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污染控制->模范城市->创模城市信息->工作报告
走山区城市科学发展之路——临安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特色工作报告
2008-07-10
     
 

中共临安市委  临安市人民政府

  在巍峨天目山麓,有一方青山常在、碧水长流的绿色世界;在浩淼太湖之源,有一个纤尘不染,清纯奇绝的世外桃源。这就是生态临安,就是正在致力于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临安的生动写照。临安位于杭州西郊,是距离大都市最近的山区县,是一座森林中的城市。境内千山争秀,万壑争流,奇石耸立,古木葱郁,素有“天目千重秀,林木十里深”之美誉,全市森林覆盖率高达76.55%。拥有天目山、清凉峰两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青山湖国家级森林公园,野生梅花鹿、活化石银杏、夏腊梅等珍稀野生动植物繁殖其间。天目山空气中的负离子指数常年超过2100个/每立方厘米,常年达到最高的6级标准,是“天然氧吧”、“休闲胜地”,被誉为长三角的“绿色明珠”。自2003年,临安开展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以来,紧紧围绕创建标准和国家环保部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坚持与时俱进、创业创新,有针对性地开展了创建活动,依托生态优势坚持和谐发展,强化源头护水,致力清洁生产优化产业发展,创新强化“一证式”管理,逐步走上了一条凸显山区特色的创建之路。

  特色一:和谐发展为要,唱响生态文明“三步曲”

  近五年来,临安在推进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工作中,立足发挥生态优势,以保护生态资源、彰显生态特色为抓手,深入践行以环境优化经济增长理念,使优美生态成为临安的最大特色、最强优势、最响品牌,以创模促进“生态经济、生态环境、生态文化”体系构建,以创模引领临安生态文明建设,唱响了生态文明建设“三步曲”,在创模中充实了生态文明的建设内涵。

  第一步,“治旧控新”,腾出环境容量。由于位于太湖流域和钱塘江水系源头,又是两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所在地,空气、水源、水质的保护标准级别高,城区面积狭小,可谓寸土寸金。改革开放以来,资源、环境与经济发展之间的矛盾也日益突出。年创利税上千万元的临安化工厂,成为当时我国“治太”中关停的最大一家企业。为在弹丸之地求得新的发展,近年来,临安结合省“811”和杭州市“1278”工程,谱写了绿山、净水、富民的新篇章。打响了以关停并转迁为主要手段的治污“攻坚战、持久战”。开展了全市印染(制线)、造纸、电镀、节能灯等行业专项整治,淘汰一批规模小、能耗高、物耗高、污染重,治理无望的小散企业,累计实施限期治理项目200余个,关停并转迁污染企业150余家。同时,实行建设项目联审联办联验制度,提高准入环境准入“门槛”,严格控制高能耗、高污染项目。严格执行“环评”、“三同时”制度,对不符合产业导向目录的项目坚决予以否决、淘汰。五年来,否决项目300余个,减少直接投资额100多亿元。由于创模的全面推动,促进了生态涵养、生态修复,不仅优化了生态环境,成为目前全国唯一加入国际示范林网络组织、惟一获得“国家森林城市”荣誉称号的县级市;为更多的优质项目落户临安腾出了宝贵的环境空间,已累计吸引内资180亿元,外资2.2亿美元,杭氧、恒生电子等一批大规模、高科技的项目先后落户临安。

  第二步,生态经济化,经济生态化。创模不仅开创了临安环保工作的新局面,更让临安人深切体会到科学发展的内在本质。在创模推进中,为确保临安环境质量在经济持续增长中得以改善,临安人摸索走上一条“生态经济化、经济生态化”的独特发展之路。“生态经济化”——就是通过市场化的手段,使生态资源转变为经济资源,产生经济效益。在“经济生态化”理念的引领下,老百姓经历了从“卖山头”到“卖山货”再到“卖生态”的发展历程,“靠山吃山”的传统观念转变成了“靠山养山、养山致富”的生态观念,更加注重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有机统一。“经济生态化”——就是经济发展与生态建设良性循环,最终实现经济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大力发展生态效益农业,竹林面积从3000亩增加到100多万亩,成为江南最大的“菜竹园”;山核桃林面积从原来的25万亩增加到40多万亩,年产量达到8000余吨,面积和产量均为全国第一。逐步形成了“东竹西果”的农业生产格局。坚持工业经济“第一经济”不动摇,生态工业加快发展,形成了电线电缆、纺织服装、医药化工、绿色照明、农特产品加工等主导产业,万马、锦江、鑫富等一批骨干企业迅速成长起来。通过旅游两次创业,生态旅游实现了从无到有、从弱到强、从小到大的历史性跨越,形成了以天目山、浙西大峡谷、大明山、太湖源、青山湖为代表的生态旅游景区。旅游接待总人次从2002年的167万人次,提高到了2007年的423万人次,增长253%;旅游景点门票收入从2002年的3623万元,提高到了2007年的7012万元,增长194%。

