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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创模城市创建工作总体进展
2003年江苏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意见》(苏发[2003]7号),提出加快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要求。为加快我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步伐, 2002年4月,市十届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并通过了《连云港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方案》,2003年12月市十一届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连云港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规划(2003—2005年)》,明确2005年创成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目标,并于去年年底前向国家环保总局递交了《关于申报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请示》(连政发[2003]210号)。今年2月14日,市政府召开全市第七次环境保护工作会议暨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动员大会,动员全市上下积极行动起来,加大“创模”工作力度,确保2005年创成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全市各级各部门积极投入到创建工作中,全市上下迅速形成了创建的浓厚氛围。
1、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支持。今年江苏省人代会期间,市委陈震宁书记带领市委、市人大、市政府有关领导就创模工作专程拜会省环保厅史振华厅长和姚晓晴副厅长。利用国家环保总局领导在江苏检查工作之际,杨少华副市长专程赴苏州向国家环保总局解振华局长、汪纪戎副局长汇报了我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情况。国家环保总局及省环保厅领导对我市积极参与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活动以及我市近年来的环保工作的成绩和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等创建优势给予肯定,并对我市的“创模”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希望积极拓宽投资渠道,加快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步伐,同时加大“创模”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浓厚氛围。
2、建立健全目标责任体系。各县区各有关部门根据目标任务,实行了一把手亲自挂帅,亲自协调,亲自督察,将创模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根据创模任务和责任分工,将创模的目标和措施纳入目标责任制,任务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人,做到组织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全市基本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创模工作目标责任体系,为推动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3、认真落实各项关键措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是创模的一项基础工作,包含了创模的18项考核指标。根据自评结果,考核总分较2002年度提高2.65分。利用春季植树造林的大好时机,积极组织开展绿化造林活动,为完成全年绿化任务奠定了基础。加大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力度,钓鱼山垃圾处理场垃圾渗滤液截流管网建设进程顺利,即将全部建成。大浦污水处理厂二级处理工程加快推进,上半年完成主体构筑物和附属设施的土建工程,下半年进行设备安装,年底前调试运行。为推动全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市政府组织4县分管县长及市建设、环保等7个部门负责人专程赴徐州考察学习,并决定采用BOT和TOT方式建设大浦、东部城区及4县县城污水处理厂,明年8月底前投入试运行,10月底前正式运行。积极争取以BOT方式建设新海地区垃圾禁烧发电项目,确保2005年建成运行。
4、切实加强创模工作宣传。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创模宣传,制作创模宣传广告牌2块,编发创模工作简报5期,在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广泛开展创模宣传,向全市人民展示我市环境建设的美好前景,增强他们热爱连云港,建设连云港的主人翁责任感,引导和组织群众参与环保建设和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活动,营造强大的创建声势和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上报总局的创模申请、实施方案或规划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文件
连政发[2003]210号 签发人:刘永忠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关于申报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请示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江苏省连云港市地处我国沿海中部,是新亚欧大陆桥的东方桥头堡和中国沿海首批开放城市。现辖赣榆、东海、灌云、灌南四个县和新浦、海州、连云区三个区以及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全市总面积7444平方公里,总人口465万,其中市区面积880平方公里,人口70万。改革开放以来,连云港致力于发展振兴,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对外开放步伐不断加快,各项社会事业协调进步,人民生活明显改善,城市化和城市现代化水平逐步提高,城乡面貌发生了很大变化,先后获得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全国双拥模范城市、江苏省创建文明城市先进市、省级卫生城市、《西游记》文化发源记、中国水晶之都等荣誉称号。
