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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徐州市“十一五”持续推进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06-12-08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环保优先方针,紧紧围绕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目标,以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为抓手,大力实施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强力推进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提升环境质量和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为“两个率先”提供了有力的支撑。为巩固创建成果,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创建活动,进一步提高创建水平,现将《徐州市“十一五”持续推进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希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十二月二日

  
  
  徐州市“十一五”持续推进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我市创模工作成果,全面达到 “十一五” 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考核指标要求,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十一五”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及其实施细则》,现制定持续推进创模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1、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坚持环保优先方针,坚持经济建设与生态建设一起抓、产业竞争力与环境竞争力一起提升、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一起考核、物质文明与生态文明一起发展,从根本上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着力解决危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通过积极的环境建设优化产业结构、优化建设布局、优化人居环境,实现由“环境换取增长”向“环境优化增长”的转变,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2、工作要求:在“十五”创模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持续推进创建工作,通过强化污染防治,加快推进环境保护设施建设;通过强化环境法治,促进环境监管机制完善;通过实施环境重点工程、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实现环境质量和生态状况改善,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要把环保优先方针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落实到各项工作的每一个环节,不断优化适宜创业发展和生活居住的城市环境,进一步提升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
  
  3、工作目标:经过“十一五”持续不断的创建,全市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工业万元产值用水量分别比“十五”期末降低20%;城市环保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5%以上,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0%以上;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得到有效预防控制,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机动车排气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控制在5.8万吨以内,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在9.28万吨以内;城市水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大气环境质量基本达到国家二级标准水平,全年环境空气优良天数大于85%;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危险废物及放射性废源、废物得到安全处置;农业及农村生态环境质量逐步得到改善;建立功能强大的环境监控指挥体系,环境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二、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十一五”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及其实施细则》,制定《“十一五”期间持续推进创模工作指标任务分解表》(见附件一)和《“十一五”期间持续推进创模工作主要工程任务表》(见附件二),并纳入各地经济目标综合考核体系。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有关单位要根据各自承担的任务,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全面完成“十一五”创模各项任务。
  
  三、保障措施
  
  1、组织保障。各县(市)、区政府和市各有关单位要继续保持“十五”期间创模建立的组织严密、政令畅通、联动高效、齐抓共管的组织领导体系,保持党委政府负总责、人大政协监督、环保部门督促、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全民共同参与的创模机制,保持“联席会议制度”、“协调督办制度”和“目标考评制度”等行之有效的创模工作制度,确保各阶段持续创模工作全面落实到位。
  
  2、资金保障。各地和市有关单位要根据持续创模工作实施计划,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重点项目资金投入,特别是涉及创模薄弱环节的工程项目,资金投入要优先考虑、及时划拨、专款专用。要按照“谁利用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谁受益谁付费”的原则,多渠道筹集创模资金,确保各项工程的顺利进行。
  
  3、技术保障。各地和市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持续创模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成立创模技术小组,组织精干技术人员为持续创模工作提供必要和充分的技术支持,保证持续创模各项工程顺利组织实施。
  
  4、社会保障。各地和市有关单位要继续保持“十五”期间建立的创模宣传机制和社会联动机制,把持续创模作为全市宣传工作重点内容,分阶段、有计划的突出宣传,提高社会公众对持续创模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积极营造持续创模的浓厚氛围和强大声势。
  
  附件一: 徐州市“十一五”期间持续推进创模工作指标任务分解表
  
  附件二:徐州市“十一五”期间持续推进创模工作主要工程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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