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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 (11月5日修改稿)
广州是一座拥有2200多年历史、1000多万人口的文化名城,现辖十个行政区、两个县级市,总面积7434.4平方公里。改革开放以来,广州经济持续、快速、稳定发展,取得了巨大的成就。近15年中,广州经济以年均13.7%的速度增长。2005年,全市经济总量达到5115.75亿元,人均GDP达8393美元,经济综合实力居全国城市第三位。 在全力抓好经济建设的同时,广州市委、市政府十分注重生态环境保护。我市1998年正式启动创模工作。八年来,在国家环保总局和广东省环保局的指导下,我们始终坚持生态优先的理念,坚持在发展中保护环境,在保护中发展城市的创建指导思想,以改善城市环境质量为重点,全面加强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不断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和产业结构,努力实现社会、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经过不懈努力,城市环境面貌和环境质量有了明显改善,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和统一监管水平明显提升,市民环保意识和参与热情明显提高,城市投资环境和综合竞争力明显增强,创模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与1998年相比,2005年广州在年增工业总产值1000亿元的情况下,工业废水排放量减少22.4%,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1.64~97.66%,工业粉尘排放量下降97.66%;万元工业产值废水排放量相当于全国平均值的17%,万元工业产值废水COD排放量下降90.94%,废气排放量下降46.04%,二氧化硫排放量下降67.20%。万元生产总值能耗由2000年的0.91吨标准煤下降为2005年的0.77吨标准煤,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进一步加强。近年来,广州先后获得了联合国改善人居环境最佳范例(迪拜)奖、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迎“九运”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及环境综合整治特别奖,以及国际花园城市、全国林业生态建设先进市、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市、全国卫生先进市、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先进市和广东省文明城市等荣誉称号。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良好的创建工作运行机制 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造“适宜创业发展,适宜生活居住”的城市环境,是广州市委、市政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一项重大举措,也是我市精心打造经济中心、文化名城、山水之都,实现建设带动全省、辐射华南、影响东南亚的现代化大都市目标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对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将创模工作纳入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政府年度工作计划,不断加大力度,扎实推进。 (一)健全工作机构 我市开展创模工作以来,始终坚持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全市上下整体推进的原则。市政府成立了市主要领导牵头,成员包括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各区、县级市主要领导的广州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创模日常工作;各区、县级市和市有关职能部门均成立创模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环境保护的重大专项工作,也分别成立专门的领导机构。1999年至2001年,成立了以李卓彬副市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整体推进青山碧水蓝天工程计划、“一控双达标”计划和“三年一中变”环保计划的实施工作;2002年至2005年,分别成立了以许瑞生副市长为组长的广州市珠江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张广宁市长为组长和总指挥的广州市污水工程治理协调领导小组及广州市水系建设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我市“治水”工作。