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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持续改进工作报告
2008-07-14
     
 

省环保局:
  
  根据省环保局《关于我省有关城市尽快启动创模工作的通知》(鲁环函[2008]309号)要求,我市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改进工作方案的通知》(青政办字[2007]109号)进行了认真调度和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自2000年建成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以来,我市本着持续改进的原则,坚持多措并举,进一步强化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不断改善环境质量,有力地保障了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十一五以来,全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迎办绿色奥帆赛和建设生态市的阶段性目标,不断加大投入,强化环境管理和污染综合防治,落实节能减排各项具体任务,确保环境安全,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和提高。
  
  一、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积极进行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严把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关。全市在结构布局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上继续取得新进展。2007年确定的89个重点项目全部开工;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22%;服务业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43%;农业生产形势良好,县域经济实力增强。胶州湾北部高新区开发建设开始启动。恢复了城市规划委员会和专家咨询委员会制度,完善了规划审批行政责任追究制。海底隧道、海湾大桥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进展顺利,即平高速主线、青莱高速和荣乌高速支线青岛段建成通车。3家企业实验室进入国家重点实验室行列,中科院青岛生物能源与过程研究所奠基,国家海洋科学综合考察船项目落户我市。实施了智能交通、无线射频等技术创新项目。节约集约用地进一步加强,建立了土地利用评价指标体系,出台了加强地下空间土地使用权管理办法。积极开展区域开发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围绕提升技术水平、保护环境、降低消耗、综合利用、产业布局等,对推进传统产业改造提高提出合理化建议,努力从源头减少污染,年内对15个开发建设规划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继续加强新扩改建项目的环保审批和验收工作,2007年全市共审批建设项目2470个,总投资1402.4亿元,其中环保投资50.3亿元。验收建设项目2583个,实际投资338.3亿元,实际执行环保投资19.3亿元。全年拒批不符合环保法律法规、国家产业政策或城市总体规划、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59个。
  
  (二)制定完善工作措施,扎实推进节能减排工作。
  
  全市进一步明确了“十一五”节能减排工作目标,制定印发了《青岛市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实施方案》,将有关目标、任务、重点项目、保障措施等分解落实到各有关部门、区市政府。围绕总方案,确定了年度目标。市委市政府将节能减排工作纳入了对有关部门、各区市政府领导班子政绩考核内容,并赋予了较高的权重。全市从用能审批、产能调整、新能源推广使用、重点领域节能工程建设、资源能源综合利用等方面进行了重点突破,出台了《青岛市建设项目合理用能审核暂行办法》和《关于实施〈青岛市建设项目合理用能审核暂行办法〉的通知》,制定了我市“十一五”小火电关停计划,将110户重点耗能企业纳入了重点监管、审计、监察对象,9个项目列入国家发改委家资源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国债项目,共获国债资金补助6740万元。全市按期完成了万元GDP能耗下降的各年度目标。
  
  减排方面,认真贯彻落实《全省重点企业监管办法》(试行)等“4个办法”,制定了实施方案,对全市100家省控以上废水和废气重点污染源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各区市落实治污减排措施和项目,推进减排工作。实施了54项污染治理再提高工程,全面启动了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发放排污许可证146家。加强监督检查,推进工程减排,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和山东黄岛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共9台大型机组全部安装了脱硫设施并投入运行,有48台燃煤锅炉安装并运行了脱硫设施。城阳出口加工区污水处理厂和黄岛泥布湾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等重点水污染物削减项目投入运行。截止2007年底,全市已累计削减二氧化硫20.9%,完成十一五削减任务的79.5%;已累计削减化学需氧量7.44%,完成十一五削减任务的41.3%。
  
