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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5月12日)
最近一段时间,大家可能感触都比较深,当前国家对环保工作的力度是越来越大,环保融入经济发展的这种重要性和趋势是越来越重要和越来越深入,污染减排的重大措施也都在陆续出台。今天把大家请来,目的是很明确,就是要贯彻落实国务院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这个会呀,党组是非常的重视,本来周局长是要在周一会议结束的时候到会讲话,但是国务院突然来了个通知,14号到16号中央在上海有重大的一些活动,所以周局长要去上海参加一个会议,他又委托我在这里和大家解释一下,总结的时候根据他的精神我们再研究,看看哪位局领导来讲。这次会议既算是一个工作会议也算是一个培训会议。从工作会议的角度,我们是把各个省主管污染减排的局长都请来了,要使各主管局长了解整个减排的主要形势,明确我们减排的各项措施和计划制定、考核的几个办法。请主管的同志们,重点是要了解年度计划制定的一些方法和减排统计的一些办法、监测的一些办法、考核的一些办法。刚才我们华林同志讲了一下,我们这次要有一个考试,这个考试实际上对大家来说,主要是了解我们掌握这次培训内容的情况,考试是开卷考试,只要大家能够知道总局在节能减排计划的制定和统计方法、监测方法的一些要求,这就可以了,能够掌握这些就行了。回去以后,我们能够和总局一样,在计算方法、监测方法、统计方法保持一致,主要是这样一个目的。开这么一个会议呢,就是要把国务院最近采取的一系列重大举措的主要精神和政策做一下解读,使同志们能够全面了解,准确把握,认真落实;把总局确定的减排目标、方法和措施进行讲解,使同志们工作方向和重点明确,思想统一,年度减排计划科学准确;把COD和二氧化硫的新增量、存量和减排量三者关系搞清楚,便于逐项落实减排措施,年终算账做到一目了然,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所以今天我想讲四个问题,一是当前污染减排的形势,二是对国家污染减排综合型工作方案做一下解读,三是谈一下制定年度减排计划应该重点关注的几个问题,四是对下一步工作的几点要求。 一、当前减排形势 (一)社会各界对减排工作空前重视。2006年5月29日,经国务院授权,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与31个省级政府签订了“十一五”二氧化硫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以此为标志,COD目标责任书也陆续做了签订。同时,根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和安排,节能目标责任书、关闭小火电目标责任书和淘汰落后钢铁产能等目标责任书也在今年陆续签订了。总局作的统计表明,2006年主管环保的曾培炎副总理参加环保会议是最多的一年。经过大家努力,2006年建成了1.04亿千瓦脱硫装机容量,这在我们国家的历史上以前是没有过的。我们做了一下统计,2006年是前十年总装机容量4 600万千瓦的2倍多,是美国装机容量的3倍。所以说,我们的成绩是相当大的。全国新增553个城市污水处理厂,其处理能力1 733万吨/日,二氧化硫和COD分别比2005年增长1.8%和1.2%。虽然没有完成年度削减2%的目标,但与2005年的增幅相比,应该是有较大幅度的下降。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力度明显加大,增长趋势大幅减缓。 同志们,我们顶着很大压力向社会公布没有完成任务的,环保部门是2006年所有部门中唯一没有完成任务的,“两会”期间成为热点。总理在六次大会上讲,国民经济计划的所有指标都超过了预期,完成得很好,只有环境保护的指标没有完成。“十一五”的第一年没有完成。如果按照各省上报的数据,全国完成了下降2%的目标。但是,总局作的宏观分析,我们国家粗放型的经济发展模式并没有根本转变,可以说是仍在持续,淘汰高能耗、高污染落后产能尚未有实质性的大规模执行。从全国来看,治污工程滞后、有利于减排的政策措施并未落实、环境保护的投入严重滞后和不足。去年我们做的统计表明,中央拿出的治污资金也就几十亿,和我们的需求相比,差异很大。环境监察监测能力也没有突破性进展。所以经总局党组研究决定,对各省上报数据进行严格审核。我们认为在这个时候出现拐点是不符合我们的发展规律的,也不符合环境保护的实际情况。 总局为了作好这件事情,年初,总局派出了15个工作组,逐省核查总量减排工作,在经过大量科学测算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确定了审核总量方法,经过各省到北京来进行每个省的核实,尽管个别省份还有一些意见,但是大部分省区环保部门都理解了总局的这种测算方法,也理解了总局这样做的目的,并给予了大力支持。最后核定的结果是二氧化硫有11个省下降、COD有12个省下降。2个指标都完成年度削减计划的只有4个省市。我们认为这在意料之中。这次审定,对各省市的领导确实带来了比较大的震动。我在北京就陆续接待了近20个省的省长,谈两项指标的核算问题。说明我们各级政府对这两个数据确实重视起来。现在国家要求的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经济是又好又快发展,过去是又快又好发展,一字之差,体现了经济发展的指导思想。所以,现在各省级领导也是非常重视的。我通过与这些省级领导接触和交谈过程中感觉,我们有相当部分的省市领导对这两项指标的核算方法是非常清楚的。 “两会”期间,代表和委员们对减排工作也是非常重视,纷纷献计献策。今年总局收到的代表和委员提案非常多,而且在污染减排方面的提案也是非常多的。15号上午,人大常委会要听取总局的总量控制和污染减排情况的汇报。同时中旬政协、国资、环委也将听取这方面的汇报。之后,人大、政协的领导也将赴各地进行污染减排的调研。 