各级、各部门创模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组成了较为健全的工作网络,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和联络员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协调各级、各部门工作,研究和解决问题,从而形成了上下联动、运作高效的工作运行机制。 (二)科学制定规划 为了确保创建工作有计划、按步骤扎实推进,市委、市政府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总体思路,精心制定了各阶段目标:1998年制定了实现城市环境管理“一年一小变,三年一中变,2010年一大变”目标;1999年制定了2000年实现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和2941家工业企业全部达到国家“一控双达标”考核要求目标;2003年制定实施了珠江综合整治“一年初见成效,三年不黑不臭,2010年江水变清”目标;2004年进一步明确到2005年底各项创建指标达到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考核要求、力争2006年建成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奋斗目标。 围绕上述目标,我们研究制定了周密的工作方案和专项整治行动计划。1998年,我市制定实施了以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为主要目标的《广州市青山碧水蓝天工程计划》、《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工作计划》和《环境功能区达标工作方案》;1999年制定实施了《广州市“一控双达标”工作计划》;2001年制定实施了《广州市“三年一中变”环境保护计划》;2003年制定实施了《广州市2003年~2010年珠江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和实施计划;2004年制定实施了《广州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规划》和实施方案;2005年制定实施了《广州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总体方案》和《广州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倒计时阶段工作实施计划》;2006年制定实施了《贯彻落实国家环保总局对广州创模工作有关意见的措施》、《关于深化创模工作,巩固创模成果的措施》、《贯彻落实国家环保总局和省环保局对我市创模持续发展指导意见的工作措施》和《广州市“十一五”持续推进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三)落实工作责任。 为了明晰工作职责,确保创模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我们建立了目标责任制度,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和《创模规划纲要》的要求,结合广州市实际,将各项考核指标转化为具体的工作任务,根据工作职能分解到各区(县级市)、各部门、各单位,再层层分解落实到岗到人,并以创模责任书的形式明确责任主体、任务项目、工作要求和完成时限,从而确保责任落实、工作到位。 (四)强化考评监督 建立督导督办制度,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创建工作,监督、督导创建工作落实;建立行政督察制度,由市监察局牵头,加强对各区、县级市和市直各责任单位创建工作的行政督察;市、区(县级市)创模办采取巡查、抽查和暗访的形式,加强督办。为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巩固创建工作成果,2005年,市委市政府成立了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全国文明城市“三创”工作综合考评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创模工作指标纳入综合考评体系,根据工作特点,采取实地考察,明检与暗检相结合,暗检为主的方式,分别以区(县级市)、职能部门为单位,分年度、季度、月度实施综合考评,考评结果向社会公布,并专文报送组织、人事、监察部门,作为干部工作绩效考核及干部年度考核的依据。 (五)启动攻坚倒计时计划 2005年3月1日市政府召开全市创模攻坚阶段动员大会,印发了《广州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总体方案》,并将水环境综合整治、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三个方案的15项专项行动计划和118项工作任务以目标责任制的形式分解落实到各创模责任单位。年内,市政府先后6次召开了全市创模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和创模工作会议,并召开了整治西部水源地污染、整治机动车排气污染和控制二氧化硫污染等6次全市性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会议。