  (三)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强化废物资源化再利用。全市遵循“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不断推进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取得明显成效。2007年5月份,堆存多年的21万吨铬渣全部得到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在全国率先完成历史遗留铬渣处置任务,取得经济效益3000多万元。积极推进胶州湾楼山河口海域白泥滩综合治理,确定了白泥围堰治理方案和有关责任单位的投资比例,为胶州湾楼山河口海域白泥得到根本治理打下了基础。黄岛发电厂启动了白泥替代石灰粉治理二氧化硫项目;青岛海晶化工有限公司开展跨行业资源化利用,将电石泥替代石灰乳用于青岛碱厂纯碱生产工艺,节约了大量生产原料和处置费。全市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达到98.76%。
  
  (四)统筹城乡发展,全面建设完善环境基础设施。城区加快了老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和新污水处理厂建设步伐,强化了管网配套和衔接工作,麦岛污水处理厂、沙子口污水处理厂、泥布湾污水处理厂二期、河套出口加工区污水处理厂等建成投入使用,李村河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开工,楼山河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主体完工,前海一线及主要流域沿河截污工程取得新进展,市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0.88%。同时,由镇级向村级推行污水和垃圾集中处理,47个试点镇的镇村垃圾一体化集中收运处理试点全面完成,先期10个试点村的污水集中处理系统建成。城市集中供热、燃气事业继续得到快速发展,市区累计供热面积达到4111万平方米,集中供热普及率年均增长6%左右;供应液化气总量达到79715吨/年,供应煤制气总量9516万立方米/年,供应天然气总量18103万立方米/年,城市气化率保持100%。
  
  随着城乡环境基础设施的建设完善,全市积极开展生态市(县、区)、环境优美镇、生态村等创建活动,已有38个乡镇获国家环境优美乡镇称号,51个乡镇获省环境优美乡镇称号。崂山区、黄岛区和城阳区生态区建设已顺利通过省级考核。即墨市、胶南市、莱西市成为首批国家级农村环境保护试点市。正在组织40个村创建国家级生态村。
  
  (五)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切实改善环境质量和环境面貌。全市不断加强监督检查和综合协调工作,有效推进了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工作。全市2007年又新淘汰燃煤锅炉124台。将道路洒水抑尘工作列入2007年市办实事,全市配置42辆洒水车,累计洒水道路长度8.3万公里,洒水量32.1万吨,有效抑制了道路扬尘污染。大力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控制工作,开展了商场免费车辆、旅游车辆、客货运输车辆专项整治活动,其中2007年共监督抽检机动车10967辆,立案430余起,处罚违法车辆1223辆;在市内七区全面开展了简易工况法检测工作,并加快了五个县级市的检测线建设工作,在全省率先实现了“2类车辆3种方法”的规范化检测。从11月份开始,在全市开展了冬季防治大气污染专项整治工作。2007年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333天,优良率达到91.2%。水环境综合整治方面,继续开展李村河、墨水河等市区重点河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入河排污量逐年减少;编制《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已通过专家论证,即将报批实施;加大对崂山水库、大沽河等重点水源地的监管力度,重点查处农家宴、养殖、垃圾等污染问题,加强汛期水污染防治工作,确保饮用水安全。结合环境信访投诉,加大对餐饮业噪声扰民违法行为的查处。在中、高考期间,开展了“为考生送安静”活动,施工噪声扰民问题得到有效控制。严格落实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和经营许可证制度,提高全市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和处置水平。将动物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废物纳入医疗废物管理,全市纳入医疗废物处置范围的单位达到760家,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达100%。
  
  (六)加强环境执法监督,坚决遏制环境违法行为。积极推进环境保护依法行政工作,加大环境执法检查力度。2007年,全市6部门联合开展 “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组织了4次集中检查活动,现场检查重点企业和城市污水处理厂163个次,以市政府文件形式对83个超标排污单位进行了通报,督促各区市政府落实整改措施。分两批对去年和今年挂牌督办的56个环境污染问题,组织进行整改,全部达标并予以摘牌。全年实施行政处罚额达到1036万元,比上年提高29.57%,案件履行率达83.88%。围绕清查放射源,完善申报登记和动态档案等基础工作,加大了对全市放射源的监管力度,在全市开展了辐射环境安全专项检查活动。通过开展一系列环保执法行动,遏制和震慑了环境违法行为,切实解决了一批危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环境信访量同比下降了14.4%。
  