4月中旬,中办和国办组织了对环境保护工作,主要是减排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这是我们环保历史上是从来没有过的。这次检查了十二个省,发现了很多问题,也总结了不少经验,各省、区、市对这次督查工作都非常重视,省委书记、省长进行了汇报,最后听取了督查组的检查情况。可以说,各省已经对污染减排工作开始重视起来,而且在逐步地加大。 3月16日,曾培炎副总理给温家宝总理写了一封关于节能减排方面的信,重点说明了节能减排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认识不到位、责任不明确、措施不配套、政策不完善、投入不落实和协调不得力。而且在信中具体提出了完善节能减排的措施。温家宝总理批示指出:“我赞成你的意见。完成节能减排两项指标是一场硬仗,必须尽早提出综合性工作方案,建立强有力的组织协调机构,并适时进行全国性的动员部署。请你抓紧做好准备工作。” 根据总理批示,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环保总局和国务院的有关部门共同开始了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制定。我们也是上上下下,反复多次,最后就有关问题与发改委、财政部有关部门达成一致。4月25日,在国务院常务会上,发改委做了节能减排的综合性方案的汇报,周生贤局长也作了补充发言。4月27日,全国节能减排电视电话会议召开,进行了全国性的,动员部署,会议一直开到有条件的市县,温家宝总理亲自到会讲话,并讲了10个方面的意见。可以说,我们的减排工作现在已经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的工作,是我们环境保护工作中的重中之重。也可以说,减排已经成为落实三个转变的重要手段,是优化经济结构的抓手。这里我想讲讲总理的一些看法,中国的经济现在增速比较快,今年的一季度增长了11.7%,据我参加会议讨论时统计部门反映,这个不反映全国的实际情况,是经过了压缩再压缩后的数据,各省的数据远非如此。可能相当部分省增长15%左右。在这样的经济增长过程中,现在我们主要的增长动力在重化工企业。今年一季度,主要增幅在钢铁、有色、建材、化工。除了建材之外,可能都高于30%,增幅都相当得高,其中火电增幅40%。这样的增长必然带来能源、资源的紧张,环境压力的增大。所以总理说,如果不解决能源和环境的问题,中国的经济是不可以持续发展,也是不能持续发展的。如果环境保护工作真的上不去,我们的水、大气确实会污染得一塌糊涂。人们增长经济的目的是什么?达到小康的目的是什么?是提高我们的生活质量。生活质量很重要的一点是人们的生命,环境恶化会影响人们的生活质量。国内的人民关注经济发展,国际上也非常关注,这个问题不是要不要做的问题,而是必须要做到的。去年由于我们的任务没有完成,从全国经济工作会议开始,一直到两会结束前,国务院多次召开会议研究节能减排,开始是研究我们如何向人大代表说清楚,向全国人民说清楚。接着是研究如何提出减排,如何实施减排。可以说,党中央、国务院领导确实是高度重视。 (二)减排任务空前繁重。完成两个10%减排任务,到底要减排多少?有的专家给中央和国务院领导写信,他们基本是按照我们2005年的排放量减10%。比如,到2010年,二氧化硫由2005年的2 549万吨减少到2 295万吨,净削减254万吨;COD由1 414万吨减少到1 273万吨,净削减141万吨。在这些信中,部分专家做了简单的估计,五年平均下来,每年几十万吨,觉得减排任务完成挺乐观。在我们环保系统也有同志持有相同观点,下去跟地方环保局局长座谈时,部分地方环保部门领导也是这样考虑。这只是考虑了新增项目不增加,老的项目在削减的情况。实际上,我们组织专家进行了测算,进行的测算需考虑几个前提:就是到2010年单位GDP能源消耗比2005年降低20%,新建项目环保措施都落实和GDP年均增加10%情况下,要实现减排目标,二氧化硫和COD需要从老污染源中分别减排670万吨和570万吨,相当于2005年排放量26.3%和40.3%,我们的压力确实是非常大的。每年老项目平均要削减上百万吨。只有这样才能把新增的全部抵消掉,而且还要再削减10%,任务非常重。 2006年,两项污染物排放量增加了1.8%和1.2%。今年一季度,GDP增长11.1%。国家发改委有一个一季度经济形式的分析,据这个分析的情况,高能耗产业超常规发展,火力发电量增长17.1%,钢铁、焦炭、有色金属和电石等高能耗产品产量均增长20%以上,COD排放量又有所增加,二氧化硫有大量的脱硫机组支撑,下降了0.3%左右,但是COD仍呈增长趋势,增长0.4%左右。我们实现今年的减排任务是非常艰巨的。当前这种局势也是不稳定的,如果二氧化硫脱硫设施不正常运转,新增的脱硫设施不能按期完成,那么二氧化硫很快又会呈增长趋势。这种形势是很不稳定的,它受经济发展速度和工业结构影响极大。如果我们不能适时地抓紧抓好减排措施的落实,我们主要污染物的减排在今年就有可能完不成,实现或出现拐点,不能实现全面下降2%的目标。同志们可以设想一下,减排任务会有多重。 (三)环保部门的减排压力空前加大。国务院已经决定成立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在讨论的时候,机构问题实际上是讨论了好几次。有的同志担心,认为节能减排领导小组设在发展改革委,是不是我们的减排任务由发改委来管?我们的减排工作只是配合?还有的同志问是不是我们的职能就丢了一块?咱们就不管这一块了?我认为,大家的担心都是没必要的。为什么这么说呢?现在减排的任务谁都不想扛,国务院的哪个部门都不想扛。国家环保总局要推出去也推不出去。让发改委来接收,发改委的那些主管司局就明确地讲,减排我们不能承担。所以减排任务,在座的局长们谁也推不掉,这项任务历史地落在我们身上,我们是没有什么理由可推脱的。由于节能减排办公室设在发改委有一个好处,一些重大的减排措施和投入在领导小组的协调下会比我们环保部门自己来抓会有很多的优势。前天,周局长在松花江流域污染防治会上就这个问题专门讲了一段话。他说,我在林业部门的时候,水利部门在沿河两岸栽树。林业部门的同志就提出来,水利部门栽树,这不是抢了我们林业部门的活吗?我就说,大家不能这样看问题,水利部门栽树也变不了林业部门,他们干的活也是林业部门的活。