6月3日,张广宁市长在人民大会堂召开的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市长峰会上作了题为《实施生态优先战略 争创国家环保模范城》的主题发言,表达了广州创模的坚定决心和信心。2005年9月,市政府根据全市创模工作进程,提出力争2006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创模任务的奋斗目标,并制定下发了2005年9月至2006年6月《广州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倒计时阶段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启动了创模倒计时工作。 二、精心规划城市建设,夯实创模工作基础 我市围绕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目标,按照建设绿色广州理念,制定实施了《广州市城市生态环境规划》,优化城市空间布局,调整产业结构,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打造“云山珠水”“山、城、田、海”和“林在城中、森林围城”的生态城市格局。 (一)优化城市空间布局 2001年,广州编修了《广州城市建设总体战略概念规划纲要》,提出了建设“适宜创业发展、适宜生活居住”的城市和“国际性区域中心城市”的战略目标,确立了“山、水、城、田、海”兼容型生态城市结构和“南拓、北优、东进、西联”的城市发展方针。编制完善了城市基础设施、环境生态、产业发展等151个专项系列规划,城市拉开建设,组团式发展,优化城市空间布局,确保了城市建设与生态建设、环境卫生协调发展。目前,由都会区、片区中心、中心镇和村镇构成的多中心、组团式、网络型城市空间布局已经基本形成,城市整体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 (二)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九五”以来,我市每年投入约200亿元,重点加快建设以轨道交通、高速公路、快速道路、主干道组成的城市交通骨架,推进现代化空港、海港、信息港建设,使城市陆海空交通枢纽进一步完善。广州地铁、广州新白云国际机场、广州港南沙港区、广州铁路新客站、广州国际会议展览中心、大学城等重大基础设施的建设和投入使用,大大地增强了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承载力,提升了广州区域性中心城市的地位,促进了广州城市生态环境的全面改善。 (三)加强生态环境建设 近年来,我市根据《广州市城市生态环境规划》,全面加强城市生态环境建设。2003年至2005年,我市大力推进“青山绿地”工程,完成城区青山绿地绿化面积21.33平方公里;完成老城区拆违建绿492个项目,第一批338个采石场和149个采泥场的整治复绿已全部完成;提前完成了林区建设任务,11条林带基本形成。目前我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54%,比10年前增加11个百分点,全市人均公共绿地11.32平方米,增加1.2倍,预计到2006年全市三年新增绿地119平方公里。全市已批建森林公园和自然保护区49个,自然保护区覆盖率达10.01%。 (四)完善环保基础设施 加大资金投入,抓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创模工作以来,为了保障重点项目的资金投入,特别是确保改善薄弱环节的工程项目的资金投入,我市建立了资金保障制度,每年环保建设资金占GDP的比例2%以上。8年中,共投入700多亿元用于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有效地改善了环境条件。 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系统方面,2002年以来,我市共投入80多亿元,建成大坦沙一、二、三期,猎德一、二期,沥滘、西朗、开发区、前锋等9座污水处理系统,建成污水提升泵站30座,铺设污水管网420公里,并建立了国内规模最大的水质水量在线监测系统,对污水处理厂运行状态实现24小时监控。我市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能力从2001年的58万吨/日提高到2005年的155.3万吨/日,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从28.5%提高到71.34%。到2006年底,随着我市大沙地、猎德三期、竹料、龙归、九佛五个污水处理厂的建成使用,将新增生活污水处理能力48.5万吨/日。番禺、花都两个新区及从化、增城两个县级市污水处理率2007年将达到60%,“十一五”期间我市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将达到95%。 固体废物处理设施方面,1998年至2005年,我市投入16.062亿元,建成大型生活垃圾卫生处理设施3座,垃圾压缩站143座。其中,投资6.8亿元,于2002年8月建成的兴丰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被建设部评为全国科技示范工程,并获市政工程金杯奖。