  第三步,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领域全面建设生态文明。为深入推进创模,2006年底,新一届临安市委、市政府在立足实际、总结经验、审势度势的基础上,提出了“融入大都市、创新大发展,构建杭州西郊现代化生态市”的战略目标。在组织领导上,加大对乡镇(街道)、部门环保工作考核、问责力度,明确规定实行考核结果与提拔升迁、评优创先、建设项目审批、奖惩“四挂钩”制度。全市上下正着力推进“杭州先进制造业特色基地、大都市高新技术产业拓展基地、大都市绿色农产品供应基地、长三角旅游休闲度假基地”建设,强调以“好”为前提,更加注重发展的质量和效益;着力改善城乡环境,构建生态型宜居城市,打造“清洁临安”,让市民充分享受“蓝天、碧水、绿色、宁静、清洁”;着力开展“多绿”创建活动,普及生态知识,倡导生态理念,提高市民素质,把生态文明观念渗透到生产生活各个方面。创模,使一幅崭新的“发展协调、以人为本、山川秀美、和谐安宁、生活幸福”的“品质临安”蓝图展现在世人面前。创模实践,扎扎实实地推动了临安在经济、环境、文化、社会各领域全面铺开生态文明建设。

  通过三个阶段的实践探索,临安先后获得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森林城市、全国“绿色小康县”、全国金融生态县等十多项国家级荣誉称号,多次跻身全国综合发展百强县(市)和全国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百强县(市)行列。2007年,全市实现生产总值197.3亿元,人均GDP达到4931美元,分别比2002年增长了204.7%和173%。三次产业比例为10.2:59.4:30.4。财政总收入18.7亿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9.8亿元,分别比2002年增长了298.9%和335.9%。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8159元和8852元,分别比2002年增长了170%和165%。通过创模,临安人进一步形成了 “经济持续发展、环境质量良好、资源合理利用、生态良性循环、城市优美洁净、基础设施健全、生活舒适便捷”的和谐发展共识。创模,真正促成临安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特色二:加强源头护水,确保“一江清水向东流”

  水,对临安来说更多的是一份责任、一份使命;水的保护,已贯穿于临安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的全过程;创模,使“源头护水”成为临安又好又快发展过程中的主音符。临安地处太湖和钱塘江两大水系的源头,是杭嘉湖地区重要的优质水源供给地和浙西北地区的主要生态屏障。临安的水环境问题,不仅事关临安境内52万老百姓的用水质量,更事关杭州余杭区及部分主城区200多万群众的饮用水安全。为确保青山湖水体水质达到功能区要求,确保饮用水安全,临安历届市委、市政府把饮用水源保护与流域治理工作摆在十分突出的位置。自2003年开展创模工作以来,临安更加注重城市水环境布局,深化“源头护水”文章,在确保辖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指标100%达标的同时,实现了“一江清水送出境”的目标任务。

  1、保障水安全。临安水资源总量较为丰富,约有26亿立方米,但由于受特殊地理条件影响,“工程性缺水”现象比较突出,水环境容量相对较小。因此,临安一方面加大监管力度,减少对饮用水的直接污染。建立健全污染来源预警、水质安全应急和水厂应急处理“三位一体”的饮用水水源应急保障体系,全方位开展水质监测分析。对水污染企业的监察由2003年的935厂次提高到2007年的2262厂次。完成64家企业在线监测、监控系统安装,市控以上重点污染源废水自动监测率均达到了100%,主要流域内占80%以上负荷的水污染企业全面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另一方面,积极开展合格饮用水保护区创建,扎实推进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使全市所有老百姓都能喝到“放心之水”、“安全之水”。目前已顺利完成里畈水库、水涛庄水库、於潜、昌化、太阳、青云6个合格饮用水源保护区创建;累计投资1.5亿元用于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18.8万群众告别了“吃水难”问题。“水安全”问题将随着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强、饮用水工程建设的纵深推进而得到更有效地解决。