他认为,把这个意思引申到当前的减排工作中,节能减排是有联系的,需要一起抓。国务院五次三番强调,节能减排是由发改委和环保总局一起抓。两家分管节能和减排。但是动起来的时候,由发改委来牵头,因为发改委毕竟是强力部门,在这个工作上,它比我们有优势。特别是在制定一些经济政策上,落实一些资金投入上,还是有优势的。这样对我们的工作只会起到积极的支持作用,增大我们的工作力度。我认为大家应该在这个问题有正确的认识。国家环保总局也考虑了:减排组设在了总局,我们一定要很好地利用这一机制,来解决好我们多年来环保系统想要解决的一些问题。虽然减排责任落在了各级政府身上,我们也深刻意识到,环保部门的压力是非常大的。不仅中央政府给国家环保总局的压力是大的,地方政府给地方环保部门的压力也是一样的。这里就需要我们环保部门要有一个很好的定位,环保部门污染减排到底做什么?我们的定位应该是如下几个方面:第一是提出年度减排的计划。要减排的工作量是多大?减排多少?2%、3%还是5%?环保部门要提出意见。这个权力不是其他部门的,是我们环保部门的,是我们必须要做的。第二是提出减排的措施。把减排的措施分解落实到各相关的部门和地方政府、企业。第三是协助有关部门研究出台有利于节能减排的对策和措施。有的是协助,有的是协调。第四是督促检查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第五是做好污染源的监测和监察执法工作。稳定地提高污染源的达标排放率。第六是对每年的减排完成的检查情况、统计情况作一报告。报告不仅要有报告数据,要报告各个部门的责任及完成情况,这些是我们环保部门必须要做到的。怎样才能做好这项工作?各省有各省不同的方法,应该充分发挥我们省局的聪明才智。如果我们自己的职责没有做好,比如各省市年度减排的任务,环保部门提少了,虽然政府完成了,最后统计算账核实结果你没完成,无论如何还是我们环保部门的责任;再如,我们的督促检查工作,各个部门动起来否?该干的工程干了否?定期要向省政府重要领导做汇报。我在下面检查工作的时候,省里的一位领导批评我们环保部门,问这么重要的情况,你环保部门为什么不汇报?我们不是不重视,也不是没能力抓好,而是我们不清楚。环保部门应该报告的事情不报告是你的失职。对各个单位、各个行业、各个部门、各个企业的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如何?有什么问题?我们要定期汇报。我们应该利用减排组设在环保局的机遇及时向上汇报,利用减排办公室的身份来推动工作。减排压力为什么这么大?因为在国务院开会,减排任务没完成,说是地方政府的责任,但是在总理的讲话中,每次都要捎带上环保部门工作不到位。 二、国家减排综合型工作方案的解读 国务院正在修改《节能减排综合型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即将下发。是根据这个方案的稿子来解读,国家环保总局只是参与其中的部分工作。关于减排,概括地讲,就是实现一个目标,落实三项措施,完成五项任务,实施七项保障措施,制(修)定九项法律法规。 (一)实现一个目标。目标已经明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二氧化硫和COD均下降10%,到2010年,二氧化硫由2005年的2 549万吨减少到2 295万吨;COD由1 414万吨减少到1 273万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目标就是《国务院关于“十一五”期间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的批复》中的数据。这是经国务院批准的约束性的指标,是必须完成的,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不可逾越的红线。 (二)落实三项技术措施。三项技术措施是三个具体措施,减排实际上就是靠三个具体工作:治污工程减排、产业结构调整减排、环境管理减排,这次把三大措施具体明确地写进国务院的综合性减排方案里。 一是工程减排在这里明确为推进治污工程。“治污工程的主要指标包括,十一五”期间,全国要新增城市污水日处理能力4 500万吨、再生水日利用能力680万吨,总局和发改委、建设部都认真的算过账,这样可形成COD减排能力300万吨,加大重点工业废水治理力度,形成COD减排能力不小于100万吨;新建燃煤电厂按要求同步建设脱硫设施,现有燃煤电厂投运的脱硫机组要达到1.67亿千瓦,形成减排二氧化硫590万吨,12家钢铁企业、14台烧结机完成烟气脱硫治理工程,减排二氧化硫十多万吨。这些工程项目多数已经在目标责任书中明确和有的在各个专项规划中也有明确时限要求。 二是淘汰落后产能也就是产业结构调整。在国务院的文件中已经明确,关闭5 000万千瓦小火电机组、淘汰落后炼铁产能1亿吨和落后炼钢产能5 500万吨、淘汰炭化室高度小于4.3米以下小机焦1亿吨、水泥行业淘汰2.5亿吨的普通立窑和小机立窑等,可减排二氧化硫约240万吨;关闭造纸行业年产3.4万吨以下的草浆生产装置和年产1.7万吨以下的化学制浆生产线以及排放不达标的1万吨以下的再生纸厂、淘汰年产三万吨以下味精生产企业20万吨落后生产能力、淘汰落后酒精生产工艺及酒精3万吨以下落后产能160万吨和关停未通过环保达标公告的柠檬酸生产企业8万吨的落后产能,减排COD 138万吨。淘汰落后产能有的名单和时限有些已经公布,有的还在拟订中,今后陆续公布。落实产业结构调整减排是不可或缺的、重要的手段。 三是加强监督管理减排。主要是强化污染源达标排放,加强企业环境管理,提高重点污染行业排放标准,重点加强对六千多家国控重点污染源,将国控重点企业的排放达标率提高到90%以上。同志们,今年以来,我先后参加了六个省的检查,目前,我们的达标率不足50%,其中的问题很严重,说明我们环境监管不到位,环境执法不到位,而环境管理是容易出效果的,只要我们让企业稳定的达标,就实实在在会削减污染物质排放。加强监督管理出减排效益。比如全国有2 000多台循环流化床脱硫锅炉,大部分没有实质性起到减排二氧化硫作用,如果全部安装在线自动监控装置,监管到位,达到设计脱硫效率,减排60万吨二氧化硫是没有问题的。