  (七)加强环境监察,为奥帆测试赛提供有力保障。召开了2007青岛国际帆船赛环保系统动员誓师大会,调动各方面力量,为国际帆船赛环境安全提供保障。制定了《2007青岛国际帆船赛环境保护行动计划》,落实责任,突出重点,开展污染隐患排查,严防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加强了对重点区域、重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加大对前海一线,特别是浮山湾海域陆源排水口的监督监测力度,建立部门联动机制,联合执法,每日对麦岛污水处理厂、团岛污水处理厂和崂山区、市南区前海排水口进行巡查和监测,并及时通报环境信息。强化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结合在线监控,还在重点路段实行昼间全时段人工监控。及时做好空气质量和地表水质监测,以及奥帆中心周边噪声监测,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奥帆测试赛圆满成功,各项环境状况良好。
  
  二、2008年持续改进工作计划
  
  2008年,我市将以节能减排和迎办绿色奥运为重点,继续推进生态市建设,加强环境监管,不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各项节能减排措施,积极推进生态市建设
  
  在不断巩固创模成果的基础上,我市于2004年启动了建设生态市的新目标,2008年将是我市生态市建设第二阶段的起点,将制定生态市建设2008年工作要点,组织签订2008—2012年度生态市建设目标责任书,通过加强对生态建设重点工程项目的调度和督查,争取在生态建设方面取得更大成绩。
  
  同时,2008年也是新一届政府的起步年,全面完成节能减排年度任务,将是我市社会发展任务的重中之重。将组织各部门、各区市制定、细化年度节能减排计划,继续加大重点项目扶持和督查力度,进一步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动技术升级,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全过程控制资源和能源消耗,减少污染物排放。继续开展工业锅炉改造和余热余压利用,关停小火电机组6.8万千瓦。加快发展海水源热泵、风力发电、太阳能等清洁能源。计划淘汰燃煤锅炉50台,新增居民集中供热面积380万平方米,基本完成35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脱硫设施安装工作。年内,楼山河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行,李村河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基本完成。同时,建立完善现代化、自动化的监控手段,加大对电力企业、污水处理厂、重点企业的日常监管,保证设施正常运行和达标排放,确保发挥减排效益。
  
  全面推行排污许可证管理,对重点排污企业实行污染物总量和浓度双重控制,对30家污染源实施污染治理再提高工程,对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进行限期治理。
  
  继续将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纳入对部门、地方政府领导班子政绩考核内容,确保工作质量和效率达到任务要求。万元GDP能耗比2007年下降4.5%;全年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12.6万吨和5.1万吨以内,比2007年分别削减7%和4.5%,比2005年分别削减19%和12%。
  
  (二)开展环境专项整治活动,迎办绿色奥运
  
  一是深入开展水环境污染专项整治活动。对市区还存在突出问题的几条过城河流制定下一步综合整治计划,确定资金投入渠道和方向,并尽快组织实施;编制并实施《青岛市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重点查处崂山水库汇水区污染源;加强对过城河道水质的监测,将饮用水源地、过城河道综合整治工作所显现的成效(水环境质量达标情况)纳入对区市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加大监督督查力度。
  
  二是全面开展大气环境污染专项整治活动。继续推进淘汰燃煤锅炉和燃煤锅炉烟气脱硫设施安装工作,监督设施正常运行,严格控制燃用高硫煤;建立市区两级联动工作机制,开展专项行动,积极整治建设工地和道路运输扬尘污染;认真宣传贯彻《青岛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组织实施机动车环保分类合格标志管理制度;开展整治机动车排气污染专项行动,重点加强公交车、旅游客运、货运等车辆的排气污染监管,机动车排气检测达标率不断提高;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32天以上,其中Ⅰ级(优)的天数达到40天,可吸入颗粒物年均值控制在0.096 mg/m3以内。
  