在经济社会全面进步的同时,我市认真贯彻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大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环境保护和建设工作取得了很大成效,特别是1997年国家环保总局决定开展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活动以来,我市积极响应,以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为载体、积极开展以“碧水、蓝天、宁静、生态”为核心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把“创模”的27项考核指标任务与经济建设、城市建设、文明建设等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通过不断加大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力度,使我市环境质量不断得到改善,环保工作进入全国先进行列。在国家环保总局组织的全国46个环保重点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中,我市的城考总分在全国排名不断上升,从1998年的第23位上升到2000年的第12位,其中环境质量连续两年列全国第1位,连续四年列全省第1位。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地表水水质基本达到相应功能标准,市区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一直保持在100%,2003年空气污染指数小于100的天数超过300天;工业污染源实现了污染排放,烟尘控制区覆盖率保持100%,噪声达标区覆盖率94.6%;城市绿化覆盖率28.6%,城市气化率92.11%,城市集中供热率41.88%,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74.95%;大浦污水处理厂一期10万吨/日工程已建成投入使用,二期二级处理工程计划2004年底建成使用,东部8万吨/日墟沟污水省理厂已进行场地平整和污水截流管网建设;公众对城市环境的满意率不断提高。
今年江苏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意见》(苏发[2003]7号),下达了“到2005年所有省辖市都要创成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任务。为了贯彻江苏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我市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我市决定组织实施“四城同创工程”,同时开展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国家卫生城市、省级园林城市和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在今年12月召开的市十一届政府第十四次常务会议上,讨论通过了《连云港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规划》,提出了2005年创成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目标。
为了确立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目标,凝聚方方面面的力量,形成浓厚的创模氛围和整体推进的合力,进一步加大创模工作力度,特向国家环保总局申请,批准我市申报创建国家环境保护城市。
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联系人:吕子健 0518——5521739)
主题词:环保 城市 创建 连云港 请示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3年12月25日印发
三、创模城市有关地方主要文件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文件
连政发[2002]103号
关于下达连云港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2002年度目标任务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连云港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方案》(连政发[2002]96号)精神,现将2002年度创建目标任务下达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按期完成。
二○○二年六月十四日
主题词:环保 目标 通知
抄 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市法院,市检察院,连云港警备区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2年6月14日印发
附:
连云港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2002年度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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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及内容 |
责任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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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新海污水处理厂一期二步工程 |
开工建设10万吨/日二级处理,完成投资1000万元 |
市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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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东部污水处理厂 |
做好一期工程开工准备工作(4万吨/日二级处理) |
市建设局、规划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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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完善西盐河、龙尾河截流工程 |
已建的污水截流工程必须实现完全截流 |
市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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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大浦河、宋跳河整治 |
大浦河全程清淤、拓宽;宋
跳河拓宽整治 |
市水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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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四县污水处理厂建设 |
东海、灌南县污水处理厂完成初步设计,赣榆、灌云县污水处理厂开工建设 |
各县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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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开发区集中供热工程 |