COD同样的道理,最近总局抽查了110家企业,都是现场采样,其中吉林32家,黑龙江50家,还有其他省,检查的结果总体上超标排放有66家,占了69%,吉林超标排放的80%,黑龙江占88%。如果监管到位,增加40万吨COD减排量是有把握的。 三项措施全部落实到位,完成二氧化硫和COD减排任务是有希望的,但能否完成是有前提条件的,首先是GDP年均增长率应控制在10%以内,2006年GDP增长率为10.7%,今年第一季度为11.1%,都超过了10%,更远远超过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的年均增长率7.5%的目标,目前的三项措施也是对新形势的调整,各地情况不一,我们大家回去落实各省的综合性减排方案的时候,要必须考虑各省的实际情况,到底GDP的增长率是多大,根据GDP的增长率再反推各省的减排任务是多少,然后提出各省实际减排的一系列措施,这样才能实事求是地保证减排的落实。 (三)完成五项任务。一是建立污染物排放量台账。大家知道我们的重点排污企业排污量是不断变化的,企业数目也是不断变化的。“十一五”期间,重点排污企业污染物排放量将发生重大变化,新增的、自然增加或减少的、采取措施减少的和关闭了的(不排放),为准确把握企业排放量的变化,《工作方案》明确要求建立并完善排放数据网上直报系统,并向社会公告重点监控企业年度污染物排放数据。总局已经确定并公布了六千多家国控重点污染源,各地也根据实际情况增加了省控市控重点源,这是建立台账的重点,这些企业的排放数据都要直报总局,目前六大电力公司已经直报总局。刚发布的《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明确了向社会公布污染企业排放量信息,公布的数据能否经得起社会检验,台账是关键。 二是完成三大体系建设。减排指标、监测和考核体系,我们把减排体系叫做统计、监测、考核体系。是确保“十一五”目标实现的关键,三大体系建设包括软件建设和硬件建设。3月1日,加快污染减排指标、监测和考核体系建设视频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学习贯彻了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安排部署了三大体系建设工作。软件建设就是尽快出台三个办法:《“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统计办法》、《“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办法》和《“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三个办法已经完成征求有关部门和全国所有省(自治区、直辖市)环保部门的意见,收到反馈意见100多条。修改后的文本已经经党组审议,近期将进一步完善,征求地方政府意见后,上报国务院批准后下发执行。国务院要求在6月底之前批准三个文件。硬件建设,我刚才已经讲了国家已经拿出20亿资金,重点是统计、监测、监察三个方面的能力建设。这20亿是今年的,明年还将有资金支持。所以在硬件建设上还要做好方案,争取这次能够高标准地解决好监察、监测、统计的能力问题。 三是制定“十一五”和分年度减排计划。《工作方案》明确要求各地区提出减排具体实施方案。也就是说各省都有具体的减排实施方案,各省市也要有减排实施方案。如何制定减排计划,明天有同志专题讲解,会后总局将尽快下发《年度减排计划技术指南》。减排计划不仅仅是把COD和二氧化硫的新增量、存量和减排量三者关系搞清楚,把各项措施提出来,也是一个综合的减排工作方案,计划和方案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包含了保障措施如何细化落实、资金如何保障等多方面的内容。咱们出台的计划不能只在墙上挂着,没有可操作性,落实不了是没有意义的。 四是搞好部门联动。环保部门的定位就是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这里重点强调环保部门牵头和必须参与的几项部门联动任务:1. 建立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部门联动机制,严格执行项目开工建设“六项必要条件”。新开工项目要建立部门联动机制,也就是发改、环保、土地、银行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一个部门不同意的,其他部门都不同意。2. 制定淘汰落后产能分地区、分年度工作方案。国家订了这样的制度,看看您地方如何落实。到底有多少家企业淘汰,多久会淘汰。3. 编制《工业清洁生产审核技术指南编制通则》,制定和发布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标准和评价指标体系。4. 建立政府节能减排工作问责制。5. 对全部污染源进行调查摸底。6. 制定并尽快实施有利于节能减排的发电调度方式。今年国家将在河南、江苏、广东、四川和贵州五个省开展试点工作,试点成功后全国推广。环保部门以前没有参与发电调度,而新调度将以各机组供电设计煤耗和二氧化硫排放水平作为排序依据,省级环保部门要协同发改或经贸部门一起制定各机组发电排序表,省级环保部门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试点省环保局要积极参与。7. 研究完善环保管理体制机制问题。这是一件大事说白了就是省以下环保部门要不要垂直的问题。“十七大”以后对环保的管理体制要有一个明确的说法。这段时间我们要很好地研究管理体制问题。8. 开展环保专项执法检查和监督行动,将企业环境违法信息纳入到金融部门的企业征信系统。9. 完善有利于减排的价格、财政、税收和金融政策。10. 加强宣传问题。部门联动里头有这么多任务,有好多工作是环保部门直接牵头要做的。 五是筹措减排资金。各级财政安排预算内减排资金,采取投资补助、补贴和奖励等方式,支持减排重点工程和监管体系建设。国家将对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重点流域工业废水治理项目给予必要的支持。