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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一直十分重视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自1999年全市环境保护工作会议提出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以来,即将“创模”作为促进全市社会、经济和环境协调发展,加快特大城市和都市圈建设,建设宽裕性小康社会、争做江北“两个率先”领头羊的重要举措,并将“创模”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对照国家环保模范城市28项考核指标(集中供热率指标我市不参与考核,实为27项指标)。2003年“创模”工作全面展开,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召开会议,启动“创模”工作。为确保“创模”目标的顺利实现,2003年8月1日,我市召开了全市“创模”大会,全面部署“创模”工作。根据这次会议精神,各县(市)、区也召开了“创模”大会。“创模”活动在全市轰轰烈烈地展开;二是成立组织,加强对“创模”工作的领导。为保证创建工作的顺利进行,市政府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和军分区司令员任副组长,各县(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的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全市“创模”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全市的创建工作,重点研究解决创建过程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并下设“创模”办公室,由市环保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市卫生局、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园林局副局长和铜山县、贾汪区副县(区)长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三是签订责任状,明确 “创模”目标任务。针对 “创模”工作任务重、难度大的实际情况,我市在认真分析的基础上,将“创模”的各项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责任到人。市政府市长与与6县(市)、5区的政府主要领导和政府22个有关职能部门的领导同志签定了“创模”工作目标责任状,做到“四明确”,即明确任务要求,明确完成时限,明确验收标准,明确奖惩措施;四是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的“创模”氛围。大力开展“创模”宣传,使“创模”活动深入人心。印制了2万多张“创模”传单, 5000多册《徐州市居民环保手册》,8万多份“创模”专题报纸,一一发到市民手中。制作“创模”宣传牌200余块,在出入市区的主要交通路口树立大型“创模”公益广告宣传牌。在市广播电台“环保你我他”、“环保家园”等栏目,介绍“创模”相关知识和我市的“创模”情况。在市电视台不间断报道“创模”新闻。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使“创模”家喻户晓,形成了广大群众关心支持创建工作,积极投身创建活动的强烈氛围;五是精心组织,编制“创模”总体规划。为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分析差距原因,制定可行措施,落实相关责任,使“创模”工作建立在决策科学、高效有序、注重实绩的基础上,我市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规划编制纲要〉的通知》(环办〔2003〕57号)等文件的要求,委托清华大学永新环保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徐州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总体规划》。现正在请示国家贵局予以评审;六是真抓实干,以重点工程推进“创模”工作。突出重点,狠抓难点,重点实施“蓝天工程”、“碧水工程”、 “绿化工程”、“宁静工程”和“污染源治理工程”和“城市管理工程”等六大“创模”工程。目前,这六大工程均按计划正在稳步推进,且已取得明显效果。
截至2003年,我市的具体情况为:有15项指标已经基本达到考核要求,即:环境保护投资指数、经济持续增长率、人口出生率、单位GDP水耗、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烟尘控制区覆盖率、噪声达标区覆盖率、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公众对城市环境的满意率、城市环境管理目标责任制落实到位以及环境保护机构独立建制等。有6项指标接近“创模”考核要求,稍做努力2004年即可达到,即:人均GDP、城市气化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单位GDP能耗、中小学环境教育普及率以及按期完成总量控制计划等。有6项指标与“创模”要求尚有一定差距,但我市已采取有力措施,确保2005年达到。这6项指标是: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连续三年名列全国或全省前列、通过国家卫生城市考核验收、自然保护区覆盖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全年API指数<100的天数>全年天数的80%、城市水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100%,且市内无劣Ⅴ类水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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