  2、改善水环境。完善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先后建成日处理能力6万吨的城市污水处理厂和2万吨的青山污水处理厂,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3.07%。全市19个(86%)乡镇建成集镇有动力(微动力)生活污水工程,70余个村建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成城市垃圾填埋场防渗漏与渗滤液处理工程。出台《青山湖流域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实施青山湖流域环境综合整治,规范湖区旅游船舶、水产养殖、库区挖砂等管理。以水污染防治工作为重点,开展造纸、印染、线路板等行业整治。严厉打击危害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的违法行为,坚决依法取缔保护区内的排污口。加大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力度,实施沼气综合利用工程,投入2000多万元完成了33家规模化养殖场整治,流域内规模化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落实“农家乐”环境管理机制,规定所有生活污水必须全部通过三(五)格式污水处理,垃圾必须全部实现袋装化处理。同时,实行项目联审联办联验制度,适当提高准入“门槛”,杜绝引进高能耗、高污染、低水平的项目。近几年来,全市环保“三同时”制度执行率均达到100%。

  3、恢复水生态。在有效控制污染源的同时,进一步加强流域干支流源头、水源涵养区的生态保护。流域内全面实施“沃土工程”,推广平衡施肥,实施农作物病虫无害化治理,引导使用低毒、低残留农药,加强农村白色污染防治。建设2000吨的尾水脱氮除磷工程,运用生物处理工艺对尾水进行处理,以净化青山湖水质。目前,青山湖水质达到功能区要求,高锰酸盐、氨氮指标呈逐年下降趋势。随着创模的深入开展,农民群众的生态意识不断提高,河道“生态禁渔”活动在临安广大农村悄然兴起。如湍口镇二联村、横路乡谢家桥村,先后制发了禁渔暨生态建设倡议书,明确了十条禁渔规定,并设立岗亭进行河道管理等等。在这些村的带动下,全市30余个村参与到了河道“生态禁渔”活动中,有效改善了水源地的生态环境。

  4、营造水景观。对城市水体实行综合整治,立体开发,形成“以湖为点,以河为脉,以绿为体”的空间形态,营造了“一环清水绕古城,千顷碧波添美景”的水景观。重点投入10多亿元建设锦城城防工程,开展锦溪、马溪、南苕溪“三溪”水景观带建设,并将苕溪景观整治工程作为城市总体规划所确立的“二环二轴”布局中东西向的重要轴线,目前已分别完成了一期(临天桥-临水桥)、二期(临水桥-环东路)整治和1号、2号橡胶坝建造。“三溪”亲水景观带的初步建成,扩展了流域环境综合整治的功能,成为了人们休闲纳凉的好去处。

  5、塑造水文化。历史赋予了临安深厚的水文化底蕴,早在五代十国时期,吴越国王钱镠就在临安推行“保境安民、奖励农桑、兴修水利”的政策,重视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折射出丰富的生态智慧。清光绪十七年杭州府昌化县曾设立“禁捕河渔”石碑,表明临安在清朝光绪年间就已采取实施河道禁渔措施。自创模工作开展以来,临安更加注重以精彩纷呈的活动载体来传承、弘扬水文化精华,突出饮用水源的保护主题,策划组织好每年的“世界环境日”、“世界水日”等大型纪念、宣传活动。在电视台、《今日临安》等宣传媒体上开设水资源“知识窗”、“大家谈”、“民情热线”等专题专栏,广泛传播水知识,倡导护水行为。通过活动的开展,广大群众护水意识进一步增强,“保护为大家、保护靠大家、保护的成果由大家共享”的理念进一步深入人心。

  通过创模实践,临安逐步形成了保障水安全、改善水环境、恢复水生态、营造水景观、塑造水文化“五位一体”的源头护水新模式,并取得了良好成效。从2003年至今,全市GDP已增长了1.05倍,但苕溪水系临安段水质却始终居浙江省八大水系水质的前2名,交界断面汪家埠水质始终稳定在Ⅲ类水以上。临安也由此连续五年成为杭州市政府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综合优秀单位、浙江省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优秀城市,2006、2007年还被评为浙江省生态建设先进单位。

  特色三:致力清洁生产,让产业“提档升级”

  由于客观的、历史的原因,临安的产业中还存在着或多或少高消耗、高污染、低产出、低效益的产业。这些产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节能减排工作的推进,给环保模范城市创建造成了压力。清洁生产,是临安越来越重视和加强的一项工作。创模以来,临安始终把清洁生产作为实现产业“节能、降耗、减排、增效”的重要抓手,进一步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进生态产业体系建设。实践证明,由于创模经济社会考核指标的引领,清洁生产已经成为临安企业生产的“方向标”,成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助推器”。