各级环保部门要积极准备项目,积极争取。拟实施“以奖代补”。 (四)实施七项保障措施。一是强化区域限批政策,严格控制增量。《工作方案》针对许多高能耗、高污染项目(地方政府所谓的现状),明确强化了区域限批:1. 实行新开工项目报告和公开制度,建立高能耗、高污染行业新上项目与地方节能减排指标完成进度挂钩、与淘汰落后产能相结合的机制。对没有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地方,严格控制安排投资项目,实行项目“区域限批”。2. 对超过总量指标、重点项目未达到目标责任书要求的地区,暂停环评审批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3. 对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严重滞后、不落实收费政策、污水处理厂建成后一年内实际处理水量达不到设计能力60%的,以及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但无故不运行的地区,暂缓审批该地区项目环评。这“三刀”都是硬招数,这是国务院定的,同志们回去一定要向政府领导汇报清楚,真正对地方你实行“限批”了,情况一定要汇报清楚。 二是建立减排措施督查调度制度,适时把握减排形势。这里实际上是两个问题,一个是减排的督查制度,一个是调度制度。督查问题,督查的任务总局原则上是交给五大督查中心,华北地区任务由总局应急中心负责。现在减少稽查次数定为每半年一次,一年两次。主要稽查就是按你的减排计划要一项一项到现场去查、去看。同时发督查建议,周局长可能会给政府领导写信,建议加快减排进度及未完成的后果等内容。督查是明着来和省局配合的。先试点一段时间后进行规范,主要督查所有建设项目治污工程的情况,要督查“三同时”的情况,还要督查淘汰落后产能的情况。另外,对企业的污染源管理方面,比如企业的脱硫设施的运转情况进行抽查。增加管理系数,多次抽查不运行的,将给予处罚。调度问题是比较大的问题,目前按季度调度数据很困难,希望省局的同志们克服一下困难,把按季度的调度,减排的整体进展情况要有一个数据。总理要求每个季度过后,要搞一个经济形式分析会,在会上必须要有的数字就是减排的数据。 三是落实有利于减排的价格政策,形成减排激励机制。《工作方案》明确了几点:1. 按照补偿治理成本原则,提高排污单位的排污费。计划将二氧化硫排污费由目前的0.63元提高到1.26元,国家有关部门根据各地具体情况提高COD排污费,由当前的0.7元提高到1.4元。具体数字和实施的时间还未确定。总局将配套出台排污收费。2. 对已安装脱硫设施的燃煤电厂上网电量给予脱硫加价,《燃煤电厂脱硫电价监管办法》本月将下发。3. 全面开征城市污水处理费并提高收费标准,吨水平均收费标准原则上不得低于0.8元,实行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评估制度,将评估结果作为核拨污水处理费的重要依据。 四是拓宽减排投资渠道,落实减排资金投入。本着中央专项资金为引导、地方财政相配套、企业自筹资金为主体的减排投入机制。利用开发银行政策性贷款支持减排项目。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按照信贷原则,加大对企业进行减排的支持力度。决定减排目标实现的四项工程(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工程、城市污水处理工程、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程、燃煤电厂脱硫工程等)共需投资4 736亿元,需要中央补助资金1 170亿元。中央补助资金按责权利统一的原则使用。四项工程中,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需中央补助资金75亿元、城市污水处理工程需中央补助资金830亿元、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程需中央补助资金240亿元、燃煤电厂脱硫工程和钢铁行业烧结机烟气脱硫工程需中央补助资金25亿元。财政部正在研究。 五是制(修)订污染物排放标准,强化污染源达标排放。加强企业环境管理。提高重点污染行业排放标准。加快制(修)订钢铁、有色金属、火电、石化、造纸、化工、酿造、印染、食品等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六是实行“一票否决”制,严格责任追究。强化政府责任是完成减排目标的关键环节,建立层层落实的减排责任制,把减排指标完成情况纳入到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作为政府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同时,实行项目审批问责制、排污收费责任追究制、执法不力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等制度。总局正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一票否决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七是加大执法监督宣传力度,奖罚分明。1. 建立健全“国家监察、地方监管、单位负责”的环境监管体制。2. 提高全国环境监察标准化水平和标准化装备达标率,完善全国环境监察网络。3. 建立健全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严格规范职业资格管理。4. 继续开展环保专项执法行动,加强重点污染源(包括已建成的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的日常监督检查,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和处罚力度。