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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宁波市委 宁波市人民政府 (2006年11月)
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是目前我国城市环境保护的最高荣誉,反映了一个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水平和社会文明和谐程度。2001年我市荣获首批“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荣誉称号,这给宁波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和内涵。五年来,我市十分珍惜这一来之不易的荣誉,始终把巩固和深化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成果,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举措,作为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一个重要抓手,作为造福当代、惠及子孙的一项“民心工程”来抓,深入推进生态市建设,全面实施“蓝天、碧水、绿色、洁静”四大工程,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扎实做好环境保护和节能降耗工作,切实解决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环境问题,努力推动我市生态环境建设再上新台阶,促进经济社会取得新发展。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推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塑造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新形象 荣获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以来的五年,是宁波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五年,是宁波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五年。五年来,我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认真贯彻省委“八八战略”,深入推进城乡联动、产业联动、港桥海联动、内外联动、生产生活生态联动、经济社会发展联动“六大联动”,加快“平安宁波”、文化大市、法治宁波建设,积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努力推动经济社会转入科学发展的轨道。 (一)综合实力显著增强。 五年来,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城市竞争力连续三年跻身全国10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3.8%,从1278.75亿元增加到2449.31亿元,实现了总量翻一番,人均生产总值按常住人口计算由2700美元提高到4800美元,增长78%,进入了宽裕型小康阶段;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由143亿元增加到466亿元,其中地方收入由64亿元增加到212亿元,分别增长2.2倍和2.3倍;宁波港集装箱吞吐量连跨300万、400万、500万标箱三大台阶,去年居大陆第4、世界15位,今年有望突破700万标箱,货物吞吐量居大陆第2、世界第4位,今年有望突破3亿吨。目前全市生产总值、地方财政收入、居民人均收入、农民人均收入在15个副省级城市中分列第5、第4、第2和第1位。 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各项社会事业也取得可喜成绩,相继获得了全国首批文明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全国社区建设示范城市、全国双拥模范城、中国品牌之都等荣誉称号。 (二)可持续发展战略深入实施。 五年来,我们把推进可持续发展作为关系全局的大事来抓,加大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力度,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推动经济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发展路子。 2003年,市委、市政府作出关于建设生态市的决策部署,把生态市建设作为巩固和深化创模成果的主要载体,举全市之力予以推进。2005年,编制实施《宁波生态市建设规划》,明确生态市建设的总体目标、功能区划、重点领域和主要任务。成立生态市建设和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两个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强化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建立健全环保、资源管理部门以及社会公众参与重要决策的机制,完善重大项目规划建设决策的公示制度。率先在全国开展资源和环境承载力课题研究,先后完成了《宁波市可持续发展评估及生态城市指标体系设计初步报告》、《加强宁波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提升宁波综合竞争力》、《宁波市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承载力及环境保护对策研究》等一系列研究课题,建立了资源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多目标评价体系。扎实推进生产生活生态联动,生态环境质量得到进一步优化,节能降耗工作取得积极成效,能源资源利用率明显提高。去年我市万元GDP能耗降至0.94吨标准煤,万元GDP电耗为1200千瓦时,万元GDP水耗为43.81顿,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三)环境基础设施不断完善。 五年来,全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达201亿元,主要用于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固体废物安全处置、燃气等工程设施建设。 