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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信息
2005年4月8日,河南省环保局李景明副局长陪同登封市政府陈松林市长等一行8人,来我局专题汇报登封市创建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污控司陈明剑主任、城市处和河流处有关同志听取了汇报。
登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把绿色、环保、生态定位为城市发展的方向。为了给生态环境和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证,登封市委、市政府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保第一审批权”;在制订《城市总体规划》、 “十五”计划及2020年发展规划时,将环境保护作为独立内容,进行了重点规划;并且把环境保护工作列为考核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
登封市委、市政府于2003年提出了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目标以来,紧紧围绕国家规定的28项指标,实施“蓝天、碧水、生态、洁净、宁静”五大工程,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工业污染综合治理和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重点在“治水、治尘、治声、植绿”上下功夫,有效地改善了环境质量,城市环境质量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连续七年名列河南省所辖县级市前茅,2004年被国家环保总局命名为全国生态示范园区。下一步,市委、市政府将继续加大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加快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努力使全市经济、社会步入良性发展的轨道。
污控司城市处李蕾处长指出,登封市是地处中部地区、淮河流域的县级市,同时又是全国著名的旅游城市,提出并开展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对提升城市形象、增进对外开放、促进地方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影响广泛、作用突出。要求登封市的创模不能仅仅满足于28项指标的达标,还要在落实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计划、推进污染物总量控制、建立固体废物管理体制、加强工业污染控制等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中起到带头作用。要以创模为抓手,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实在在地解决好百姓关心的环保热点和难点问题。希望登封市,通过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活动,吸引更多的海内外宾客前来观光旅游、投资兴业,实现人与自然、社会与环境的和谐发展。同时希望登封市在已有的基础上,再创佳绩,把登封建成河南省乃至中部地区环境保护的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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