投资7.252亿元,日处理1000吨生活垃圾的李坑垃圾焚烧发电厂,2005年9月开始投入试运行。广州市废弃物安全处置中心项目已完成初步设计,正抓紧推进。 (五)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为了优化城乡生态环境,我们实施生态优先战略,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大力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提高产业进入的环保标准、高起点开发建设广州新城区。凡是进入南沙的生产项目,环保标准必须达到欧洲先进国家水平,否则投资十几亿元的项目也坚决予以否决。同时制定老城区“退二进三”产业调整计划,对污染大、能耗多、扰民严重的企业坚决实行环保搬迁和改造。开展创模工作以来,我市已关闭、停产、搬迁了147家大型工业企业。投资10亿元实施环保搬迁的广州水泥厂2005年已顺利完成搬迁任务,使长期困扰西部城区市民生活的污染问题得到根本解决。正在实施环保搬迁的广州钢铁厂、广州造纸厂、广州造船厂搬迁后,在污染控制方面也将达到世界先进水平。 (六)推行清洁生产 组织制定了《广州21世纪议程》、《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方案》和《广州清洁生产实施方案》,目前我市已有珠江啤酒集团公司等7家企业成为广东省清洁生产示范企业,对37家企业实施了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已有12家企业通过验收。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实现了项目立项、用地审批、建设工程总体验收等环节的环保前置管理,为有效防止新污染提供了制度保证。 三、强化环境综合整治,改善环境质量 在创建工作中,我市针对环境质量和城市环境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了一系列大规模水环境、大气环境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重点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环境问题。 (一)综合整治水环境污染 创模工作中,市委、市政府始终把改善水环境质量放在头等重要的位置,确立了珠江综合整治2003年初见成效、2005年不黑不臭和2010年江水变清三个阶段的整治目标,有条不紊地推进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重点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狠抓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综合整治。我市结合珠江综合整治和打击违法排污企业专项行动,组织发动各区、县级市政府和各职能部门联手进行了西部水源地、东部水源地和南部水源地的污染整治工作。2003年至2005年,我市查处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违法违章建设项目6606宗,清拆违法建筑289.5万平方米;清理整顿和关闭规模化禽畜养殖场103家,清拆养猪、养牛、养鹅窝棚889个,面积21万多平方米;清理水库网箱养鱼场2000多亩;查处废水超标排污企业和“十五小”、“新五小”违法排污企业746家,责令限期治理173家,关闭、搬迁和停产停业538家。 二是大力推进城区河涌综合整治。我市共有河涌231条,河道总长913公里。1999年开始,市委、市政府在建设广州“山水之都”的蓝图中,根据水源、水质状况确定了“水清、岸绿、堤固”和把河涌打造成广州靓丽风景线的近中远期河涌整治目标,明确了以截污、清淤、补水、堤岸、绿化、清违六大要素为整治技术路线,打响了从源头截污到末端污水处理的河涌整治战役。在抓好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建设的同时,成立了以市长张广宁为总指挥的广州市水系建设指挥部,制定实施了《广州市中心城区河涌水系规划》,确定了“北建库、南建闸”和“引水济涌”的治理方案,分南、北两片组织实施河涌整治工程。北部地区筑库、挖湖、引蓄,调度北江、流溪河、珠江西航道的水源,对60条主要河涌实施补水;南部地区通过利用珠江潮汐群闸联控、更换河涌水体,解决海珠、芳村和荔湾城区河涌的补水问题。同时,加强对中心城区河道、河涌和人工湖的综合整治。目前,我市已完成河涌截污29条,铺设截污管线385公里;综合整治56条(段),整治河道总长83公里、堤岸167.8公里,建设水闸20多座,清淤河涌40条(段),保洁119条,增加100多万平方米绿化面积。“十一五”期间,我市将全部完成市内主要河涌截污和综合整治工作,并向水体功能恢复和建设生态河涌的目标迈进。 三是狠抓工业企业污水治理。在2000年按期完成 国务院“一控双达标”目标任务后,根据《国家环境保护“十五”计划》的要求,我市于2001年制定了《广州市重点污染企业全面达标工作方案》,将占全市水污染负荷65%以上的省控、市控企业纳入重点治理工作计划,到2005年底,我市已有107家重点企业排放水污染物达到省或国家规定标准,主要污染物总量达到排污许可证要求。目前,我市按照省环保局《关于省控重点污染源信用评估实施方案》的要求,正在组织对115家省控、市控重点源的达标信用评估。