10月底正式投用 |
市经贸委、环保局、开发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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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新海发电有限公司热电工程 |
完成2.5万千瓦机组改造,铺设供热干管 |
市经贸委、规划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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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机动车尾气净化 |
两冲程燃油助力车禁止上牌、销售 |
市公安局、环保局、经贸委、工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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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清洁能源示范区建设 |
建设市区第二块清洁能源小区 |
市环保局、经贸委、新浦区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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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重点污染源烟尘治理 |
完成连云港碱厂、新海发电有限公司、德邦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烟尘污染治理工程 |
市经贸委、环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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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扬尘污染防治 |
加强拆迁和建筑工地管理;防治道路扬尘,逐步提高道路清扫保洁的机械化程度;核电站和港区实施防尘措施 |
市建设局、环保局、拆迁办城管局、计委、港务局、核电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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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工业固废综合利用 |
建设连云港碱厂废渣固液分离一期工程;新海发电有限公司、连云港碱厂、锦屏磷矿固废综合利用率分别达到90%、80%、30% |
市经贸委、环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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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生态林建设 |
完成玉带河生态防护林和蝙蝠山环保生态林建设 |
市林业局、水利局、建设局、环保局、开发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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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重点园林绿化工程 |
完成朝阳东路、郁州南路、苍梧路、大港路、花果山景区、开发区西入口等重点绿化工程 |
市建设局、国土局、交通局、云台山风景区管委会、开发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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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建设 |
新增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覆盖率0.5%,制定“十五”期间达8%,并组织实施 |
市林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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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采石场植被恢复 |
巩固采石场关停成果,采石场植被恢复率15%以上 |
市国土局、林业局、各县区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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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重点水污染源治理削减工程 |
巩固水污染源达标排放成果,对污染负荷70%以上的水污染源安装自动监控装置,实现远程监控;治理卫生系统污水 |
市经贸委、环保局、卫生局、各县区政府 |
四、创模城市有关地方领导讲话
创建环保模范城市 走可持续发展道路
市长 刘永忠
环境保护是我国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是实现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工作,事关国家长远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多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对环境保护和建设工作一直非常重视,作出了一系列重大战略决策和部署。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深刻领会、全面贯彻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坚定不移地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不失时机地开展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活动,对于推动我市持续快速发展、加快实现“富民强市、快速崛起、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加强环境保护,开展“创模”活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改善生存和发展环境的强烈愿望,就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直接的、具体的体现。在当今世界,经济与环境的关系日益密切,“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己经成为人们的普遍共识。环境建设也是先进文化的重要内容。良好的生态环境,可以提高城市的文化品位和人们的文明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环境建设更是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实现好、发展好、维护好的重要方面。因此,各级政府必须把环境保护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实抓好。
