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办,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部省属驻淮单位:
  
  环境是一个地区最宝贵的资源,是第一竞争力。坚持环保优先是淮安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方针。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以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为抓手,强化组织领导,加大投入力度,不断加强环境综合整治,大力推进生态环境建设,使环境质量持续好转,全市城乡面貌焕然一新。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环保优先方针,严格落实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及企业的环保责任,充分调动各方面保护环境的积极性,保证环保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和政令畅通,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规范化、法治化的轨道,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制定下发《淮安市环境保护工作领导责任制》等八项制度,并自下发之日起施行,希各地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淮安市环境保护工作领导责任制度》等八项制度
  
  

中共淮安市委办公室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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