  三是开展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专项整治活动。加强对胶州湾海域白泥治理工作的环境监管,加快推进白泥综合处置前期工作,尽快组织施工;督促实施企业内和企业间白泥综合治理工程,扩大白泥、电石泥的应用规模,提高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水平;进一步加强对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的环境监管,重点加强对危险废物处置企业全过程监管,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保持在98%以上,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达到100%。
  
  四是全面实施《迎奥运倒计时300天环保行动计划》,加大对前海一线陆源排污的环境监管监测力度,确保比赛海域水质达标,保障奥帆中心及周边空气质量及环境噪声达标。
  
  (三)坚持依法行政,提高环境执法能力和水平
  
  做好全市重点项目审批服务工作,在确保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要求的前提下,促进大项目建设、产业集约化发展;加强各类开发园区项目管理,做好省级以上开发区规划环评工作;加强建设项目环保验收管理,强化监督执法,严肃查处未批先建,未验收先投产的环境违法行为。
  
  继续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对全市100家重点企业和城市污水处理厂,加大监测监督频次,建立企业环保档案;探讨实施市场化运营模式,为自动化监控提供基础;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信访案件数量比2007年下降10%。
  
  加强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和应急队伍建设。完善环境应急预案和应急咨询专家库,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隐患排查和监督检查,组织开展环境应急演练和应急管理培训;配置第二批环境应急监测装备,形成应急监测能力,完成5个大气、2—3个河流断面、2个饮用水源地自动监测设备建设、改造及联网工作。
  
  认真开展全国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在各区、市设立普查机构,加强对普查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做好普查员的培训,进行入户调查,统计、环保等部门联合做好数据统计和分析等工作,保证普查质量;开展全国土壤普查和饮用水源地有机物污染调查工作。
  
  加强环保执法队伍建设。强化基层建设和基础建设,增强一线执法能力,强化执法监测基础能力建设,全面提高环保执法队伍整体素质。
  
  (四)广泛开展环保宣传教育,推进循环经济发展
  
  继续深入开展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认真组织开展“6?5”世界环境日宣传教育活动,年内新创建环境友好(绿色)单位50个以上;做好环保政务信息公开和新闻宣传工作,倡导生态文明观念,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形成有利于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扎实推进中日循环型城市合作项目,加快我市循环经济发展步伐,指导青岛市高新区市北新产业园和青岛新天地(静脉产业类)生态工业园创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园区;以国家循环经济评价标准为指导,推进生态工业园区建设。
  
  积极开展青岛城市循环经济共性技术开发与应用课题研究。积极推进印染、化工、餐饮等行业发展循环经济,新增5家循环经济试点企业,加大推广可再生能源新技术项目的力度。完成30家重点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推动企业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指导企业提高环境管理水平。
  
  (五)将环保模范城创建成果向农村扩展,全面改善城乡环境面貌
  
  努力改善城乡结合部和农村的环境面貌,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已确定重点做好12项工作,其中包括培育100个“四五”标准示范村,扶持1000个中等收入以下村庄实现“五化”目标;扶持100个“一村一品”示范村、10个“一镇一业”示范镇;新改建农村公路800公里;完成100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新建户用沼气2万户等。
  
  同时,继续开展县、镇、村生态创建活动,将研究出台奖励扶持办法,年内,崂山、黄岛、城阳生态区力争通过国家验收;即墨、胶南市生态市建设努力达到国家生态县建设标准;推进即墨、胶南、莱西市做好农村环境保护工作试点建设工作。全市新创建国家环境优美镇3个、省级环境优美镇3个,新建国家生态村1个。
  
  附件: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指标完成情况表

   二○○八年六月二十三日

 