二、加强环境保护,开展“创模”活动,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必然要求。环境保护工作是实现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我市人多地少,地域空间有限,资源相对不足,特别是当前肩负“富民强市、快速崛起、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任,在今后一段时期,随着工业化进程的不断加快,环境保护面临的压力将越来越大。从全局和长远的战略高度来看,在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我们必须把环境保护放在重要位置,决不能以牺牲后人的利益为代价来满足我们现在的需要,决不能以资源的过度利用和环境的污染破坏为代价来发展经济。正是从连云港的长远利益出发,按照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市委、市政府作出了开展“创模”活动的重要决策。这不仅有助于促进我市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有助于我们抓紧解决环境保护中的突出问题,更重要的是可以为连云港的未来创造一个良好空间,为我们的子孙后代留下一方净土。
三、加强环境保护,开展“创模”活动,是全面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的战略选择。衡量城市的发展程度,不仅要看经济增长指标,还要看人文指标、资源指标、环境指标等,这几个方面体现地区的综合实力。据统计,目前己被授予“国家环保模范城”的城市,近5年经济增长率均在11%以上,人均GDP都超过2万元,人均收入增速都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当前地区间的发展竞争日趋激烈,而环境建设是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的一个重要因素,城市环境己经成为评价一个城市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我们要认真学习先进城市的经验,积极开展“创模”活动,不断加强我市的环境保护和建设,进一步提高城市环境质量,优化投资环境,提升城市价值和总体竞争能力。
四、加强环境保护,开展“创模”活动,我们面临许多难得的机遇和有利条件。我市有着得天独厚的自然生态资源,“山、海、城”一体发展的城市个性和风光秀丽的自然景色,加上生态环境保护较好,环境质量优良,连续四年列全省第1位,凸现出连云港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区位优势和环境优势。同时我们还要看到,经过多年不懈努力,特别是经过近几年综合治理,我市环境保护工作己经有了一个比较好的基础。目前国家规定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三项基本条件和25项考核指标,除少数尚有差距外,我市大部分指标己经达到或基本达到。近年来,国务院、省政府不断加大对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投入力度,只要我们积极争取,就有可能获得国家、省更多的国债项目和增量资金。因此,只要在前一阶段工作基础上继续努力,再加一把劲,对于实现“两年创模”的奋斗目标,我们充满必胜的信心。
在全市第七次环境保护工作会议暨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副市长 杨 少 华
(2004年2月14日)
同志们:
这次全市第七次环境保护工作会议暨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动员大会,主要是认真贯彻全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交流近年来环境保护工作,研究部署今后一个时期的环保任务,动员全市上下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思路,开拓进取,加大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力度,加快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和生态市创建步伐,促进全市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下面,我先作个发言,最后请刘市长作重要讲话。
一、肯定成绩,认真总结环境保护工作的成功经验
1999年全市第六次环境保护会议以来,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坚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水污染和大气污染防治为重点,以强化执法监督为保证,积极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在国家环保总局组织的全国46个环保重点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中,我市的城考总分在全国排名不断上升,从1998年的第23位上升到1999年的第15位和2000年的第12位,其中环境质量连续两年列全国第1位,连续四年列全省第1位。连云区人均预期寿命77.5岁,高于全国平均水平4岁,是江苏省人均寿命最长的区。
(一)工业污染防治取得重要进展。全市1241家工业污染源按期完成治理任务,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工作在全省第一家通过省考核验收;加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圆满完成省政府下达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注重污染预防和源头控制,多年来,全市环保预审、环评和“三同时”执行率一直保持100%。推行污染治理设施的管理规范化、运营市场化和监控自动化,圆满完成1644家单位排污申报登记年审工作,近200家企业获得排污许可证,26家重点污染企业安装自动监控装置,10家企业开展环保设施市场化运营试点。组织开展工业企业环境行为信息评级,近100家企业的环境行为评级结果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积极实施清洁生产,试点企业超过100家。大力推行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等16家单位顺利通过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二)环境综合整治成效显著。2000年实现大气和地表水环境质量双达标。加强蔷薇河饮用水源保护,蔷薇河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连续三年100%。先后对市区西盐河、龙尾河、玉带河、大浦河实施综合整治,有效改善地面水环境质量。积极推行集中供热,新海、田申、海兴等热源企业供热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加大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力度,机动车首检合格率达85%以上,两冲程燃油助力车禁止上牌和销售。加强对生产、生活、交通及施工噪声的管理与控制,市区建成区噪声达标区覆盖率达99%。