2003年至2005年,我市连续三年联合市、区环保、监察、法院、工商、城管等部门开展全市性的打击水污染和水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共出动3.78万人次对1.7万家企业进行了现场执法检查。仅2005年,我市就联合各级政府职能部门进行了9个专项的水污染整治行动,立案处理910宗,行政处罚791宗,责令396家违法排污企业关闭、停产或停业。 通过多年“治水”努力,我市已消除了珠江广州河段发黑发臭的现象,实现了“三年不黑不臭”目标。今年我市深入推进“碧水工程”,1至10月珠江广州河段水质为四类,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97.78%,城市水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100%,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我市被评为全省珠江综合整治三个先进城市之一。随着珠江水质的好转,今年7月12日,市委、市政府成功组织了畅游珠江活动,4600多名广州社会各界人士横渡了中断近30年的珠江;9月12日在北京召开的第五届世界水大会上,我市获建设部授予“中国人居环境奖”,成为水环境治理优秀范例城市。 (二)综合整治大气环境污染 我市坚持以降低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重点,推进大气污染防治,主要做了如下工作。 一是推进脱硫工程建设。2003年至2005年,共投入12.38亿元,在38家企业96台炉(窑)安装脱硫设施,形成了年削减4.6万吨的脱硫能力。加强大气污染排放大户的在线监控工作,安装了33套烟气在线监控设施。针对2004年二氧化硫污染加重的严峻形势,2005年我市持续不断地对56家重点工业企业进行专项执法检查,环保、监察、经贸部门联合下发了有针对性的具体监管意见,建立了脱硫台帐制度,形成长效管理机制。2005年,全市二氧化硫实际排放14.9万吨,比2004年减少3.6万吨。今年,随着广东粤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和广州珠江发电厂6台燃煤机组5.2万吨脱硫工程的完成,我市将累计形成9.8万吨的脱硫能力,全市脱硫能力将比2005年新增一倍,二氧化硫污染恶化势头得到有效扭转。 二是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我市1998年颁布实施了全国第一部机动车污染控制的地方法规《广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规定》,2004年编制了《广州机动车排气污染控制规划(2003~2010)》,2005年7月1日颁布了《关于实施国家第二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通告》和《印发广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系统建立近中期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整体框架。截至2005年底,我市共有LPG公交车5811辆,出租车9770辆;机动车路检合格率从2000年的74.8%上升到2005年的85.4%。今年8月初,国务院同意我市于9月1日起提前实施国Ⅲ标准,我市成为继北京之后全国第二个全面实施国Ⅲ标准和车用燃油地方标准的城市。8月30日,我市发布了《广州市执行第三阶段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通告》,于9月1日提前实施机动车国Ⅲ标准。目前整个实施工作平稳、顺利,得到了广大市民的普遍理解和支持,也得到了国家、省有关部门的肯定和支持。 三是控制扬尘污染。强化施工工地、物料储运和裸露地面管理,落实建设工地喷淋、洒水、遮盖、防尘等文明施工管理措施,完成190块闲置工地和停建工地的整治,从源头上控制工地余泥洒漏、粉尘污染。为了有效控制道路扬尘,全市一、二级马路全部实行16小时保洁,创建“市容达标路、样板路”96条,130多公里,打造了一批具有区域文化特色的路段。 四是整治饮食业污染。2003年7月,市政府召开饮食油烟专项整治现场会,要求每个区实现饮食业从粗放经营向集约化的转变。1998年启动饮食服务业全面推行使用清洁能源的“油改气”工程,迄今为止全市已有8532家饮食服务业户改用管道煤气、液化石油气等清洁能源。2003年至2005年,我市连续三年将整治饮食业污染扰民工作纳入全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加大执法力度,加强监管。全市环保、工商和城管部门共出动6.6万人次,查处饮食业户油烟、噪声污染扰民案件5923宗,责令限期整改3318宗,罚款872宗,补办环保手续620宗,责令780家扰民业户停业或关闭。2005年,我市加强了对纳入创模方案的394家重点饮食企业的监督管理,推进安装油烟在线监控措施,监督111家油烟污染业户按期完成了治理设施限期整改任务。目前,全市已有150家重点监管业户列入油烟治理在线监控。通过饮食业污染专项整治行动,饮食业污染投诉由整治前月平均722宗下降为419宗,下降了41.9%。 五是推广使用清洁能源。为实现我市能源消费结构优化和能源供应多元化、清洁化目标,我市从1998年以来,共投入12.36亿元用于清洁能源的推广使用工作,加强了燃气生产、运输、储存等基础设施建设。在2003年实现城区燃气普及率91.9%的基础上,我市启动了总投资为23亿元的天然气利用工程,第一阶段工程将于2006年下半年建成投产,全部工程将于2010年竣工。