附件
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指标完成情况表

序号

考核指标

最新完成情况

1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连续三年名列本省前列 我市大力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2004至2006年度城考结果在全省位居前列。
2 近三年城市辖区内未发生重大、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前一年未有重大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案件,制定有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 近三年来,青岛市未发生重大、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未发生有严重影响的环境违法和环境污染事件。2007年在已制订的《青岛市重大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和《青岛市环保局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了应急资金和队伍,将环境污染事件纳入城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
3 环境保护投资指数≥1.7% 2007年全市环保投资76.25亿元,环保投资指数为2.01%。
4 经济持续增长率高于全国平均增长水平,人均GDP>1.5万元 近三年经济持续增长率按可比价计算为16.2%。2007年人均GDP正在上级审核中,2006年为3.89万元。
5 人口与计划生育年度计划完成率100% 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意见》,提出了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目标任务,新出台了34项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具体措施,完善了9项已有的计生惠民政策,全市人口自然增长率为3.61‰,合法生育率99.58%,全面完成了上级部门下达的目标任务。人口与计划生育年度计划完成率为100%。
6 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全国平均水平,且近三年逐年下降 全市进一步明确了“十一五”节能减排工作目标,制定印发了《青岛市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实施方案》,将有关目标、任务、重点项目、保障措施等分解落实到各有关部门、区市政府。围绕总方案,确定了年度目标。市委市政府将节能减排工作纳入了对有关部门、各区市政府领导班子政绩考核内容,并赋予了较高的权重。 2007年,全市从用能审批、产能调整、新能源推广使用、重点领域节能工程建设、资源能源综合利用等方面进行了重点突破,将110户重点耗能企业纳入了重点监管、审计、监察对象, 加快了与节能有关的基础设施建设,全市按期完成了万元GDP能耗下降4.5%的年度目标。
2006年青岛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为1472.78亿元,规模以上工业综合能耗为1499.88万吨标准煤。按2005年可比价格计算,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为1.18吨标准煤,远低于2.59吨标煤/万元的全国平均水平,且逐年下降。2007年度规模以上工业能源消耗数据按规定需经上级部门审核后发布,在本报告上报时该数据尚未审核完。
7 单位GDP用水量<全国平均水平,且近三年逐年下降 市政府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节水工作的通知(青政发[2007]14号),明确了“十一五”期间城市节水工作的主要目标任务,提出了具体落实措施,明确了责任单位和保证措施。积极做好迎接国家节水型城市复查工作,并组织搞好节水型企业(单位)、居民小区管理工作。组织17个单位完成了节水型企业(单位)的创建工作。推动节水技术进步。组织完成了5项节水技改计划项目,总投资139万元。推进再生水利用,实现污水资源化。2007年,市区再生水供水管线达到30多公里,再生水利用量达到740万立方米,再生水已广泛应用到工业生产、园林绿化、基建景观、冲厕洗车等方面。抓好示范工程建设,推进海水利用工作。海水综合利用示范项目荣获全国“城市节水优秀范例奖”。市内四区年节水量达到3987万立方米,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继续保持在85%以上。2007年度全市单位GDP用水量为25.26吨/万元,小于全国平均水平。
8 万元工业增加值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全国平均水平,且近三年逐年下降 我市大力开展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督促工业企业加大了污染治理力度,按照要求计算2006年全市万元工业增加值工业废水、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和烟尘的排放强度分别为6.233、0.000864、0.007724和0.001993吨/万元,均远低于31.61、0.0072、0.028和0.012的全国平均水平。
9 全年API指数≤100的天数≥全年天数的85% 2007年,青岛市区空气质量Ⅰ级和Ⅱ级天数分别为47天和286天,优良天数共计333天,空气质量优良率91.2%。自2000年以来,市区环境空气质量连续8年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10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96% 2002年,我市发布了《青岛市生活饮用水源环境保护条例》,此后又先后印发了《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生活饮用水地下水源保护区划的通知》(青政发[2003]44号)、《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划的通知》(青政办发〔2004〕51号)、《关于开展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划界立标工作的通知》(青环发〔2004〕171号)等一系列地方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全市计划立界标225个,现崂山、黄岛、即墨、胶南和平度市已设立,其他市正在进行中。
