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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指标完成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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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考核指标 |
最新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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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连续三年名列本省前列 |
我市大力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2004至2006年度城考结果在全省位居前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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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城市辖区内未发生重大、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前一年未有重大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案件,制定有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 |
近三年来,青岛市未发生重大、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未发生有严重影响的环境违法和环境污染事件。2007年在已制订的《青岛市重大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和《青岛市环保局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了应急资金和队伍,将环境污染事件纳入城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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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投资指数≥1.7% |
2007年全市环保投资76.25亿元,环保投资指数为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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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持续增长率高于全国平均增长水平,人均GDP>1.5万元 |
近三年经济持续增长率按可比价计算为16.2%。2007年人均GDP正在上级审核中,2006年为3.89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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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与计划生育年度计划完成率100% |
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意见》,提出了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目标任务,新出台了34项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具体措施,完善了9项已有的计生惠民政策,全市人口自然增长率为3.61‰,合法生育率99.58%,全面完成了上级部门下达的目标任务。人口与计划生育年度计划完成率为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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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全国平均水平,且近三年逐年下降 |
全市进一步明确了“十一五”节能减排工作目标,制定印发了《青岛市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实施方案》,将有关目标、任务、重点项目、保障措施等分解落实到各有关部门、区市政府。围绕总方案,确定了年度目标。市委市政府将节能减排工作纳入了对有关部门、各区市政府领导班子政绩考核内容,并赋予了较高的权重。 2007年,全市从用能审批、产能调整、新能源推广使用、重点领域节能工程建设、资源能源综合利用等方面进行了重点突破,将110户重点耗能企业纳入了重点监管、审计、监察对象, 加快了与节能有关的基础设施建设,全市按期完成了万元GDP能耗下降4.5%的年度目标。 |
| 2006年青岛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为1472.78亿元,规模以上工业综合能耗为1499.88万吨标准煤。按2005年可比价格计算,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为1.18吨标准煤,远低于2.59吨标煤/万元的全国平均水平,且逐年下降。2007年度规模以上工业能源消耗数据按规定需经上级部门审核后发布,在本报告上报时该数据尚未审核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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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GDP用水量<全国平均水平,且近三年逐年下降 |
市政府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节水工作的通知(青政发[2007]14号),明确了“十一五”期间城市节水工作的主要目标任务,提出了具体落实措施,明确了责任单位和保证措施。积极做好迎接国家节水型城市复查工作,并组织搞好节水型企业(单位)、居民小区管理工作。组织17个单位完成了节水型企业(单位)的创建工作。推动节水技术进步。组织完成了5项节水技改计划项目,总投资139万元。推进再生水利用,实现污水资源化。2007年,市区再生水供水管线达到30多公里,再生水利用量达到740万立方米,再生水已广泛应用到工业生产、园林绿化、基建景观、冲厕洗车等方面。抓好示范工程建设,推进海水利用工作。海水综合利用示范项目荣获全国“城市节水优秀范例奖”。市内四区年节水量达到3987万立方米,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继续保持在85%以上。2007年度全市单位GDP用水量为25.26吨/万元,小于全国平均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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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工业增加值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全国平均水平,且近三年逐年下降 |
我市大力开展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督促工业企业加大了污染治理力度,按照要求计算2006年全市万元工业增加值工业废水、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和烟尘的排放强度分别为6.233、0.000864、0.007724和0.001993吨/万元,均远低于31.61、0.0072、0.028和0.012的全国平均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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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API指数≤100的天数≥全年天数的85% |