在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方面,市区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城市污水集中处理厂7座,总处理能力达47万吨/日,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73%;市辖的3市2县全都建成了与城市规模相配套的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厂;在建城市污水集中处理厂2座,将于2007年投入运行,届时城区污水集中处理能力将达到63万吨/日。 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方面,市区建成1座垃圾焚烧发电厂和2座垃圾卫生填埋场,生活垃圾处理能力达2300吨/日,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2%以上;全市生活垃圾收集的范围已覆盖到各镇村,日处理能力为600吨的镇海区垃圾焚烧发电厂将在今年年底投入运行。 在工业固体废物安全处置方面,建成4个危险废物处置利用中心,即工业固废综合处置项目——宁波北仑工业固废处置站一期工程、化工废物综合利用处置中心、覆盖全市的医疗废物收集网络和安全处置中心、余姚舜江水泥厂和宁波市五乡双能有色金属固废利用厂废物处理项目,全市危险废物得到安全规范处置;宁波明耀环保热电有限公司污泥焚烧发电项目投入运行,可处理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厂、印染厂、造纸厂等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焚烧所产生的泥灰可用于混凝土、砖瓦制品等产品的生产,进一步提高了工业固废资源化效率。 在燃气和集中供热方面,国家重点工程春晓气田群开发工程三年来共投资40.31亿元,该气田天然气储量达七百多亿立方米,目前春晓气田一期工程已经全面进入开发生产阶段,2006年9月已实现正式供气,目前城市气化率保持在此100%;投资14.5亿元,先后建成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三期、宁波长丰热电二期、宁波开发区热电有限公司三期等11项集中供热工程。 (四)环境质量保持稳定。 五年来,我市城市区域面积从原来的1033平方公里扩大到2560平方公里,建成区面积的从68.5平方公里增加到120.6平方公里,外来流动人口达272万人,市区机动车保有量从5.6万辆增加到20万辆,尤其是随着石化、钢铁、电力、造纸等临港型大工业的快速发展,我市工业重型化趋势日益明显,全市环境保护和节能降耗工作的压力不断增大。为此,我市通过实施“蓝天、碧水、绿色、洁净”四大工程,大力推进水、气、噪声等专项整治,使全市环境质量保持在较好水平。五年来,万元GDP化学需氧量、氨氮、烟尘等主要污染物排放量逐年下降,市区空气Ⅰ级、Ⅱ级天数330天以上,占全年天数的90%以上。全市水质基本稳定,其中余姚江、东钱湖、城市内河水质得到明显改善,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保持在99%以上。声环境质量保持较好水平,区域环境噪声保持在56分贝以内,道路交通噪声控制在70分贝以内,城市噪声污染控制取得明显成效。生态绿化建设进一步推进,森林覆盖率提高到50%,自然保护区覆盖率达到8.69%,建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7.3%,城市人均公绿面积由2001年的7平方米提高到11.5平方米。据宜居指数调查,我市被评选为2006年度公众首选宜居城市。 二、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增长,强化环境综合整治,赋予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新内涵 五年来,我市坚持把环境保护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把加强环境保护工作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重要手段,创新工作机制,加强污染整治,深化基层创建,努力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一)转换发展模式,促进产业优化升级。 着力在调整产业结构、发展循环经济和推进节能降耗上求突破,提高可持续发展水平。 一是认真贯彻中央宏观调控政策,推进产业联动。坚持“优化一产、提升二业、突破三产”,从加强环境保护的角度依法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依法淘汰高污染、高能耗、低效益项目和企业,大力推进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产出效益高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老城区共有70余家企业实施了搬迁改造,投入老污染治理资金30.4亿元,治理工业污染项目1149项。 二是坚持以环评审批为杠杆,优化经济发展。强化建设项目环评前置审批,坚决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积极推行区域环评、规划环评和环境监理,切实加强“三同时”管理。三年来全市环保部门共审批项目15200多个,否决项目1950多个,有效控制了新污染源。 三是大力实施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出台《宁波市清洁生产实施意见》和《关于全面推行清洁生产促进工业结构调整升级实施意见》,全市有46家企业完成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61家正在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制定《宁波市发展循环经济实施意见》和《宁波市循环经济试点城市实施方案》,实施循环经济“十大行动计划”,推进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和资源的综合利用。2004年我市被国家发改委和环保总局列为全国十个循环经济试点省市之一。目前,我市已在宁波化工区、宁海临港循环经济示范区等区域大力推进循环型工业,初步形成循环经济产业链。 四是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开展节能降耗工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工作的意见》,着重在工业、交通、建筑等六个重点领域求突破,确保“十一五”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下降20%。 (二)创新工作方法,完善环境保护管理体制。 运用行政、法律、经济等手段,完善环境保护体制和机制,努力提高环境保护工作的整体水平和效率。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认真贯彻《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制定出台《宁波市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处分处理试行办法》,把环保工作作为考核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严格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健全人大、政协、新闻舆论、群众举报等监督体系,完善多层面的督查制度。目前,还正在着手制定《关于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开展绿色GDP试点工作,从决策层面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是强化依法监管。充分利用较大的市立法权,先后颁布实施了饮用水源保护和污染防治办法、烟尘防治管理办法、建筑施工噪声管理办法、餐饮娱乐服务业环境管理办法及象山港海洋环境和渔业资源保护条例等系列法规和规章,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地方性法规体系。编制了《宁波生态市建设规划》、《宁波市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宁波市中心城市节约用水规划》、《宁波市“十一五”节能规划》、《宁波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宁波市甬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等一系列战略性规划,严格按照规划进行建设、开发和保护,加强环保审批和管理。 三是强化经济价格调节。加大财政投入和监管力度,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和公共服务,五年来全市环保投资总额达260亿元,达到GDP的2.5%。充分利用市场机制,调动企业和社会的积极性创造性,建立多元化的投资体系和运行有效的生态环境保护补偿机制,如宁海、象山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都采用了BOT的经验模式。2006年实行自来水阶梯水价,以经济杠杆增大污染企业的排污成本,促使企业通过环保投入和整改,提高清洁生产水平。 (三)注重多管齐下,建立环境保护长效机制。 加强环境保护机构和能力建设,推动环境管理方式、手段和水平跃上新台阶。 一是环境保护能力进一步提高。近年来全市用于能力建设的资金近2亿元,主要用于环境监测、环境监管、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和人才引进等方面。仅2005年给市环保局一次性增加环保编制32人,市六区用于环保自身建设的资金达8000万元。全市环保机构不断健全,其中镇海区、慈溪市已在所有乡镇设立了环保机构,其它县(市)区乡镇环保机构也在积极筹建中。 二是重点区域环境整治不断深入。2002年,我市完成了姚江、象山港等九个区域、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经过历时近12年的整治,我市的“母亲河”余姚江已由1995年Ⅴ类、劣Ⅴ类水全面恢复到Ⅲ类水质,部分河段还达到了Ⅱ类水质。2003年,开展了新一轮11个重点区域、流域的环境综合整治。2005年,开展了为期3年的“811”环境污染综合整治。通过对重点区域和流域的整治,实现了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改善区域环境质量的目标。 三是工业污染防治成效明显。强化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专项整治,连续6年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对环境违法行为,坚持从重、从严处罚,让违法企业增加违法成本,形成严厉打击违法违规企业的高压态势。仅2006年1月至10月,全市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140件,罚款总额达3700万元,接近过去三年的总和,环境执法力度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 四是环境自动监控水平不断完善。建立完善了工业污染源、地表水环境质量和大气环境质量“三网合一”的监测监控系统。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共投资约6000万元,建成覆盖全市11个县(市)区的9个监控中心和233个污染源在线监测站点,全面实现对市级以上环保重点管理单位的污染源在线监控并稳定运行的目标。建成的在线监测系统具有数据实时传输、超标报警等功能,数据获取率达95%以上,提高了我市环境监控信息化管理水平。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共投资1900万元,建成16个城市空气自动监测站和2个水质交接断面自动监测站。 五是突发性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全面提高。完善各级突发性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形成防范有力、指挥有序、快速高效、保障及时、协调一致的环境应急处置体系。加强环境应急专家人才库、信息数据库、常用应急物资储备网络库的建设,投资数千万元配备环境应急监测设备和防护装备,目前已有环境应急监测车3辆、大气特殊因子在线监测系统3套、便携式气相色谱仪4台、便携式VOC检测仪7台等应急仪器设备。 六是饮用水水质得到进一步改善。针对我市水源地河网取水水质较差的现状,自九十年代以来,实施中心城区引水工程。至今年6月底白溪水库、横山水库等中心城区引水工程竣工,共投入资金17.51亿元,引水管道长达440公里,总设计供水能力达到132万方/日。加强饮用水源地及周边环境的环境监管,建成一批水源地及其周边污染源截污工程,确保中心城区饮用水源水质。 (四)加强基层创建,扎实推进“细胞工程”建设。 坚持把环保模范城市的理念和做法扩展到基层和企业,着力夯实基层创建基础。 一是全面推进县(市)区创建工作。