(三)生态创建工作全面推进。完成市及四县生态建设规划,明确“2005年四县建成生态示范区,2007年全市建成生态示范区,2015年全市基本建成生态市”的创建目标。四县生态示范区建设总体规划通过当地县人大批准,并分别经县委、县政府颁布实施。深入开展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村创建,沙河镇等16个重点中心镇(每个镇包括2个生态村)完成创建规划并通过专家评审,正在申请考核验收。加大有机食品基地建设力度,东海县桃林镇等6家有机食品基地相继建成,另有7家基地正在建设之中。坚持“堵疏结合”,注重秸秆综合利用,全市秸秆气化、造纸、制板初步形成产业化。
(四)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明显加快。近年来,通过调整污水处理收费价格等措施,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环境资源有偿使用机制,大大促进了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全市环境保护投入占GDP的比重由1998年的1.2%上升到2002年的2%以上。建成蔷薇河送清水工程,有效保护了蔷薇河饮用水源。基本建成市危险废弃物集中处置中心。污水处理厂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大浦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建成并投入使用,二级污水处理工程及东部城区、四县县城污水处理厂筹建工作进展顺利。
二、认清形势,切实做好新时期环境保护工作
新世纪的头20年,是必须紧紧抓住的重要战略机遇期。环境保护工作要积极与全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进程相适应,加大可持续发展战略实施力度,加快推进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和生态市建设步伐,提高整体工作水平,为经济社会发展和实现“富民强市、快速崛起、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提供可靠的环境保障。具体工作目标是:到2005年,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比2000年减少10%以上,城市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城市集中供热率达45%以上,城市气化率95%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 %,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80%以上,危险废弃物安全处置率100%,建成省级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四县建成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成一批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村;到2007年全市建成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和国家园林城市,向生态市建设目标迈进。
今明两年,是组织实施第四轮市长环境保护目标责任状的起步之年,也是全力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关键时期,全市环境保护工作要突出重点,全面推进,狠抓落实,提高水平。要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
(一)重点抓好水环境综合整治。今后一段时期,水污染是我市一个较为严重的环境问题。水环境综合整治是环保工作的重中之重。要按照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科学规划蔷薇河沿岸各类开发建设,对各类园区建设和各个建设项目要逐一落实环保治理措施,严格控制污染物排入蔷薇河,确保饮用水源安全。积极实施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及通榆河水污染防治规划,认真落实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制。加强城区河流环境整治,全市地表水高锰酸盐指数达到《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规定的标准,并以2002年为基数,水质达标率逐年提高5个百分点,2007年达到85%,市、县城区河流水体消除黑臭,无劣五类水体。切实做好跨界水污染防治工作,推动龙王河等跨界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深入开展,逐步改善河流水质。
(二)加快大气污染治理步伐。要抓紧编制大气污染治理规划,加大组织实施力度,不断改善城市大气环境质量,确保稳定达标。要加快改造和淘汰中小型燃煤锅炉,推广应用清洁能源,认真治理扬尘、粉尘污染,特别是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扬尘污染,切实解决好大气中可吸入颗粒物指标偏高的问题。建立机动车对城市大气环境质量影响的评估和控制体系,严格实行机动车尾气达标排放。制定并实施鼓励燃煤锅炉脱硫的经济政策,努力削减二氧化硫排放总量。
(三)大力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要从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产业升级出发,通过开展清洁生产审核、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等措施,大力削减污染负荷。一是要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十五”期间,要全面完成重点工业污染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开展第一、第三产业清洁生产审核。二是开展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环境标志产品和其他绿色认证,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十五”期间,国家级、省级开发区、重点旅游景区,都要通过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对重点出口生产企业,要开展ISO14000认证。三是进一步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建设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实施排污许可证年报和年审,建设项目要严格执行排污许可证制度。
(四)积极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要大力发展生态农业、有机农业,减少化肥、农药、生长调节素等化学物品的施用量,控制农业面源污染,保证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要制定有机食品发展规划,在国家生态示范区内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有机食品基地面积不少于耕地面积的2.5%,各县建成规模化有机食品基地不少于3个,建成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示范点不少于1个。积极推广农村生活污水就地简易处理技术,或通过管网收集到城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继续推广秸秆和其他农业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全面实施农村河道清淤,力争用4年时间将全市农村河道全部清淤一遍。合理调整乡镇企业布局,引导污染企业向工业小区集中,实行污水集中处理。切实采取措施整治村容镇貌,建成一批卫生城镇和环境优美乡镇。