届时,我市民用燃料结构将得到改善,全市的燃气普及率将得到进一步提高。同时,我市积极推进热电联供工作,2005年累计拆除市区烟囱101条、锅炉106台,每年节约标煤11.5万吨、自来水约110万吨,提高了城市资源综合利用率。 通过综合整治大气环境,2005年我市空气环境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优良天数共332天,占总天数的91.0%。今年1至10月我市持续推进“蓝天工程”,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282天,占92.8%,空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三)深化城市环境综合整治 1998年至2005年,随着我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区从274.6平方公里扩展到773.6平方公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城乡结合部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整治城乡环境面貌。 一是综合整治城中村环境。广州市区有138条城中村,占城市规划面积的12.03%,城中村产生的生活垃圾占全市日产垃圾量的1/3。创模工作开展以来,市委、市政府先后下发了《广州市村镇建设管理规定》、《广州市村庄规划管理规定》、《广州市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管理规定》、《广州市农村房地产权登记规定》等4项地方性规章。我市按照实现城中村纳入城市一体化管理的目标要求,投入24.38亿元开展了城中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目前,城中村通车率100%,公厕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3.8%。全市1209条行政村已有1199条开通农村客运班车,通车率99.2%,通车里程2084公里;有128条村镇被评为卫生先进单位,沙湾镇通过了国家卫生镇的考核验收。城中村环境综合整治取得显著成效。 二是综合整治城市进出口道路周边环境。2003年至2005年,我市加大投入,狠抓城市进出口道路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和绿化、美化。到2005年,我市完成了北出口、西出口、东出口和内环路、广清放射线及市内三大铁路沿线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共清拆临时建筑和窝棚9万平方米,招牌指示牌0.9万平方米,防盗网6万平方米;装饰建筑物外立面3.18万平方米,清除垃圾3.1万吨,疏通排水沟66.4公里,完成沿线绿化225.63万平方米。机场高速、北环和广深高速路沿线的绿化建设,呈现一派岭南园林的浓郁气息,成为广州进出口靓丽的风景线。我市西南出口和南出口的广佛放射线、新光快速路的综合整治工作,目前也进入了紧张的施工阶段,明年将全面完成整治工作,城市环境管理和综合整治成果突出。 三是综合整治城市“六乱”。我市印发了《广州市城市管理年工作总体方案》,2000年至2005年,大力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和城乡“六乱”综合整治行动,全市共整治占道经营109万宗、乱摆卖245万多宗、乱停放23万多宗,乱张贴600万张(处)、乱拉挂6.43万宗、乱搭建7762宗,取缔194个乱摆卖聚集点,重点地区和主要路段的“六乱”现象得到有效控制;清拆违法建设9.4万多宗,面积1415万平方米;制止新的违法建设9800多宗,面积278万平方米;实施危房改造51.3万平方米,整治“烂尾地”125块、“烂尾楼”57宗;整治肉菜市场289家,升级改造277家,基本建立全市食品放心工程五大体系。2005年我市创模工作进入倒计时阶段后,进一步加大了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力度,清拆违法建筑96万平方米,查处噪声扰民4469宗,违章夜间施工1050宗,纠正和处罚交通噪声污染1.5万宗,完成了31个旧城社区环境改善示范小区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城市环境管理和综合整治成果突出。 四是综合整治城乡结合部污染。近年来,我市持续开展打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专项行动,重点查处、关闭城乡结合部洗水、漂染、印染、化工、电镀等 “十五小”、“新五小”污染企业。2003年至2005年,我市环保、公安、监察、司法等部门联合行动,累计突击检查城乡结合部涉嫌环境违法企业376个,依法做出停业、关闭、限期治理等行政处罚的违法企业118个;挂牌督办城郊横沙纸厂、西城纸厂、沙凤纸厂和仙村水泥厂群、新塘漂染厂群等165家污染企业;依法彻底查封严重违法排污、拒不执行环保行政处罚决定的白云铸造厂等35家企业,对8名污染肇事者执行了行政拘留。其中,花都“1.6”二甲苯泄漏污染肇事者被判有期徒刑9个月,创下了广州第一宗因造成严重环境污染被判刑的案件记录;“海北化工购销部偷排化工废酸液案”被告人被判有期徒刑3年,创下了华南地区首例以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判刑的案件纪录,有效震慑了环境违法行为。