中心城区以环保模范城市为起点,创建最佳人居环境;镇海区全面构筑三大生态体系,建成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北仑区以建立ISO14000示范区为起点,积极探索循环经济园区的发展道路;鄞州区以“创经济强区,建生态鄞州”为目标,积极促进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余姚市和奉化市以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为抓手,全面推进各项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慈溪市以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和生态示范区”为目标,以水环境整治为重点,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产业结构调整力度,从根本上改善区域环境质量;象山县、宁海县已创建成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并正在加快建设生态型滨海城市。 二是积极实施生态村镇建设。开展以生活污水及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饮用水及其水源地保护、村容镇貌整治等为主要内容的“生态村镇”创建工作。全市已建成49个省、市级生态村镇,其中余姚泗门镇、慈溪周巷镇、江北慈城镇、奉化溪口镇获得了“全国环境优美乡镇”称号。 三是推进环境保护模范单位创建。从2002年开始,以社区、学校、工厂、商场、饭店、医院“六个环保模范单位”为载体,深入开展基层创建活动,全市创建成功的环保模范单位达到276家,创建浙江省绿色企业14家,国家环境友好企业2家。 (五)坚持城乡互动,努力实现环境保护城乡统筹发展。 按照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切实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 一是狠抓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启动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工作,并列入政府实事工程,实施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示范工程,推进畜禽粪便资源化、无害化进程。完成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分,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数百家;完成42个牧场粪便无害化处理工作,年处理粪便119万吨;建设11个有机肥料加工厂;39家规模化养殖场实施了废水治理工程,一大批小型养殖场建成了沼气处理工程。 二是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网络建设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全市已基本建成户集、村收、镇运、县(市)处理的垃圾收集处理网络。有110多个乡镇(街道)建设了垃圾中转站,配备了垃圾压缩机和清运车。加快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将农村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乡统筹规划纲要,对离城镇较近的村庄,生活污水就近纳入城镇污水管网,由城镇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对离城镇较远的村庄,推广成本较低的农村污水处理技术,实现农村污水的生态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三是大力开展农村环境整治。深入实施“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整治1636个村,累计投入118亿元;实施“千里清水河道”整治工程,累计完成977公里,完成投资20.5亿;生态公益林累计建设236.5万亩,“青山白化”治理率达到90%。 四是大力发展生态农业。推广“全球500佳”奉化市滕头村、鄞州区湾底村的发展模式,以农业产业化和经济生态化理念,大力发展循环农业、节约农业和绿色农业。全市绿色食品认证数96个,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累计68万亩,无公害林产品生产基地累计18.6万亩,农业标准化生产面积68万亩。 三、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打好复查迎检攻坚战,实施巩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新举措 五年来,我市按照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指标要求和复查要求,对照标准、寻找差距,加大整改力度,强化薄弱环节,各项指标基本达到了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考核要求。尤其是今年以来,我们以复查迎检为契机,坚持重在突破、重在整改、重在全民参与、重在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扎扎实实开展各项复查迎检工作。 (一)抓重点,扎实推进鄞州区创建工作。 鄞州区是我市创模成功后撤县建区的,该区地域面积广、农村范围大、工业企业多、创建任务重。2002年撤县建区以来,鄞州区对照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指标要求,坚持高起点规划、高强度投入、高水平管理,以创建生态区、文明城区为抓手,通过重点工程建设,重点区域、行业、企业整治,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措施,环境保护水平和综合竞争力不断提升,为创建和复查迎检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今年11月,市复查迎检办对鄞州区创建和复查迎检工作进行了预验收,验收结果表明,鄞州区各项考核指标达到了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复查要求,同步完成了“创建”和“复查迎检”双重任务。围绕创建和复查迎检工作任务,鄞州区主要取得了以下几方面的进展: 一是完成污水管网建设工程。完成城西泵站至宁波南区污水处理厂的干管建设,全长2703米,总投资约2122万元,鄞州区中心城区和城西片的污水已全部纳入宁波南区污水处理厂,污水量约为3万吨/日。 二是建成鄞州区野猫岙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该填埋场总投资1.47亿元,于2006年5月28日进入试运行,目前日处理垃圾已达600吨/天,全区20个镇乡、街道的垃圾已基本收集进场,“户集、村收、镇运、区处理”的垃圾处理方式逐步完善。