  1、重制度、明责任。对于前几年的临安来说,清洁生产还是新事物、新概念,要全面推进还存在不少障碍与问题,包括教育认识、政策法规、制度措施、管理体系等等,需要认真研究与探讨。近几年来,临安坚持制度先行、责任先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与《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清洁生产的意见》的要求,建立健全了清洁生产的系列工作制度。制定出台了《关于深入实施工业强市战略进一步加快工业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规定经备案自愿通过杭州市级以上清洁生产企业和绿色企业验收的,对其设计、技术购置和设备投资给予资助。始终把清洁生产作为节能降耗的重要工作,列入乡镇(街道)、部门年度工作综合业绩考评,与所有乡镇(街道)、部门和29个年综合能耗3000吨标准煤以上企业签订了目标责任书。相继组建能源监察中心和环境监控中心,全面落实经费、编制和工作人员,进一步形成齐抓共管的清洁生产工作局面。

  2、重载体、浓氛围。针对临安工业企业对清洁生产认识不够的情况,经发、环保、科技等部门强强联手,结合创模等载体性活动,加强清洁生产的宣传、教育与培训,提高公众特别是决策者的可持续发展意识,使全市3000家多家工业企业的职工了解什么是清洁生产,为什么要推行清洁生产和怎样推行清洁生产。大力开展“清洁生产百家企业行动”,计划到2010年,年综合能耗超过1000吨标准煤的企业全部完成清洁生产审核,通过验收的企业突破100家。

  3、重审核、严把关。严格制订审核计划,坚持自愿性审核与强制性审核相结合,“因企制宜”地下达清洁生产审核任务。科学实施审核方案,由企业委托有资质的审核机构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进行方案评估与筛选、可行性分析,实施了无/低费方案,并逐步推行了中/高费方案。从2004年万马集团等五家企业成为临安首批通过清洁生产企业审核验收的企业后,目前,已有累计52家企业通过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大部分重点污染源的企业已经实行清洁生产并通过省、杭州市级组织的审核;累计提出开展无/低费方案1101个,已实施1082个,提出开展中/高费方案258个,已实施168个;累计投资7094.2万元,实现经济效益8990.3万元。

  4、重改造、强淘汰。大力实施窑炉节能、电力生产输配与热力节能、利用余热余压节能、电机节能、产业结构调整节能、开发与利用可再生能源节能等10大节能工程。在节能灯、制钳、造纸、食品等重点行业推广自动圆排车、自动接桥机、中频炉替代燃煤炉节能改造、锅炉分层给煤节能装置、脱硫工程、中水回用等节能减排的新工艺、新产品、新技术。目前,许多企业已在发展循环经济、“三废”综合利用、清洁生产等方面进行有益的实践与探索,取得了效益,尝到了甜头。如小王子集团仅将稀土催化燃烧技术应用于燃气烤炉一项,每年可节约煤气消耗电量110吨,节约生产成本60万元;天山医药总投资200万元的吸附式制氧设备已投入使用,年综合节能可达40吨标煤,节水5.4吨,节电32.5万度,年节能效益达45万元。另外像金圆水泥、金龙化工、临安制钳、樱花集团等企业都在积极运用节能减排新技术,取得了良好成效。同时,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设备,对整改无望的高耗能、高污染企业,对不按期淘汰国家、省、杭州市明令淘汰的落后技术、装备和产品的企业,依法责令停产和关闭。目前,已拆除全部10条水泥机立窑生产线,关停18门以下砖瓦企业13家,小冶炼、小竹浆等“五小”和新“十五小”企业20家,今年计划关停临安欧锦和恒康热电有限公司3.6万千瓦小火电机组。

  在清洁生产的有效推动下,全市整个产业档次不断提升,产业结构不断优化。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达到35家,数量居杭州县市首位。无污染、清洁型生产的生态工业得到大力扶持和发展。2007年,万元GDP综合能耗同比下降4.3%,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量比2005年分别下降11.22%和7.02%。同时,临安还被评为浙江省节能减排十大领跑县市。

  特色四:强化“一证式”管理,创新环保举措

  前几年,对污染物排放的控制,主要是以污染物排放标准确立一定的污染物排放控制值,通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制度、排污收费、排污申报登记等制度和措施,对排污行为进行管理。通过这些制度的实施,我市环境污染基本得到控制,部分地区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开展创模以来,为进一步严格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实现总量明显削减,近几年来,临安又全面规范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拓宽部门联合参与环保管理领域,并把持证排污作为企业评先创优前置条件,强调三个“首先”:一是严把项目环保前置审批关,所有新建项目均要首先通过环保前置审批,取得排污许可证;二是规定工商执照年审均要首先要通过排污许可证规范化年审;三是试行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排污许可证首先必须符合所在准入区相关要求。创模实践证明,排污许可证已经成为遏制企业非法排污的“杀手锏”,保障企业合法排污的“绿色通行证”。