三、以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为抓手,全面抓好第四轮市长环境保护目标责任状落实工作
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不仅对全面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促进城市环境建设与经济建设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而且对于集中解决各类环境污染问题,巩固提高环境保护工作总体水平,全面完成第四轮市长环境保护目标责任状任务,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根据《连云港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规划(2003—2005年)》,今明两年“创模”工作总体目标是,在经济与社会持续发展的基础上,用两年时间,全面达到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各项指标。阶段目标是,2004年、2005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进入全省先进行列,2005年10月前通过国家卫生城市、省级园林城市验收,2005年“创模”基本条件及各项考核指标达到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考核标准,申请国家验收。
“创模”主要任务是结合考核指标,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重点组织实施好六大工程。
一是创卫工程。各县区政府、各责任部门要在市爱卫会的统一组织下,对照《连云港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意见》和《连云港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目标任务书》,逐项分解目标任务,集中力量解决未达标项目。市城管局加快垃圾焚烧处理设施、钓鱼山垃圾填埋场污水管网等项目建设,实现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置。市环保局积极开展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建成市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实现全市危险废物安全集中处置。市城管局要逐步提高城市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程度,主要道路实行机械化清扫冲洗,降低道路扬尘。市拆迁、建设、城管等部门加强对拆迁、建筑施工、道路施工工地的管理,做到文明施工,净车出场,减少渣土抛撒,抑制建筑扬尘。通过努力,确保2005年10月前通过国家卫生城市验收。
二是蓝天工程。不断优化能源结构,到2005年,新建成二块清洁能源小区;市经贸委牵头抓好集中供热推广工作,完成新海发电有限公司热电工程、第二热电厂集中供热工程,建设宋跳高新区、大浦化工区、东部城区集中供热工程,城市集中供热率大于30%。各区政府加强城市建成区烟尘控制区的长效管理,确保建成区烟尘控制区覆盖率达100%。市建设局组织实施好城市集中供气工程,扩大管道燃气管网覆盖范围,城市气化率达94%以上。市环保局加强对市区餐饮企业油烟排放管理,推广油烟净化装置,有效解决炉灶油烟污染问题。市公安局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控制,保证机动车尾气年检率达95%以上、路检达标率达85%以上,市区禁止两冲程燃油助力车上牌、销售,2005年淘汰两冲程燃油助力车。通过努力,确保全年空气污染指数小于100的天数大于80%。
三是碧水工程。市建设局加快污水处理和截流配套工程建设,2004年建成大浦污水处理厂二级处理工程和东盐河截流管网,2005年建成东部城区污水处理厂,城市污水二级处理率达70%以上。市水利局负责实施河道整治工程,2005年建成水一环、水二环,完成东盐河整治二期、三期工程和玉带河、排淡河拓宽整治工程;规划建设城市内河水位保持、水体交换等水利调控工程,改善内河水质。市交通局加强市区河道码头、船舶排污管理,防止油污染。市环保、工商、经贸、质监等部门联合开展禁磷工作,全市范围内禁止销售、使用含磷洗涤用品,推广使用无磷洗涤用品。东海县、海州区、新浦区加强对蔷薇河沿岸污染源的监督管理,完成浦南开发区环保规划和环境评估,建设环保基础设施,防止生活、工业废水进入蔷薇河,保证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保持在98%以上。
四是宁静工程。各区政府和环保、公安部门要加强对商业活动、文化娱乐场所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管理,禁止借助高音喇叭招揽顾客。加强对夜间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的管理,严格执行夜间施工作业环保审批制度,限制夜间施工,做到基本无夜间违法施工的噪声扰民,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小于60分贝。加大市区建成区禁鸣工作力度,严肃查处违章鸣笛,禁止过境车辆进入市区,确保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小于70分贝。
五是生态工程。四县加快生态示范区建设,确保2005年通过国家验收。市林业局、旅游局牵头建设塔山、房山、马陵山、伊芦山森林公园及海州湾、羽山市级风景名胜区,到2005年,全市自然保护区(包括风景区和森林公园)覆盖率大于5%,全市森林覆盖率达22.7%。市建设局进一步加大城市园林绿化组织实施力度,2005年城市绿化覆盖率达37%,通过省级园林城市验收。市国土局严格控制新开采石塘口,组织开展采石塘口植被恢复试点。
六是工业污染防治工程。市发展计划委、环保局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确保各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省下达的计划指标内。市环保局加强水环境自动监测系统建设,对占全市70%以上污染负荷的水污染源和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泵站安装自动监控装置,实现计算机联网和远程监控,确保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大于95%。市经贸委加快产业布局和产业结构调整,消除结构性污染。市环保局和经贸委继续推行清洁生产、循环经济、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和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组织开展生态工业园区建设。
四、开拓创新,不断提高环境保护工作整体水平
当前,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环境保护工作的外部条件正在发生重大变化。我们要适应新形势的要求,不断推进环境保护工作体制、机制、科技等各方面的创新,增强环保事业发展活力,提高工作水平。