强化上市公司环境保护核查工作。5. 将减排宣传纳入到重大主题宣传活动,广泛深入持久开展减排宣传,表彰奖励一批减排先进单位和个人,揭露严重污染环境的反面典型。 (五)制(修)定九项法律法规。目前正在积极推动《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以及《排污许可证条例》、《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二氧化硫排污交易管理办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环保设施运营监督管理条例》等九项法律法规的制(修)订工作,为减排提供法律依据。 三、制定各地区年度减排计划应注意的问题 这个问题我想简单说一说,明天我们总量办的同志还就这个问题和我们参加会议的同志一起来探讨。从目前各地上报的减排计划看,我的感觉,普遍存在夸大减排量、忽视存量自然增减、也就是说对新增量的问题计算普遍不够准确,这也是本次会议要解决的一个问题。各地在制定减排计划时,一定要重视增量,同时要确定好减量,搞清楚新增量、存量自然增长或下降量和减排量三者的关系,重点要注意四个问题。 (一)年度减排目标。各地年度减排目标就是各地按照国家确定的各省减排的总的百分比、按年度分解的每年应减排的百分比。比如说我们一个省其二氧化硫与国家签的减排目标是15%,头一年没有完成任务,那么这个任务,剩下的全压在后四年,这后四年每年应当减排多少大家应当有一个科学的确定。过去呢,大家跟我说,你刚刚把这个削减目标提出来,我们的削减措施都刚刚启动,还发挥不了效益,这是客观情况,也是情理之中的,所以我们去年没完成。开始我讲的那个原因,为什么我们总局上报的没完成,也是这个原因,这是个实际情况。那么鉴于这种情况,各地区要把你的指标安排好,这里既要考虑存量增减问题,也要考虑减排量,考虑减排措施的可达性问题,所以制定这个措施要科学。今年总局总体想法是,今年各个省省长、市长自治区主席在你们的人代会上都确定了省(市)里的减排今年目标,我已经查到了有二十几个省都已经见报上网了,今年的减排目标是明确的,所以尽管国家没有下达明确任务,各省(市)今年的目标是已经自己下达了,所以各省要按照这个目标来确定你今年的减排计划。后几年的目标要报到总局备案,总局要按此进行考核。当然,你报的目标太低了,总局可能还要和你协调,最后要经过总局认可的你的减排目标才算是确定年度减排目标的依据。 (二)污染物新增量的确定 1.二氧化硫的新增量 二氧化硫新增加的排放量主要来源于年度增加的能源消耗和主要工业产品产量,准确确定新增排放量关键是作好辖区内能源消耗量的预测,特别是煤炭消耗量的预测。因为总局已经说得很清楚了,在统计方法上也跟大家说得很清楚,二氧化硫的计算是和煤的消耗量紧密联系,它和GDP不直接发生关系。大家在预测的新增能源消耗上,如果有发展改革部门的能源消耗的预测,直接拿来可以用,有些地方拿不到或没有,没有怎么办,比如算2007年的,就按照2006年的GDP和能耗的关系,就是你每增加1个点的GDP的增长值,增加多少煤炭的消耗,算出来之后,按照今年的GDP的增幅,算出今年的煤炭的增长量,增加量就可以算出来。那么按照这样一种预测的原则,把2006年的吨煤二氧化硫排放强度,乘上2007年的预测的煤炭消耗量,就可以得出2007年二氧化硫新增的排放总量。 第一步,新增能源消费量。依据上年度单位GDP能耗,考虑下年度节能率和GDP发展速度,确定本年度增加的能源消费量。如全国2007年比2006年增加的能源消费量为2.1亿吨标煤。 第二步,新增煤炭消耗量。根据上年一次能源消费结构,确定本年度增加的煤炭消费量。如2007年比2006年增加的煤炭消费量预测为2.02亿吨原煤。 第三步,发电新增煤炭消耗量。根据上年发电量、电力生产弹性系数、火电发电量份额和本年度GDP增长速度,确定本年度火力发电增加的耗煤量。如2007年全国增加发电煤炭消耗量为1.36亿吨,特别要注意2007年发电同时供热(热电联产)耗煤量同比增加1 900万吨,合计火电行业煤炭消费量增加1.55亿吨。 第四步,新增二氧化硫排放量。新增二氧化硫排放量=电力新增量+非电新增量。火电新增量=当年新增火电二氧化硫产生量-当年新增火电二氧化硫削减量,如全国2007年火电新增二氧化硫90万吨。非电新增量=上年非电排放强度×新增非电耗煤量-当年新增非电削减量,如全国2007年非电新增二氧化硫为11千克二氧化硫/吨煤×(2.02-1.55)亿吨煤=52万吨。全国合计2007年比2006年新增二氧化硫排放量142万吨。 为验证非电排放强度的科学性,按照各行业的专项规划和维持10%GDP增长速度,假设2007年主要工业产品新增产量与2006年一致,按最先进控制技术的吨产品排放二氧化硫估算,粗钢增加7 000万吨、有色金属280万吨、水泥1.66亿吨、硫酸440万吨、焦炭4 100万吨和重油及高硫焦300万吨,二氧化硫分别增加14万吨、11.2万吨、5.2万吨、1.5万吨、11.1万吨和5.8万吨。仅考虑主要耗能工业产品产量增加,二氧化硫增加48.8万吨,基本与非电排放强度估算的增加52万吨一致。 如果得不到有关参数,就按照上年度GDP和本年度政府提出的GDP折算能源消费总量、煤炭消耗量、发电耗煤量,预测二氧化硫新增排放量。 2.COD新增量 COD新增量为本年度新增工业排放量与生活产生量之和。新增工业COD排放量各省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采用工业增加值或GDP增加值,但总局采用GDP增加值核算。 新增工业COD排放量=上年排放强度×本年度工业产值增加值(或GDP增加值)。上年产生强度=上年工业排放量/上年工业产值增加值(或GDP增加值)。本年度工业产值增加值=上年工业产值增加值×预测GDP/上年GDP。 新增生活COD排放量=当年城镇增加的常住人口×城镇COD产生系数。当年城镇增加的常住人口假设与上年相同。没有符合辖区产生系数,统一采用国家推荐全国平均值为75克/人?日,北方城市平均75克/人?日,南方城市平均90克/人?日。 一些地区提出对COD产生系数进行修订的意见,总局未采纳。“十一五”期间不对COD产生系数进行修改,不能依靠通过修改系数来完成减排任务。“十一五”结束后,“十二五”前进行修改。 