2007年,青岛市区空气质量Ⅰ级和Ⅱ级天数分别为47天和286天,优良天数共计333天,空气质量优良率91.2%。自2000年以来,市区环境空气质量连续8年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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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96% |
2002年,我市发布了《青岛市生活饮用水源环境保护条例》,此后又先后印发了《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生活饮用水地下水源保护区划的通知》(青政发[2003]44号)、《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划的通知》(青政办发〔2004〕51号)、《关于开展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划界立标工作的通知》(青环发〔2004〕171号)等一系列地方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全市计划立界标225个,现崂山、黄岛、即墨、胶南和平度市已设立,其他市正在进行中。 |
| 全市各级环保部门加大环保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超标排污、污染水源地的各种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对污染源实施关停、搬迁和限期治理。编制了《青岛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2007年完成了该规划论证稿,召开了专家论证会,2008年提交政府审议通过后实施。强化了植树造林、保护湿地是涵养和净化水源地的重要措施。 |
| 严格按照城考规范开展水源地环境监测工作,2007年度监测结果显示,只有部份水源地存在总氮指标超标现象,按照总局规定,总氮指标暂不考核,因此我市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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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且市区内无劣Ⅴ类水体 |
我市水功能区四个“城考”点位全部为近岸海域,其中一类功能区1个,二类功能区2个,四类功能区1个,监测结果全部达标,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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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60dB(A) |
2007年市区“城考”点位监测结果,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53.4dB(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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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70dB(A) |
2007年市区“城考”点位监测结果,交通干线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68.2dB(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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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保护地区面积占国土面积比例≥10% |
全市受保护地区面积为1529.22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14.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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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5% |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为37.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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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80%,且缺水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率≥20% |
2007年我市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为80.88%;处理回用率为1.59%。2007年,我市出口加工区污水处理厂新建、泥布湾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投入使用,麦岛污水处理厂、沙子口污水处理厂等实际处理量显著增加。李村河污水处理厂二期开工、楼山河污水处理厂主体完工、上马污水处理厂基本建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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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率100%,重点企业污染物排放口自动监控率≥80%,工业企业排污申报登记执行率100% |
经过多年的治理和排污口规范化整治,青岛市2007年重点工业企业废水、污染物烟尘、二氧化硫、粉尘的排放达标率分别为98.77%、99.99%、99.65%、100%。 |
| 在严格按照省环保局“四统一”原则进行系统建设的同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了《青岛市环境自动监测系统建设运营工作方案》(青环发[2007]118号)及《关于下达重点监管企业自动监测系统安装验收计划的通知》(青环发[2007]127号)等一系列实施方案,并采取多项有力措施,分阶段、分步骤、积极稳妥地展开了自动监测系统建设工作,确保了建设任务按期、优质高效地完成,到年底前已全部完成全市重点监管企业中废气40家66套、废水50家149台、城市污水处理厂17家102台及空气质量等自动监测系统的设备安装工作,国家、省控重点源均已安装在线监控设备。 |
| 按照省环保局的统一部署,2007年青岛市继续使用《排污费征收管理系统》进行排污申报、核定和收费工作,所有的工业企业、小型三产、城市污水处理厂等排污单位都进行了排污申报。2007年青岛市工业企业排污申报登记执行率达到100%。 |
| 2007年,青岛环境统计范围内的重点企业有579家,其中国控(省控) 重点源共22家,含废水企业12家,废气企业13家,监测频次均按照 “城考”、环境统计相关要求进行了监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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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清洁能源使用率≥50% |
2007年度数据统计尚未经上级审核认定。2006年全市终端能源消费总量为2499.37万吨标准煤,其中煤炭消耗量为713.90万吨标准煤,以此推算城市清洁能源使用率为71.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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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集中供热普及率≥65% |