全市各级环保部门加大环保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超标排污、污染水源地的各种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对污染源实施关停、搬迁和限期治理。编制了《青岛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2007年完成了该规划论证稿,召开了专家论证会,2008年提交政府审议通过后实施。强化了植树造林、保护湿地是涵养和净化水源地的重要措施。
严格按照城考规范开展水源地环境监测工作,2007年度监测结果显示,只有部份水源地存在总氮指标超标现象,按照总局规定,总氮指标暂不考核,因此我市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
11 城市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且市区内无劣Ⅴ类水体 我市水功能区四个“城考”点位全部为近岸海域,其中一类功能区1个,二类功能区2个,四类功能区1个,监测结果全部达标,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100%。
12 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60dB(A) 2007年市区“城考”点位监测结果,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53.4dB(A)。
13 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70dB(A) 2007年市区“城考”点位监测结果,交通干线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68.2dB(A)。
14 受保护地区面积占国土面积比例≥10% 全市受保护地区面积为1529.22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14.35%。
15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5%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为37.81%
16 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80%,且缺水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率≥20% 2007年我市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为80.88%;处理回用率为1.59%。2007年,我市出口加工区污水处理厂新建、泥布湾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投入使用,麦岛污水处理厂、沙子口污水处理厂等实际处理量显著增加。李村河污水处理厂二期开工、楼山河污水处理厂主体完工、上马污水处理厂基本建成。
17 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率100%,重点企业污染物排放口自动监控率≥80%,工业企业排污申报登记执行率100% 经过多年的治理和排污口规范化整治,青岛市2007年重点工业企业废水、污染物烟尘、二氧化硫、粉尘的排放达标率分别为98.77%、99.99%、99.65%、100%。
在严格按照省环保局“四统一”原则进行系统建设的同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了《青岛市环境自动监测系统建设运营工作方案》(青环发[2007]118号)及《关于下达重点监管企业自动监测系统安装验收计划的通知》(青环发[2007]127号)等一系列实施方案,并采取多项有力措施,分阶段、分步骤、积极稳妥地展开了自动监测系统建设工作,确保了建设任务按期、优质高效地完成,到年底前已全部完成全市重点监管企业中废气40家66套、废水50家149台、城市污水处理厂17家102台及空气质量等自动监测系统的设备安装工作,国家、省控重点源均已安装在线监控设备。
按照省环保局的统一部署,2007年青岛市继续使用《排污费征收管理系统》进行排污申报、核定和收费工作,所有的工业企业、小型三产、城市污水处理厂等排污单位都进行了排污申报。2007年青岛市工业企业排污申报登记执行率达到100%。
2007年,青岛环境统计范围内的重点企业有579家,其中国控(省控) 重点源共22家,含废水企业12家,废气企业13家,监测频次均按照 “城考”、环境统计相关要求进行了监测。
18 城市清洁能源使用率≥50% 2007年度数据统计尚未经上级审核认定。2006年全市终端能源消费总量为2499.37万吨标准煤,其中煤炭消耗量为713.90万吨标准煤,以此推算城市清洁能源使用率为71.44%。
19 城市集中供热普及率≥65% 近年来,我市集中供热设施建设保持了较快的发展速度,2007年我市城市集中供热普及率为41.95%,比上年上升了5.26个百分点。
