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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总体进展
2004-07-19
     
 
  

  南宁市创模工作始于1997年。根据国家环保局环控[1997]349号文“关于开展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活动的通知”精神,南宁市市委、市政府做出了在1999年争取实现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决定,拟通过2~3年的努力,实现创模目标。为此,市委、市政府成为了以市委书记和市长为指挥长,相关职能部门正职领导为成员的创模指挥部。市领导专程赴京向国家环保总局污控司领导汇报,对照环控[1997]349号文关于创模的考核指标要求,制定了“南宁市1999年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方案”,召开了专题工作会议,印发了创模工作简报,各城区政府也成立了相应的创模工作分指挥部,开展了南宁市第一阶段的创模工作。

  至1999年,南宁市经过不懈的努力,原来存在差距的8项考核指标都取得了突破和较大进展,空气污染指数、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城市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工业废水处理率、噪声达标区覆盖率等指标均已达到或基本达到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的要求。城市污水集中处理取得突破性进展,南宁市第一座日处理10万吨生活污水的琅东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已接近尾声。但是,由于南宁市地处经济不发达的西部地区,经济底子十分薄弱,虽然经过近3年时间的快速发展和艰苦努力,到1999年,人均GDP和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硬件设施仍与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的要求存在一定差距。

  进入二十一世纪,市委、市政府和南宁市人民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的决心没有改变,南宁市将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列为“十五”期间南宁市环境保护工作的奋斗目标之一,坚持量力而行、狠抓重点和薄弱环节并突出地方特色的原则,继续扎实推进创模工作,探索一条在经济欠发达的少数民族首府城市加强环境保护、加快经济发展、走可持续发展的新路子。自创模以来,全市用于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的投资均超过了当年GDP的2%,市区工业污染治理全面达标,城市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先后荣获“全国卫生城市”、“全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优秀城市”、“全国双拥模范城市”、“国家园林城市”、中国首届人居环境奖城市。

  2004年随着中国----东盟博览会在南宁举办和南宁市中国绿城的建设,全面实施城市面貌“一年一小变,三年一中变,六年一大变”目标,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日趋完善,一直困扰南宁市创模硬件设施要求的二个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已动工建设,初步达到创模考核指标体系对各项硬件设施的要求。2004年3月,市政府召开专题研究会,对照国家环保总局2003年度国家环保模范城新考核指标体系,做出了积极推进3年创模工作计划,争取2006年实现南宁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决定。南宁市进入第二阶段的创模工作,为西部少数民族首府城市创模进行有益的探索,努力实现创模的目标。

  南宁市环境保护局

  二○○四年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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