  1、严把发放关。明确要求申领排污许可证的企业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同时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包括排污申报资料),环保部门负责对排污单位提交的申请和上报的资料进行严格审核,对照《杭州市污染物排放许可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符合申领条件的发给临时或正式排污许可证,不符合申领条件则不予发证。目前,已发放排污许可证1261张,严格“卡”住了新污染源产生。

  2、严格发放程序。临安决定对新建、扩建、改建、搬迁等项目不再核发临时排污许可证,必须待整个项目通过环保竣工验收后,直接核发正式排污许可证。对已取得临时排污许可证的排污单位必须在许可的时间内通过环保竣工验收,若未通过验收的,临时排污许可证自行失效,并不再发证,通过验收的,携带环保竣工验收及批复等相关材料,换发正式排污许可证。对已取得正式排污许可证的排污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年审换证,在年审换证过程中若排污单位排放的污染物未达到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及相关总量控制指标,则对该单位换发临时排污许可证,并下达限期治理任务;对下达限期治理、行业整治及行政处罚的排污单位,在未完成任务和结案前许可证不予年审换证及变更。对依法予以关停的企业,则及时吊销排污许可证并予以公布。排污许可证的规范发放提高了企业治污的主动性与积极性。

  3、实施分类管理。根据临安排污单位的规模、行业类型、污染物排放的数量和种类及所占区域污染物排放负荷比例等,将排污许可证分四种类型,实施分类核发与管理。一是废水排放量≥300吨/日或氨氮排放量≥4.5公斤/日或化学需氧量排放量≥30公斤/日(含城市污水处理厂和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耗煤量≥300吨/月或二氧化硫排放量≥3.6吨/月的排污单位及临安市控以上重点污染源核发总量与浓度双重控制的总量许可证;二是化学需氧量排放量≤30公斤/月,无炉、窑、灶等,且噪声达标的排污单位核发一般许可证(基本无污染证明书),有效期为五年,期间污染物排放未发生变化的不再进行年审;三是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医疗机构(床位≥100张)纳入总量控制范围,核发总量许可证;四是除上述三大类以外的其它排污单位纳入浓度控制范围,核发浓度许可证。分类管理为结构减排夯实了工作基础。

  4、提升管理质量。为控制好污染,在排污许可证中载明排污单位的基本信息和相关排污内容,比如允许生产的产品名称,有效期,能耗,污染治理设施名称和处理能力,污染物排放去向、种类、浓度、数量及相应污染物允许排放的浓度最高限值和总量控制指标,工业炉、窑、灶等产污设备的具体型号及燃料种类,变更记录等,并逐年加以完善,充实排污许可证的内容,提高排污许可证的管理质量,明确排污单位允许生产和排污的范围。加强了年审和排污费征收工作力度,加大了超标排放费的征收力度,2007年征收排污费1168余万元,比2002年增加201.4%。与此同时,加强了环境监察,对不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排放污染物的企业则予以行政处罚。加大“三同时”项目的执法检查力度,对重点跟踪监督项目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不断完善“三同时”项目竣工验收制度,不断提高排污许可证的“含金量”。

  5、试行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功能区划是前提,总量控制是保障。《临安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根据资源禀赋、环境容量、生态状况等,划定禁止、限制、重点和优化准入四类生态环境功能区,共分43个生态环境功能小区,明确各类生态环境功能区的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和建设项目准入条件等,明确限制性产业与相关行业的环保准入门槛等。今年开始试行生态环境功能区分类管理,执行重大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功能区符合性审批,建立和完善生态环境功能区的管理机制,将逐步形成以生态环境功能区为基础的差别化排污许可证管理政策,有利于在实现总量控制的前提下,提高空间资源配置总体效率。

  去年,30余人的丹麦企业考察团到临安进行为期三天的考察后,无不感慨地说:“临安不愧是一个真山真水真空气的地方”。绿色兴临安,生态美家园。诚然,五年的创模让临安焕发了绿色新姿,提升了城市品位,改善了投资环境,促进了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实现了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下一阶段,临安将继续强化“创模”,以污染减排为核心,以创建过程为重,以让老百姓满意为先,深化污染防治,强化城乡环保统筹,推进环境法制建设,继续突出保障饮用水安全,努力把临安建设成为长三角南翼最具活力、最富竞争力、最有辐射力和带动力的现代化生态市、山区市,促进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

     
 
  字体:【    】 更新日期:【2008-07-10】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