按照此方法,全国2007年比2006年新增COD约100万吨。根据专家估算,GDP每增加1个百分点,COD增加8万~10万吨,与上述方法基本吻合。 (三)减排量估算。二氧化硫和COD减排量与新增量的方法密不可分,新增量已经充分考虑了减排措施,因此减排量主要指老污染通过工程、关闭和监管措施削减量。 1.工程措施减排量 二氧化硫减排工程措施主要指能够连续稳定减排二氧化硫的工程措施,包括燃煤机组、烧结机和有色金属等烟气脱硫工程脱硫、煤改气工程,不包括炼油脱硫、天然气脱硫、炼焦煤气脱硫、除尘脱硫一体化、脱硫添加剂、换烧型煤、换烧低硫煤和洗煤等。 COD减排工程包括纳入2006年环境统计的企业新增加的污染治理设施(或者深度治理、改进工艺、清洁生产等)及其减少的排放量和新建城市污水处理厂、增加污水处理能力(如新增管网、括容、污水回用等)及其减少的排放量。 减排量包括当年新投运的措施削减量和上年投运本年度满负荷运行增加的削减量。 2.淘汰落后产能减排量 淘汰落后产能减少的二氧化硫和COD减排量分为在2005年环境统计有名单的和没有名单的。国家“十一五”期间将关闭5 000万千瓦小火电。环境统计中,由于小火电机组或隐含在有名单的电厂中或在其他企业中或在15%非重点源中,因此关闭小火电一律计算二氧化硫减排量,但减排的二氧化硫不是直接量而是间接量,即减少发电量导致的小火电二氧化硫直接减排量扣去辖区内其他火电厂等电量的二氧化硫排放量。其他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在环境统计中有名单的要计算减排量,没有名单的不计算。有的省在环境统计中没有统计水泥厂的二氧化硫排放量,即使关闭了也不作为减排量。 3.加强监管减排量 与省级环保部门联网的循环硫化床等措施计算的减排量。 (四)目标可达性分析。当减排目标确定后,(新增量+2006年基数×当年削减率)=减排任务,如果减排量大于减排任务,则达到减排目标。 这里重点强调六个问题: 1.年度预测总量、审核总量与统计总量的关系 年度预测总量就是2006年基数乘以当年削减率后得到的排放量,用于指导减排任务的确定和安排落实具体措施;审核总量是对已经发生的实际量的核定,预测参数回归为实际发生参数,确定实际新增量和各项措施落实后年度的实际排放量。如果新建项目“三同时”执行不到位、工程措施滞后、淘汰落后没有落实,审核总量就小于预测总量,减排目标则没完成。审核总量的方法是本着“淡化基数、重视增量和减量”的原则制订的,是在2005年基数上所有新增污染源排放量尽可能地把全部“统计”。统计总量就是具体落实审核总量。 2.普查数据和减排基数之间的关系 这里将周局长讲的再强调一下,全国正在进行污染源普查,普查结果严格限定用于污染源普查的目的,不与其“十一五”总量削减计划完成情况挂钩,不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和收费的依据。 3.环境质量和排放量之间的关系 许多省将环境质量改善作为验证辖区总量下降的佐证,这里要强调一下减排量与环境质量的关系。我国的环境问题目前是复合型、压缩型,国际上分阶段出现的环境问题在我国集中出现。即使两个10%减排目标完成,也不能就说环境质量得到多大程度的改善,两者之间没有明显的相关性,我们是在排放量远远超过环境容量的前提下搞减排,“十一五”减排10%,“十二五”还要继续减排,同时更多的污染物纳入到总量减排计划中,减排和环境问题解决是一个长期的、艰巨的任务。 4.物料衡算和监测数据之间的关系 目前排放量仍然采用监测数据法、物料衡算法和排污系数法混用,虽然优先顺序为监测数据、物料衡算和排污系数数据,但预测、审核和统计排放量均采用物料衡算数据,主要原因是目前在线自动监测监控系统正处在加快建设阶段和现有监测数据存在一些问题,如新建火电厂验收时脱硫效率高达98%。 以二氧化硫为例,“十一五”期间二氧化硫的减排任务92%由火电行业承担,新建燃煤机组几乎全部采取脱硫,老机组一半以上安装脱硫设施、2 000多台合计5 000多万千瓦小火电关闭,电量交易、《节能环保经济电量调度办法》实行将使高效低硫排放机组多发电,以上一系列措施使火电行业的分机组二氧化硫排放量发生重大变化,通过物料衡算法建立夯实的台账,可准确把握排放量变化趋势。2006年,环境统计开始实行分机组二氧化硫排放量上报,为台账的建立和完善打下了良好基础,国家火电分机组二氧化硫排放台账已经基本建立。当在线自动监测监控系统建成,一律采用监测数据。 5.减排能力和减排量之间的关系 这个问题大家都清楚,强调一下,是有些企业将减排能力作为减排量并在环境统计上体现,我们应注意审核。无论治污工程还是淘汰落后产能,早一天就多出一些减排量。 6.审核量与监察系数之间的关系 减排措施是在理论正常运行下确定,但实际中存在许多不正常运行、偷排现象。增加监察系数就是扣去不正常运行的量。 四、环保部门下一步工作重点 污染减排是当前全国环保中心工作,是中央定的约束性指标,也是今后国务院需每年向全国人大报告进展情况的重点内容。2007年是本届政府的最后一年,也是完成“十一五”减排任务最为关键的一年,做好今年的减排工作意义重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污染减排的大政方针已定,确保实现污染减排目标是各级环保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关键是要狠抓落实。各级环保部门要把污染减排当成头等大事来抓,当前,要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按照这次会议的要求,修改完善本地区污染减排年度计划。各地上报的年度减排计划要作较大的修改,尤其在预测新增量方面,充分考虑各种困难,如实向政府汇报。另外,各级环保部门要认真按照总局下发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分配指导意见,把污染减排年度计划层层分解到基层和重点排污单位。各省要在6月底前完成总量控制指标的分配核定和年度计划的制定工作,并报当地政府批准。各省的年度减排计划在报政府之前,要先与总局进行沟通。 (二)按照《国家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地区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减排方案的具体制定是环保部门的责任,要从政府的角度,明确减排量和对应减排措施,提出需要的政策和资金,本着“责、权、利”统一的原则,安排各职能部门在减排方面的任务,并纳入到本地区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这个方案要在6月30日前报国家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加快各省“三大”体系的建设。“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监测和统计办法已多次征求有关部门和地方环保部门的意见,总局将抓紧完善后报国务院批准实施。今年,“三大体系”能力建设的重点是组织实施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项目,要又好又快地搞好在线自动监测设备并实施联网自动监控。所有国控重点污染源必须在2008年年底前安装在线自动监测设备并实施联网自动监控,所有燃煤脱硫机组要在2007年年底前与省级电网公司完成在线自动监控系统联网。加强省、市两级污染源监测现场采样和测试能力,省、市、县级环境监测机构落实标准化建设等,各省环保部门要进一步领会3月份召开的“三大体系”建设视频会议精神,按照财政部和总局《中央财政主要污染物减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组织好项目申报,做好项目前期基础工作,组织专家论证,周密制定建设方案。同时,各级环保部门要做好与发改、财政等部门的协调工作,积极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加快环保基础能力建设,努力提高污染减排的支撑能力。 (四)认真开展污染减排的检查督促工作。各省要加强对年度减排计划中各项工程项目实施的指导和督查工作。 各环保督查中心要定期检查和了解辖区内各省电厂脱硫、污水处理厂运行、关闭污染严重企业等污染物的实际情况,检查有关工程的动工、投产和运行情况,并及时将督查情况上报总局总量控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责成重点企业建立台账制度,保证指标到位、责任到位、任务到位、投资到位、措施到位。 (五)尽快建立污染减排进展情况的调度和通报制度。各省级环保部门要定期调度、了解污染减排工程的进展情况,建立污染物排放台账,实行动态管理。总局总量控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各督查中心和各省环保部门对各地重点工程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核实各级环保部门和重点污染企业所报污染物减排数据的一致性与真实性,建立总量控制数据库,及时跟踪、调度和汇总各地污染减排工作进展情况,并实行内部通报制度。对各地好的经验和做法,要加大宣传力度;对工作进展不力的地区,要建立预警制度,并及时向地方反馈意见。 (六)加强内部协调,形成工作合力。污染减排工作需要采取综合措施,既要加强与外部门的协调,又要环保系统内部也要加强沟通,仅靠污控或规划等一、两个部门单打独干是远远不够的,相关部门要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总局已经成立了总量控制领导小组,有关司办和技术支持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并抽调人员成立了总量控制办公室,专门负责污染减排工作。各省环保部门也要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调整完善有利于推进污染减排的工作制度和协调机制。条件成熟的要争取尽快成立总量控制管理机构,负责统一部署和组织协调污染减排工作。 (七)全面实施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制度,逐步建立环境监督员制度。对超总量和没有完成减排指标地区的重点企业,应当依法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各级环保部门要把清洁生产审核评审验收的工作重点放在节能减排这一首要任务上来,将清洁生产审核结果作为核算企业总量和发放排污许可证的依据,通过清洁生产使企业全面、稳定达标、高水平达标。“十一五”期间,要将国控重点企业的排放达标率提高到90%以上。对于不能完成削减任务,达标无望,无法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审验收的企业和工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坚决予以淘汰。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是调动企业内部因素,是提高企业环境管理工作的自律、自觉性的不可缺少的制度,是发挥企业人力资源,维持污染物削减设备和运行技术先进、保障监测设备正常运行、环保数据准确可信性的制度创新,是我们环境监管和监测能力建设的有益补充。我们要逐步建立健全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严格规范职业资格管理。 同志们,污染减排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第六次全国环保大会精神,与各有关部门密切合作,形成合力,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坚决完成“十一五”污染减排目标,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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