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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辽宁省瓦房店市、江苏省句容市和徐州市、山东省临沂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通过了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验收。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鼓励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并监督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现就瓦房店、句容、徐州、临沂四市拟命名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事宜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政府网站(www.sepa.gov.cn)、《中国环境报》和《辽宁日报》、《新华日报》、《大众日报》以及当地主要媒体上进行公示: 一、公示日期:2007年1月9日-1月18日 二、公示期间设立下列举报电话和信箱: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电话:010-66556243 传真:010-66556244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编:100035 电子邮件:csc@sepa.gov.cn 辽宁省环境保护局 电话:024-86625048 传真:024-86625045 地址:沈阳市于洪区崇山东路34号 邮编:110033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 电话:025-83313139 传真:025-83313139 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70号 邮编:210013 山东省环境保护局 电话:0531-86106141 传真:0531-86071045 地址:济南市制锦市街12号 邮编:250012 三、公示期间,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以及辽宁省、江苏省、山东省环境保护局(厅)接受来信、来访和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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