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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河源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总体进展情况
2004-06-29
     
 
  

  一、城市基本情况

  自然环境

  河源市位于广东省东北部,东江中上游,东经114º13´-115º35´和北纬23º10´-24º50´之间,是1988年1月7日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地级市,现辖源城区及东源、和平、龙川、紫金、连平5县,总面积1.58万平方公里,人口约330多万,是东江流域客家人的聚居中心,“南国恐龙故乡”。河源地形以山地、丘陵为主,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年平均温度22.6ºC,年平均降雨量2108毫米。河源资源丰富,有粤东宝地之称。全省最大的两个水库-新丰江水库(水面面积370平方公里,库容量139.8亿立方米)和枫树坝水库(水面面积52平方公里,库容量19.32亿立方米)都在境内,珠江水系三大河流之一东江全程562公里,其中流域河源段254公里,全市87%地域属东江流域;铁矿、莹石矿和稀土储量位居全省第一,铅锌矿、钨矿、石灰石、瓷土等也十分丰富;全市森林覆盖率达72.5%,活立木蓄积量达3092.7万立方米。

  经济社会

  河源市1992年8月经国务院批准列入沿海经济开放区,成为既可享受山区优惠政策、又可享受沿海开放优惠政策的地区。2003年,全市国内生产总值136.85亿元,同比增长16.9%;工业总产值91.52亿元,同比增长33.1%;全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4.35亿元,同比增长27.4%。以旅游业为龙头的第三产业蓬勃发展。境内有205和105国道,京九铁路和广梅汕铁路,惠河高速公路,粤赣、河梅高速公路正在建设。电信宽带高速互联网覆盖全市大部分地区,移动用户近60万户。建成了市医疗危险废物处理中心、连平县污水处理厂、河源文化广场、九重门公园等基础设施,市区生活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4吨/日可于2004年8月建成投入使用。

  经过建市十多年特别是近几年的建设,河源市已经成为初具规模的现代化中等城市。先后被评为“全国卫生先进城市”、“全国环境综合治理先进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和省“双拥模范城”。 “青山绿湖碧水城”的城市新形象,获得了广泛的赞誉,“生态河源”已经成为河源的一个品牌。近日,新一届河源市党委、政府又提出以创建“五个城市”(省级文明城市、全国双拥模范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和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为动力,努力建设经济繁荣、社会文明、环境优美和最适宜人居、旅游和创业的“山水园林城市”。

  环境质量

  河源市是广东省重要的饮用水源地和生态屏障,环境质量优良。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保持在国家一级标准。东江河源段水质保持在国家地表水Ⅱ类标准,新丰江水库水质保持在国家地表水Ⅰ类标准,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100%。声环境质量达国家相应标准。森林覆盖率达72.5%,自然保护区覆盖率达11.73%。在全省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中,连续多年环境质量考核成绩名列全省地级市前列。

  二、创模现状分析

  河源市是列入广东省“十五”期间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计划的城市之一。河源是山区市,属次发达地区,又处在东江中上游,是广东省重要的饮用水源地和生态屏障,近几年来在经济得到快速发展的同时,环境保护工作也取得了显著成绩,环境质量保持在优良水平,环保考核成绩逐年上升,在2003年度广东省环境保护责任考核中,河源市获得优秀等次,名列全省第10名(包括5个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在内的排名及两个今年验收城市的排名),为创模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及实施细则(调整方案)》,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标准分基本条件和考核指标两大部分,其中基本条件3项,考核指标25项,合计28项。对照标准,经对2003年的指标现状进行分析,在28项中:

  基本符合标准的有15项:环境保护投资指数大于1.5%、经济持续增长率高于国家平均增长水平、人口出生率低于国家计划指标、单位GDP能耗低于全国城市平均水平、单位GDP用水量低于全国城市平均水平、全年API指数<100的天数大于全年天数的80%、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大于96%、城市水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100%且市内无劣Ⅴ类水体、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小于60dB(A)、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小于70dB(A)、自然保护区覆盖率大于5%、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大于35%、城市气化率大于90.94%、烟尘控制区覆盖率大于90%、城市集中供热率大于30%(不作考核)。

  可争取较容易达标的8项: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连续三年名列全国或全省前列、通过国家卫生城市考核验收、噪声达标区覆盖率、城市环境管理目标责任制落实到位制定创模规划并分解实施、环境保护机构独立建制、公众对城市环境的满意率大于80%、中小学环境教育普及率大于80%、按期完成总量控制计划。

  差距较大的有5项:人均GDP大于1万元/年、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大于70%、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大于80%、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大于70%并无危险废物排放,其中人均GDP如果参照西部地区考核指标,市区人均GDP达8500元,可望在2006年达到人均GDP15000元。

  综合分析我市的情况和条件我们认为目前创模的时机基本成熟。在今后开展“创模”工作中,我市要针对存在薄弱环节,通过加快我市经济建设步伐、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整顿市容市貌、提高环境监测能力和机构建设等各项任务,努力提升城市环境综合实力。尽管“创模”工作任务重,时间紧,但我们相信,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各级政府和责任单位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坚持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资金到位,从现在开始抓紧各项工作的落实,一定能够如期完成“创模”任务。

  三、创模工作进程及今后计划

  1、已完成的创模前期工作

  2004年2月,河源市委三届九次全体(扩大)会议和全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会议提出,要在5年内创模成功。

  2004年2月,收集整理创模资料,拟草工作方案,开展考核指标调查摸底。

  2004年3月,市环保局向市政府上报了创模工作方案,分解工作任务。

  2004年4月,市环保局等部门组织科室业务骨干、各县环保局长到创建成功的城市参观学习。

  2004年6月,中共河源市第四次代表大会上正式提出争创“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

  2、今后计划

  为确保我市创模工作顺利开展,如期实现创模目标,我市总体上提出如下工作思路和要求:

  一是成立高格局(强有力)的“创模”机构。市委书记为总指挥,市长为执行总指挥,主管建设、环保的副市长为副总指挥,其它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二是以经营城市的方法为主,争取上级支持和市财政投入为辅,多渠道筹集资金,保证“创模”经费落实。

  三是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三块金牌一起创。理由是卫生城市、园林城市的主要标准都是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指标中的几项指标,又是同一位政府分管领导主管。

  具体工作进度时间安排如下:

  2004年12月,成立创模指挥部及办公室。按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标准将创模任务分解下达责任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

  2004年12月前,邀请国家环保总局和省环保局专家编写《河源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规划》;各责任单位制订具体实施计划和方案报指挥部,并及时反馈实施进度。市生活污水处理厂首期日处理4万吨工程建成投产。固体废物回收处置利用达到国家标准。

  2005年1月至12月,全面开展创模活动。市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建成投入使用。实现国家卫生城市目标。全市中、小学校环保课开设率达80%以上。向国家总局上报创模申请、创模规划和工作方案。

  2006年1月至6月,召开创模冲刺动员大会。严格按照创模标准,进行自查自纠,全面整理创模材料,经省环保局初审合格后向国家环保总局提出申请考核验收。

  广东省河源市环境保护局

  二○○四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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