(一)加快理念创新,积极探索循环经济之路。我市人口密度高、环境压力大,随着人口增加和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这个矛盾将更加突出。从这个基本市情出发,必须借鉴国内外的先进经验,积极探索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进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有效途径。去年4月,省委、省政府在下发的《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意见》中,提出要探索发展循环经济。根据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我市发展循环经济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建立形成“以政府为主导、以企业为主体、公众积极参与”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发展循环经济的持续动力。二是尽快编制全市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确定循环经济发展的目标、重点领域和措施。三是加快制定推动循环经济实施的相关经济政策,利用经济杠杆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四是先易后难,从企业小循环开始,进而推广到开发区、工业小区乃至整个城市的大循环,逐步构建循环经济的产业体系。五是加强对环境无害化技术的开发研究和推广应用,大力发展生态农业、生态工业和生态服务业。
(二)加快机制创新,推动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创新环保机制,其核心是要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环保投资机制,推进污染治理的企业化、产业化和市场化。一是要建立生态环境与经济发展良性互动的投资机制。生态环境建设是社会公益事业,政府肩负着重要责任,要切实履行公共财政职能,制定扶持政策,加大对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投入。对重大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建设项目,要优先纳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统筹安排,认真组织实施。二是要改革环保基础设施运营管理体制。制定和完善投融资、规费征缴等方面的经济政策,鼓励和支持工商资本、民间资本、外来资本以独资、合资、BOT等多种形式,投资建设环保基础设施,兴办环保产业。三是要按照“污染者负担”原则,进一步完善环境资源有偿使用机制。建立环境价格体系,实行排污总量有价分配制度、排污许可证制度,探索排污权交易制度,用经济杠杆激励企业加强污染治理。完善环境资源的各项收费政策,加大城镇污水处理费、垃圾处理费、有毒有害固体废弃物处置费和放射性物质处置费等征收力度,使污染治理设施运行达到保本微利的水平,促进治污设施的市场化运营。
(三)加快科技创新,提高环境保护工作科技含量。要将实施“科教兴市”战略与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结合起来,加强环境保护的科学技术研究。一是要积极开展区域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国民经济核算指标、生态市建设、环境容量与生态环境承载力等问题研究。二是要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以及生态治污、生态修复、废水处理工艺等技术的研究。三是要加快现有技术成果的筛选工作,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使科研成果尽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四是要大力培养引进环境科技人才。
(四)加快管理创新,提高环境统一监督管理能力。要通过管理创新,切实加强依法行政,加大监督管理力度,促进环境保护工作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一是要加大环保执法力度。继续开展清理整顿不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的违法犯罪行为,解决一批矛盾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对严重污染环境的事件要依法严肃查处。二是要全面推行各种行之有效的环保责任制。通过建立环保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行政执法公开制和行政责任追究制,规范执法行为,使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正确行使权力,履行义务,确保环保法律法规得到全面、正确的实施。三是要建立和完善公众参与制度。凡是涉及群众利益的环保规划、决策和项目,都要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推行有奖举报制度,调动人民群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积极性。四是要建立环境诚信制度。公开环境质量状况、环境管理程序、企业环境行为信息,公开建设项目环保审查、排污收费等方面的情况,扩大公民对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五是要加强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能力建设。按照准确、及时、高效、全面的原则,加快建设全市空气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监测监控体制,增强远程自动监控能力。加快环境监测、监察和宣教的现代化建设,推进环保管理信息化。加强核设施环境辐射和突发性污染事故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确保万无一失,维护环境安全。
同志们,环境保护事业功在当代,利在千秋。让我们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定信心,迎难而上,与时俱进,真抓实干,为全面完成第四轮市长环境保护目标任务,按期创成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而努力奋斗。
五、专用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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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吕子健 联系电话:0518-552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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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环境保护局
二○○四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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