近年来,我市集中供热设施建设保持了较快的发展速度,2007年我市城市集中供热普及率为41.95%,比上年上升了5.26个百分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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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率≥80% |
2007年,青岛市再次将“更新城市公交车辆,改善城市大气环境质量”列入城乡建设和改善人民生活方面重点办好的十件实事之一。投资1.58亿元对市区11条线路的400辆公交车辆置换更新为欧Ⅲ水平的车辆。对照国家总局《在用机动车污染物检测机构技术规范》,对各排气检测站的检测场所进行规范化整治,加强了对检测站的监督管理。目前,市内七区全面实行简易工况法检测工作,实现了“2类车辆3种方法”的规范化检测,得到了省局专家组的高度评价。开展了国际帆船赛期间路面冒黑烟车辆的专项整治活动;开展了商场免费车辆、旅游车辆、客货运输车辆专项整治活动;开展停放地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抽检执法工作,有力打击了机动车超标排污的环境违法行为。积极完成地方立法,不断推进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法制建设工作。2007年11月23日,《青岛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经青岛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并报经山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批准,于2008年3月1日起实施。依据国家环保总局的《在用机动车排放污染物检测机构技术规范》和国家现行的在用机动车排气污染排放物测量方法和测量设备技术要求,省环境保护局组织了在用机动车排放污染物检测机构考核专家组,在2007年11月1日和2日对我市机动车排放污染物检测机构进行了试点考核。2007年市区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率为8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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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5% |
1999年我市投资4.1亿元建设了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小涧西垃圾处理场,采用卫生填埋、高温好氧生化、资源综合利用的先进环保处理工艺,具有国际先进的防渗系统、污水收集处理系统、沼气收集利用系统等。小涧西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置场被中国城市环境卫生科学协会评定为国家一级无害化处理场。全市配套建设了太原路、城阳等设施齐全的垃圾转运站。目前我市正在积极研究通过垃圾堆肥和垃圾发电方式实现垃圾的综合利用。2007年全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达到8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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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90% |
我市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为98.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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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处置率100% |
目前,青岛市危险废物焚烧设施有青岛新天地固体废物综合处置有限公司和青岛绿洁环境有限公司二家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这两家单位焚烧处置设施均达到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已通过验收,且运行正常。 |
| 5月份,堆存多年的21万吨铬渣全部得到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在全国率先完成历史遗留铬渣处置任务。严格落实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和经营许可证制度,提高全市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和处置水平,全市工业危废处置率100%。将动物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废物纳入医疗废物管理,全市纳入医疗废物处置范围的单位达到760家,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达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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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目标责任制落实到位,环境指标已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制定创模规划并分解实施,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 |
近几年,市委市政府持续将有关环保目标纳入对地方党政领导班子政绩考核内容,市政府将生态市建设、污染物总量削减等目标以责任书的形式分解到各区市。2006年底,市政府将巩固创模成果持续改进工作方案分解落实到了各责任单位。 |
| 青岛市定期通过媒体发布环境空气质量日报和预报,饮用水源地水质旬报、月报,海水浴场水质周报和环境质量公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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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100%,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率≥90%,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执行率≥80% |
积极开展区域开发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围绕提升技术水平、保护环境、降低消耗、综合利用、产业布局等,对推进传统产业改造提高提出合理化建议,努力从源头减少污染,年内对15个开发建设规划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继续加强新扩改建项目的环保审批和验收工作, 2007年全市共审批建设项目2470个,总投资1402.4亿元,其中环保投资50.3亿元。验收建设项目2583个,实际投资338.3亿元,实际执行环保投资19.3亿元。全年拒批不符合环保法律法规、国家产业政策或城市总体规划、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59个。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率、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执行率均为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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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期完成总量控制计划,国家重点环保项目落实率≥80% |