该填埋场还建有垃圾渗滤液深度处理系统,设计处理工艺达到一级排放标准,目前正处于试运行。 三是完成内河调水工程。投入170万元,实施“西水北调”工程。该调水工程日调水能力达100万方,调水工程惠及鄞州、海曙、江东三区内河。此外,还对375 个村实施了供水管网改造。 四是各类专项整治成效显著。按照“突出重点、覆盖全面”的原则,集中开展了全区范围内的环境卫生整治、内河整治、大气、噪声污染整治等各类专项整治。投入3298万元,实施了城郊结合部34省道、南外环路的综合整治,使该区域城郊结合部环境面貌焕然一新。 (二)抓整改,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把解决群众普遍关心的环保问题作为突破口,集中抓好整治工作,努力使我市全面符合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各项考核要求。 一是加大城区内河整治力度。市区完成截污纳管河道24条、疏浚河道12条,鄞州区实施了内河引水工程,江北盛家河、江东卧彩江等实施了水环境生态修复技术试点。通过综合整治,使城区内河水质得到明显改善。 二是加大城郊结合部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制定《城乡结合部环境综合整治方案》,全面开展了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三产”污染、道路交通等综合整治。 三是加大“三车”专项整治和公交车冒黑烟整治力度。2004年,我市实施了摩托车、残疾人专用车、人力三轮车的“三车”整治,着力解决“出行难”的问题。通过“三车”整治,中心城区主要道路及大型商场、公共广场、车站、码头等周边地区的秩序明显改善。致力于彻底解决公交车冒黑烟问题,安排专项资金7000万元,从今年起3年内完成对所有未达标排放的柴油机公交车报废更新或技术改造,基本消除公交车尾气污染,努力实现今年明显改观、三年内达到国内同类城市领先水平的整治目标。目前,105 辆符合欧Ⅲ排放标准的新型公交车已投入使用,预计年内将达到250辆。下步还将制定《宁波市公交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规定》,为规范管理、监督、处罚等提供法律依据。 四是加大信访查处力度。设立“宁波市环保投诉受理中心”,实行24小时值班,完善来电、来信、来访的投诉和反馈系统,及时有效处理各类环境污染事件。共受理投诉24031件,查处率达100%,群众满意率达98.2%,解决了一大批环境问题,环境信访呈逐年下降的趋势。 (三)抓发动,着力营造全民参与的社会氛围。 把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纳入全民教育全过程,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坚持每年开展不同形式、不同载体、不同主题的环保宣传活动,弘扬生态文明,倡导绿色消费,增强全民的环保意识和生态理念。特别是在今年初召开迎接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查千人动员大会后,全市开展声势浩大的复查迎检宣传,掀起人人参与环境保护、人人建设美好家园的高潮。制定《宁波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查迎检宣传工作方案》,在市区主要路口、社区设立网架广告,在市区公交车、公交候车厅开辟宣传广告,在电视台、报纸、网络刊发公益广告,使复查迎检宣传覆盖到每个角落。大力宣传环境保护工作的先进典型,及时曝光整改措施不力的单位,努力营造抓整改、迎复查的良好氛围。结合今年六?五世界环境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以环保志愿者的身份,与200多位环保志愿者一道参加活动,号召广大市民积极投入到创模复查迎检工作中。通过“阳光热线”专题节目,市复查迎检办负责人两次与广大市民现场交流创模复查迎检工作。开展“创模迎检请你一起体验”活动,组织市民代表参观环境基础设施和企业治污设施,充分调动广大市民和企业的热情。建立完善空气质量日报预报、环境质量公报,开展重点企业环境行为评价工作并向社会公布,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 四、以“十一五”指标为要求,继续加大环境保护工作力度,实现环保模范城市的新目标。 国家环保总局已再次调整提高了“十一五”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考核指标,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要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努力实现环境保护的“三个转变”,践行环保模范城市的“三个模范”,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为目标,围绕国务院《决定》确定的七项重点任务,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面推进、重点突破,扎扎实实地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一)锲而不舍地抓好环境污染整治。 以污染防治为重点,开展各类污染专项整治,不断改善环境质量。 一是削减排污总量。以电厂脱硫工程削减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北仑电厂5台60万千瓦机组脱硫工程于2005年启动,该工程总投资达11.6亿元,目前,土建已完成90%,其中1台机组的脱硫工程已投用,第二台年底投入运行,另外3台将在2007年底投入运行,北仑电厂脱硫工程脱硫率将大于90%,可削减二氧化硫排放约10.7万吨。镇海发电厂两台机组油改气工程于2005年5月开工建设,在原2×125MW燃油机组的原址上建设2×390MW具备国际先进技术的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首台机组将于2006年12月进入点火调试,2007年3月全部投产,可削减二氧化硫约4.41万吨。这两项工程的实施可削减我市50%以上的二氧化硫排放量,届时我市电力行业二氧化硫排放总量能满足国务院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深入实施机动车尾气污染整治,提高城市空气质量。继续开展公交车尾气污染整治,制定机动车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加大对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力度,提高机动车尾气达标率,严禁尾气不达标机动车上路。 二是改善水环境质量。