同时,加强城市近郊垃圾填埋场、垃圾焚烧发电厂、医疗垃圾焚烧厂的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监管力度,进一步控制渗漏液污染、飞灰污染和固体废物污染,实现医疗废物100%集中无害化处置,城乡结合部污染得到有效遏止。 五是综合整治城乡生态环境。我市按照《城市生态可持续发展规划》的战略部署,以创建生态示范乡镇为重点,全面实施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治理。2003年至2005年,我市投入1.82亿元建设生态公益林,组织开展了4个全国生态乡镇、11个省级生态示范村和10个市级生态示范村的创建工作;完成城乡结合部拆违复绿工程492项,新增及改造绿地面积53.48平方公里。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四、深入开展创模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我市紧紧依靠主流媒体、群众团体、社会组织和广大市民的力量,以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群众的方式,深入动员全市人民支持创模、参与创模。通过新闻宣传、社会宣传和公众参与形成强大的创模宣传声势,在全市营造“争当环保模范市民,争创环保模范城市”的强烈社会舆论氛围。 一是依靠主流媒本营造创模宣传氛围。近年来,我市先后召开了32次创模工作和环保工作新闻通气会,向38家中央、省、市媒体及时通报广州创模工作进展情况。2003年至2005年,主流媒体共刊登我市创模和环保相关新闻报道近万篇;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和省、市电台、电视台开办栏目宣传报道我市创模工作动态和进展情况;《中国环境报》连续刊登广州创模的9个专题报道;广州电视台《云山珠水绿家园》栏目每年制作播出40期,20个环保电视公益宣传片每天以10次的密度播出,同时在广州有线电视台和香港电视台高密度的滚动播出。市委、市政府领导每年世界环境日通过《广州日报》、广州电视台和广州电台发表署名文章或讲话,倡导保护环境,提倡绿色生活理念,呼吁全市人民以实际行动共创环保模范城市。2005年6月5日,张广宁市长在《广州日报》发表了题为“争创国家环保模范城共建广州绿色家园”的署名文章,全面阐述广州创模意义,号召全市人民共同努力,人人参与,争创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营造适宜创业发展和生活居住的城市环境,共建广州绿色家园。 二是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创模宣传活动。我市通过向领导干部和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赠阅《珠江环境报》和《中国环境报》、召开领导干部可持续发展报告会、举办环保培训班、建设社区环保宣传栏、开通环保公众网、播出环保公益广告等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向领导干部和广大市民广泛宣传我市创模工作。三年来,我市共举办创模和环保培训班76期,组织社区创模宣传115场次,参与市民达15万人。2005年,以创模为主要内容的“绿色广州—环保公众网”市民总访问量接近200万人次;全市667个环保宣传栏将创模信息送到群众的家门口;500个主干道上的公交候车亭,106条公交线路3000多辆公交车利用电子显示屏、车尾玻璃等开展创模公益宣传,每天有100万以上的市民通过公共宣传平台了解全市创模信息和创模公益广告。同时,整合了全市各区、县级市宣传媒体的资源和全市各行业协会、各窗口单位、各公交站场的宣传资源,开展了各有特色的创模宣传活动,广大市民的环境意识、公众对城市环境的满意率不断提高,创模宣传工作深入人心。 三是以创模为载体推进环境教育工作落实。我市结合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创建工作,广泛开展创建绿色学校和创建绿色社区活动。2005年,我市已创建省级绿色学校70所,市级绿色学校245所,有11所学校受到国家级表彰,中小学环境教育普及率达100%;创建省级绿色社区37个,市级绿色社区109个,有3个社区达到了国家级标准。在抓好创建绿色学校的同时,我市与国家环保总局、广州大学、广东省实验中学等单位开展了绿色学校发展策略与运行管理模式、绿色大学评价体系和创建高中环境教育选修课程研究,推进绿色学校创建理论建设。 五、以通过创模考核验收为新起点,实现创模与创生态城市的紧密衔接,迈向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现代化绿色广州 通过全市人民历时8年的不懈努力,我市创模各项指标全面达到了国家的考核要求,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工作上了一个新台阶。