20 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率≥80% 2007年,青岛市再次将“更新城市公交车辆,改善城市大气环境质量”列入城乡建设和改善人民生活方面重点办好的十件实事之一。投资1.58亿元对市区11条线路的400辆公交车辆置换更新为欧Ⅲ水平的车辆。对照国家总局《在用机动车污染物检测机构技术规范》,对各排气检测站的检测场所进行规范化整治,加强了对检测站的监督管理。目前,市内七区全面实行简易工况法检测工作,实现了“2类车辆3种方法”的规范化检测,得到了省局专家组的高度评价。开展了国际帆船赛期间路面冒黑烟车辆的专项整治活动;开展了商场免费车辆、旅游车辆、客货运输车辆专项整治活动;开展停放地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抽检执法工作,有力打击了机动车超标排污的环境违法行为。积极完成地方立法,不断推进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法制建设工作。2007年11月23日,《青岛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经青岛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并报经山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批准,于2008年3月1日起实施。依据国家环保总局的《在用机动车排放污染物检测机构技术规范》和国家现行的在用机动车排气污染排放物测量方法和测量设备技术要求,省环境保护局组织了在用机动车排放污染物检测机构考核专家组,在2007年11月1日和2日对我市机动车排放污染物检测机构进行了试点考核。2007年市区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率为82.09%。
21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5% 1999年我市投资4.1亿元建设了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小涧西垃圾处理场,采用卫生填埋、高温好氧生化、资源综合利用的先进环保处理工艺,具有国际先进的防渗系统、污水收集处理系统、沼气收集利用系统等。小涧西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置场被中国城市环境卫生科学协会评定为国家一级无害化处理场。全市配套建设了太原路、城阳等设施齐全的垃圾转运站。目前我市正在积极研究通过垃圾堆肥和垃圾发电方式实现垃圾的综合利用。2007年全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达到86.00%。
22 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90% 我市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为98.76%。
23 危险废物处置率100% 目前,青岛市危险废物焚烧设施有青岛新天地固体废物综合处置有限公司和青岛绿洁环境有限公司二家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这两家单位焚烧处置设施均达到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已通过验收,且运行正常。
5月份,堆存多年的21万吨铬渣全部得到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在全国率先完成历史遗留铬渣处置任务。严格落实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和经营许可证制度,提高全市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和处置水平,全市工业危废处置率100%。将动物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废物纳入医疗废物管理,全市纳入医疗废物处置范围的单位达到760家,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达100%。
24 环保目标责任制落实到位,环境指标已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制定创模规划并分解实施,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 近几年,市委市政府持续将有关环保目标纳入对地方党政领导班子政绩考核内容,市政府将生态市建设、污染物总量削减等目标以责任书的形式分解到各区市。2006年底,市政府将巩固创模成果持续改进工作方案分解落实到了各责任单位。
青岛市定期通过媒体发布环境空气质量日报和预报,饮用水源地水质旬报、月报,海水浴场水质周报和环境质量公报。
25 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100%,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率≥90%,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执行率≥80% 积极开展区域开发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围绕提升技术水平、保护环境、降低消耗、综合利用、产业布局等,对推进传统产业改造提高提出合理化建议,努力从源头减少污染,年内对15个开发建设规划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继续加强新扩改建项目的环保审批和验收工作, 2007年全市共审批建设项目2470个,总投资1402.4亿元,其中环保投资50.3亿元。验收建设项目2583个,实际投资338.3亿元,实际执行环保投资19.3亿元。全年拒批不符合环保法律法规、国家产业政策或城市总体规划、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59个。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率、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执行率均为100%
