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0014672/2009-00566 分类:  环境管理业务信息\核与辐射安全管理
发布单位:   核安全管理司 生成日期:  2009年08月05日
名  称:  关于印发《中国实验快堆环保设施“三同时”检查报告》的函
文  号:   环核函[2009]48号 主 题 词:  环保 研究堆 三同时 检查报告 函
国家核安全局办公室函

环核函[2009]48号


关于印发《中国实验快堆环保设施“三同时”检查报告》的函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为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根据国家相关法规要求,环境保护部辐射安全管理司组织检查组于2009年7月20日对你院中国实验快堆环保设施“三同时”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报告印发你院,请根据检查报告中提出的有关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1.中国实验快堆环保设施“三同时”检查报告

  2.检查组人员名单

  3.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参加检查人员名单

  

  二○○九年八月五日

主题词:环保 研究堆 三同时 检查报告 函

抄送:环境保护部北方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北京市环境保护局,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办公厅。

附件一:

  中国实验快堆环保设施“三同时”检查报告

  检查单位名称:环境保护部辐射安全管理司

  被检单位名称: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检查日期:2009年7月20日

  一、检查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国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3号)

  5、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4号)

  6、放射性废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HAF401)

  7、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

  8、核电厂环境辐射防护规定(GB6249-1986)

  9、放射性废物的分类(HAD401/04)

  10、核设施流出物监测的一般规定(GB11271-1989)

  11、环境核辐射监测规定(GB12379-1990)

  12、核设施流出物和环境放射性监测质量保证计划的一般要求(GB11216-1989)

  13、低、中水平放射性废物固化体性能要求(GB14569.1-1993)

  14、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15、中国实验快堆环境影响报告书

  二、检查范围

  1、装料前环保设施建造、调试和运行情况;

  2、环境影响报告书审评承诺的履行情况;

  3、相关调试报告和运行规程。

  三、检查活动

  环境保护部辐射安全管理司组织检查组(名单见附件二)对中国实验快堆环保设施“三同时”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组采取听取汇报、现场检查、文件检查和会议讨论等方式开展了检查工作。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名单见附件三)对相关工作进行了汇报并积极配合了检查。

  四、检查结论及整改要求

  (一)装料前环保设施建造、调试和运行情况

  1、放射性“三废”收集、处理、贮存和排放系统

  现场检查了下述系统:

  (1)中低放废液收集、暂存及转运系统(E01),包括2个子系统低放废液收集、暂存及转运系统和中放废液收集、暂存及转运系统;

  (2)放射性固体废物暂存及转运系统(E02);

  (3)放射性工艺废气收集、处理系统(E03);

  (4)乏燃料贮存水池及其相关辅助系统。

  检查结果表明,除乏燃料水池净化系统外,都已完成了调试,具备运行条件。检查组要求中国实验快堆在装料前完成乏燃料水池净化系统的调试。

  2、放射性流出物排放监测系统

  现场检查了下述系统:

  (1)辐射防护监测系统(K04)中的烟囱排出流气体放射性监测系统(K04-6)及事故后大厅内放射性监测系统(K04-7);

  (2)放射性废水监测系统(K03-10)。

  检查结果表明,监测系统已经调试完成。但是,检查发现低放废液暂存罐没有转入中放废液暂存罐的输运管线。检查组要求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在中国实验快堆首次装料前提供能够证明低放废水系统不可能接收到中放废液的论证资料。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审评承诺的履行情况

  检查结果表明,气载流出物监测系统中设计了惰性气体取样管道,具备取样条件,基本满足Ar-41的监测要求。

  (三)相关调试报告和运行规程

  检查组发现如下问题:

  1、废物管理大纲不够完善;

  2、烟囱排出流气体放射性监测系统运行规程中没有取样监测的规定;

  3、中国实验快堆三废排放控制管理程序中有关低放废液的控制标准没有根据审评结论进行修改;

  4、堆坑γ放射性监测系统运行规程中关于就地报警系统的描述与设计以及实际情况不符。

  检查组要求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在中国实验快堆首次装料前对运行规程进行一次梳理,进行必要的更新或升版;并在首次提升功率前完善“废物管理大纲”及执行程序。

  (四)总体结论

  鉴于在中国先进研究堆环保设施“三同时”检查时已经对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配套环保设施进行了检查,其检查报告相关要求同样适用于中国实验快堆。

  检查组认为,中国实验快堆的环保设施已基本完成装料前的调试工作,在完成相应整改要求并经环境保护部辐射安全管理司认可后,可以满足环保设施“三同时”的有关要求。

附件二:

  中国实验快堆环保设施“三同时”检查检查组人员名单

序号       职务/职称
1 宋琛修 环境保护部辐射安全管理司 项目官员
2   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研究员
3 刘新华 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研究员
4 商照荣 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研究员
5 曹亚丽 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工程师
6 许献洪 环境保护部北方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研究员
7 赵鹏宇 环境保护部北方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监督员

附件三: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参加检查人员名单

        职务/职称
1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副院长
2 张东辉 中国实验快堆工程部 总经理
3 张海霞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安防处  
4 周培德 中国实验快堆工程部 副总工
5 马振权 中国实验快堆工程部 总经理助理
6   中国实验快堆工程部  
7 吴纯良 中国实验快堆工程部  
8 张志明 中国实验快堆工程部  
9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安防处  
10 于立英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安防处  
11 姜启轩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安防处 工程师
12 戎永华 中国实验快堆工程部 工程师
13 程卫亚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辐射安全部 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