下一步,我市将按照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朱小丹9月28日在市委工作会议上强调的“广州作为中心城市,尤其要带头贯彻落实好省委反复申明的实施环境保护‘三个一律’的规定,严格防止因环境污染损害群众利益引发新的社会矛盾”和11月1日在市委八届七次全会上强调的 “要更好地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提高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水平,推进‘青山绿地、碧水蓝天’工程建设,加强环境污染治理,促进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的指示,张广宁市长强调的“坚决贯彻环保‘三个一律’,认真解决环境问题引发的矛盾”和“要持续改善城市环境,建设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现代化绿色广州”的总体要求,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广州市“十一五”持续推进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确定的工作部署,在现有创模基础上,坚持市政府领导下的环境保护统一监管格局不变、领导组织架构基本不变、工作运作机制基本不变、工作保障经费基本不变的“四个不变”的工作原则,进一步推进创模工作和创建设生态城市工作的落实。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以强化创模考核验收整改为近期目标,抓好各项创模整改工作落实。继续遵照国家环保总局张力军副局长关于“广州要以更高的标准实现创模目标,在全国起到示范带头作用”的指导意见和创模考核验收组提出的整改要求,坚持以更高标准持续推进我市市内劣五类水体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垃圾渗滤液处理、危险废物处理和垃圾焚烧发电厂飞灰处理的整改工作落实,进一步建立环境保护的长效机制,强化我市水环境、大气环境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以确保饮用水源安全和珠江综合整治为重点,加强水污染防治;以削减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重点,推进大气污染防治;以实施固体废物工程建设为重点,推进突出环境问题的解决,确保我市水环境质量和大气环境质量稳定达标。 (二)以迎接国家环保总局三年复查为中期目标,持续推进创模工作落实。认真按照“十一五”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新修订的考核指标体系的考核要求和国家环保总局对已命名的环保模范城市三年进行一次复查的规定,推进实施《广州市“十一五”持续推进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重点抓好经济社会发展持续推进计划和水污染防治、空气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噪声污染防治、生态建设和保护、环境管理能力建设、环境保护宣传等八个持续推进创模工作计划的落实,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创模工作成果,确保我市各项创模考核指标在三年后全面达到新修订的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标准,为顺利通过国家环保总局的创模复查工作夯实基础。 (三)以创建人与自然和谐生态城市为远期目标,抓好生态城市创建工作落实。按照国家对城市环境建设与保护的指引方向,环保模范城市是生态城市的基础,生态城市则是最高目标。“十一五”期间,我市将认真按照在发展中落实保护,在保护中促进发展和节约发展、安全发展、清洁发展、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要求,以创建布局合理、功能完备、环境优美、岭南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兼备、适宜创业发展和生活居住的人与自然和谐的现代化生态城市为目标,制定《广州市创建生态市建设规划》,系统确定建设生态城市的基本框架,全面开展生态城市建设,按照“青山、绿地、蓝天、碧水、花城”的理念,推进“森林围城”、“山水城市”建设,重点抓好青山绿地、蓝天碧水二期工程、珠江综合整治工程、治污保洁工程、宁静工程、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程和“退二进三”计划等生态城市各项创建工作落实,构筑城市生态绿地系统,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努力实现2010年城市环境面貌一大变和创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人与自然和谐的生态城市目标。 创造适宜生活居住、适宜创业发展的城市环境,是广州市委、市政府坚定不移的目标,同时也是全市人民的共同心愿。我们将在国家环保总局、广东省环保局和各位环保专家的大力帮助、支持和指导下,一如既往地扎实推进各项创建工作,为早日实现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目标和创建生态城市目标,造福广大人民群众而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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