26 按期完成总量控制计划,国家重点环保项目落实率≥80% 按照省环保局的统一部署,我市从2006年开始按照总量控制要求筹备排污许可证的发放工作,2007年对与市政府签订《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2006年-2010年)》的重点工业企业、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和城市污水处理厂等重点排污单位开展了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实行浓度和总量的双控制,累计共发放排污许可证146家。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印发了全市2007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和“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工作实施方案,并将环境质量、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任务纳入对各区市的年度目标绩效考核体系中。认真贯彻落实《全省重点企业监管办法》等“4个办法”,制定了实施方案,对全市22家国控重点污染企业和100家省控重点污染企业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各区市落实治污减排措施和项目,推进减排工作。加强监督检查,推进工程减排,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和黄岛发电厂共9台大型机组全部安装了脱硫设施并投入运行,全年有48台燃煤锅炉安装了脱硫设施并投入运行。城阳出口加工区污水处理厂和黄岛泥布湾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等重点水污染物削减项目投入运行。截止2007年底,全市已累计削减二氧化硫20.9%,完成十一五削减任务的79.5%;已累计削减化学需氧量7.44%,完成十一五削减任务的41.3%。
我市目前没有列入国家环保规划、计划的国家环保重点项目。
27 环境保护机构独立建制,环境保护能力建设达到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 城市及所辖区域内区、县级市均建立了健全独立的环境保护行政机构,并落实了职能、编制和经费。 
青岛市环境监察支队已于2006年顺利通过了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考核验收,成为省内首家通过标准化验收的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提高环境监测综合能力水平,按照国家环保总局下发的“关于印发《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要求,我市环境监测标准化建设于2004年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至2005年5月底,青岛市辖区内12个三级站也全部达到了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要求。
我市环境宣教标准化建设尚未达到总局标准化建设要求,正在积极推进相关工作。
二〇〇七年在环保信息化建设方面共投入430多万元,应用于青岛市监控指挥中心建设的后期完善、青岛市于所辖县级市计算机网络互联、机动车排气污染信息管理以及全局日常维护运行等工作。由于总局尚未下发信息标准化建设具体规定,暂时难以评价信息标准化建设水平。
28 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的满意率≥85% 2007年度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满意率为85.01%。
29 中小学环境教育普及率≥85% 2007年全市中小学环境教育普及率为90.4%,其中市级以上绿色学校全部开设环境教育课程。每学年环境教育课时达到12个。
30 城市环境卫生工作落实到位,城乡结合部及周边地区环境管理符合要求 大力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对城中村小巷进行了硬化、绿化、美化和亮化,搞好排污管网和垃圾收集卫生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和完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城乡接合部在可视范围内无卫生死角,无乱倒和积存垃圾等现象,全市市容环境卫生面貌显著改善,绿化、美化、净化水平不断提高,健康教育、食品卫生、疾病预防、病媒生物防治均取得明显成效,农村改水、改厕和环境卫生整治取得明显进展。严格建设项目环保审批,预防城区污染向城乡结合部及所辖县、乡镇地区转移。加强环境信访和环境执法工作力度,有效防止了由环境污染问题引起的群体性事件的发生。2007年底,在省政府组织2005—2007年度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考评中取得了优异的成绩。
31 开展了创建国家环境友好企业、绿色社区、绿色学校、国家生态示范区、环境优美乡镇、国家生态工业园区、国家ISO14000示范区等活动,并且各类创建创成数量逐年增加 我市每年都开展环境友好单位(绿色单位)创建工作,其中包括环境友好社区、学校、幼儿园、商店、物业、医院、公交、出租、企业、工业园(绿色社区、学校、幼儿园、商店、物业、医院、公交、出租、企业、工业园)等内容,建成数量逐年增加。2007年建成国家级绿色学校3所、绿色社区1个;建成省级绿色学校22所、绿色社区11个。3家企业通过省级环境友好企业验收;2家企业正在争创国家级环境友好企业。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已经建成国家ISO14000示范区,城阳区正在创建过程中。全市有8个工业园区开展生态工业园区建设试点。全市积极开展生态市(县、区)、环境优美镇、生态村等创建活动,已有38个乡镇获国家环境优美乡镇称号,51个乡镇获省环境优美乡镇称号。崂山区、黄岛区和城阳区生态区建设已顺利通过省级考核。即墨市、胶南市、莱西市成为首批国家级农村环境保护试点市。正在组织40个村创建国家级生态村。
32 开展了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按照国家规定应进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数量逐年增加 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审核工作,2007年,新完成20家重点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完成26家非强制性清洁生产企业的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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