按照省环保局的统一部署,我市从2006年开始按照总量控制要求筹备排污许可证的发放工作,2007年对与市政府签订《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2006年-2010年)》的重点工业企业、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和城市污水处理厂等重点排污单位开展了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实行浓度和总量的双控制,累计共发放排污许可证146家。 |
|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印发了全市2007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和“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工作实施方案,并将环境质量、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任务纳入对各区市的年度目标绩效考核体系中。认真贯彻落实《全省重点企业监管办法》等“4个办法”,制定了实施方案,对全市22家国控重点污染企业和100家省控重点污染企业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各区市落实治污减排措施和项目,推进减排工作。加强监督检查,推进工程减排,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和黄岛发电厂共9台大型机组全部安装了脱硫设施并投入运行,全年有48台燃煤锅炉安装了脱硫设施并投入运行。城阳出口加工区污水处理厂和黄岛泥布湾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等重点水污染物削减项目投入运行。截止2007年底,全市已累计削减二氧化硫20.9%,完成十一五削减任务的79.5%;已累计削减化学需氧量7.44%,完成十一五削减任务的41.3%。 |
| 我市目前没有列入国家环保规划、计划的国家环保重点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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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机构独立建制,环境保护能力建设达到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 |
城市及所辖区域内区、县级市均建立了健全独立的环境保护行政机构,并落实了职能、编制和经费。 |
| 青岛市环境监察支队已于2006年顺利通过了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考核验收,成为省内首家通过标准化验收的单位。 |
| 为了进一步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提高环境监测综合能力水平,按照国家环保总局下发的“关于印发《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要求,我市环境监测标准化建设于2004年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至2005年5月底,青岛市辖区内12个三级站也全部达到了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要求。 |
| 我市环境宣教标准化建设尚未达到总局标准化建设要求,正在积极推进相关工作。 |
| 二〇〇七年在环保信息化建设方面共投入430多万元,应用于青岛市监控指挥中心建设的后期完善、青岛市于所辖县级市计算机网络互联、机动车排气污染信息管理以及全局日常维护运行等工作。由于总局尚未下发信息标准化建设具体规定,暂时难以评价信息标准化建设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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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的满意率≥85% |
2007年度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满意率为85.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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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环境教育普及率≥85% |
2007年全市中小学环境教育普及率为90.4%,其中市级以上绿色学校全部开设环境教育课程。每学年环境教育课时达到12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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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环境卫生工作落实到位,城乡结合部及周边地区环境管理符合要求 |
大力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对城中村小巷进行了硬化、绿化、美化和亮化,搞好排污管网和垃圾收集卫生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和完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城乡接合部在可视范围内无卫生死角,无乱倒和积存垃圾等现象,全市市容环境卫生面貌显著改善,绿化、美化、净化水平不断提高,健康教育、食品卫生、疾病预防、病媒生物防治均取得明显成效,农村改水、改厕和环境卫生整治取得明显进展。严格建设项目环保审批,预防城区污染向城乡结合部及所辖县、乡镇地区转移。加强环境信访和环境执法工作力度,有效防止了由环境污染问题引起的群体性事件的发生。2007年底,在省政府组织2005—2007年度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考评中取得了优异的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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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了创建国家环境友好企业、绿色社区、绿色学校、国家生态示范区、环境优美乡镇、国家生态工业园区、国家ISO14000示范区等活动,并且各类创建创成数量逐年增加 |
我市每年都开展环境友好单位(绿色单位)创建工作,其中包括环境友好社区、学校、幼儿园、商店、物业、医院、公交、出租、企业、工业园(绿色社区、学校、幼儿园、商店、物业、医院、公交、出租、企业、工业园)等内容,建成数量逐年增加。2007年建成国家级绿色学校3所、绿色社区1个;建成省级绿色学校22所、绿色社区11个。3家企业通过省级环境友好企业验收;2家企业正在争创国家级环境友好企业。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已经建成国家ISO14000示范区,城阳区正在创建过程中。全市有8个工业园区开展生态工业园区建设试点。全市积极开展生态市(县、区)、环境优美镇、生态村等创建活动,已有38个乡镇获国家环境优美乡镇称号,51个乡镇获省环境优美乡镇称号。崂山区、黄岛区和城阳区生态区建设已顺利通过省级考核。即墨市、胶南市、莱西市成为首批国家级农村环境保护试点市。正在组织40个村创建国家级生态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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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了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按照国家规定应进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数量逐年增加 |
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审核工作,2007年,新完成20家重点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完成26家非强制性清洁生产企业的审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