以保障饮用水安全为目标,抓紧修改出台《宁波市饮用水源规划》,严格执行《宁波市饮用水源保护和污染防治办法》,加大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执法力度,重点抓好农村饮用水源地的建设和保护工作,提高农村地区饮用水达标率。在总结余姚江污染整治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推进奉化江、甬江等重点流域整治,实施《甬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削减两岸排污总量,逐步恢复水环境功能区要求。进一步加强内河整治,实施截污纳管、疏浚、引水、生态修复等综合工程,改善内河水质。 三是提高工业企业稳定达标率。抓住印染、化工、造纸、食品、电镀等重污染行业,开展排污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管理和行业专项整治。坚持治老控新、监建并举,深入开展“811”环境污染整治,使环境污染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保持对环境违法行为严查的高压态势,坚持从重、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在实现重点企业自动监控的基础上,重点抓好烟气自动监控建设,进一步提高环保执法能力和水平。 四是完善环境基础设施。加大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力度,“十一五”期间,再建鄞西污水处理厂、江南污水处理厂等5座污水处理厂,“十一五”末中心城区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污水集中处理回用率超过20%。进一步规范污水处理厂污泥的处置,在宁波明耀热电厂建成污泥焚烧处置项目基础上,加快实施宁波南区污水处理厂、江东北区污水处理厂等污泥干化焚烧项目,在2007年投入使用。新建设的污水处理厂配套建成污泥处置项目,确保污泥处置规范化、减量化、资源化。在12月底完成鄞州野猫岙垃圾填埋场垃圾渗沥液单独处理系统调试,达到一级排放标准。加快整改大岙垃圾填埋场渗沥液处理系统的现有工艺,确保在2007年达到一级排放标准。进一步完善枫林垃圾焚烧厂、医疗特种废物焚烧厂现有焚烧和烟气处理工艺,抓紧实施“863”项目——危险废物焚烧处置全过程二恶英减排控制技术,确保二恶英稳定达标。 (二)锲而不舍地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进一步抓好循环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等工作,确保实现“十一五”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能耗、水耗逐年下降的考核要求。 一是大力实施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开展循环经济“十大行动计划”,推进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和资源的综合利用,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在宁波化工区、宁海临港循环经济示范区等区域推进循环型工业的基础上,加快实施可再生资源回收、石化工业资源回收、电厂资源综合利用等标志性工程。2010年前,初步建成3-4个生态工业示范园区、2-3个循环经济示范区,社会大循环初步建成。继续大力实施清洁生产,使企业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两方面同步推进,从源头控制污染。 二是大力开展节能降耗工作。落实节约资源基本国策,坚持开发与节约并重、节约优先的原则,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强化监管为保障,加快构建节约型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强化工业、建筑等六大领域节能,抓好石油、化工、钢铁等行业的节能工作,加强节能技术开发,形成完善的节能体系。 三是深入开展节水工作。以国家节水型城市创建为基础,坚持“开源与节流并重、科学开源、节流优先、治污为本、综合利用”的原则,抓好《宁波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宁波市城市供水和节约用水管理条例》、《宁波市中心城市节约用水中长期规划》等政策性规章的落实,加强计划用水,实行水量定额管理,淘汰达不到耗水量要求的生产线和产品,严格耗水标准的项目审批,从源头上避免高耗水工业投入生产,实现单位GDP用水量到“十一五”末下降30%的目标。 (三)锲而不舍地推进生态市建设。 我市自2003年全面启动生态市建设以来,通过几年的努力,生态市建设已形成以规划为龙头、以考核制度为保障、以重点工程为突破、以各类创建活动为抓手的良好运行机制。下步,重点抓好《宁波生态市建设规划》的落实,做好规划的深化细化工作,抓紧研究制定各个专项规划,进一步完善生态建设规划体系。把生态经济、生态环境、生态人居和生态文化建设内容列入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加快重点工程建设,加强环境污染整治,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积极发展生态农业、大力发展生态工业、加快发展现代化服务业,努力构建生态经济体系。深入开展生态村、生态镇、生态县创建,进一步强化农村污染防治,努力营造城乡一体化的生态人居环境。 五年来的实践,我们深刻认识到,巩固和深化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有利于我们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城市人居环境、创业环境、投资环境和发展环境,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有利于进一步促进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提高生活质量,更好地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五年来,我市巩固和深化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对照人民群众的期望仍有差距。我们深信,在国家环保总局的正确指导和大力支持下,在全市人民的积极参与和共同努力下,一定能实现我市环保事业的新跨越,开创环境保护工作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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