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环境监察
 
 
本栏目导航
 
 
监察信息
  ·关于加强地震灾区环保系统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工作的通知
·西北地区后督察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推动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关于进一步加强地震灾区尾矿库环境监管的紧急通知
·关于举办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培训班的通知
·关于加强对水库坝下环境隐患排查和治理的紧急通知
·关于加强污染隐患排查信息报送工作的紧急通知
·张力军副局长在主要污染物减排监察系数培训及核定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全国挂牌督办违法案件五千五百多件 专项行动破解突出环境问题
·130家跨国公司后督察结果见分晓
·我国超额完成关停小火电任务 五大发电公司地方国有企业等关停量占七成
 
监察机构
  ·全国环保系统六项禁令
·全国八个省级环境监察机构已更名
·甘肃省环境监察机构更名
·重庆市环境监察总队升格为副厅级
·山西省晋中市环境监察机构建设得到加强
·江苏成立环境应急机构
·环保总局西南环保督查中心揭牌 张力军出席揭牌仪式并讲话
·环保总局东北环保督查中心挂牌 张力军要求破解执法难题,强化执法监督
·环保总局西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揭牌 张力军强调要与西北各级环保部门形成合力
·陕西省环境监察局成立
 
 
 
排污收费 法规与标准 政策解释 工作动态 资料下载 地方交流  
 

·陕西岐山县加强排污费征收管理工作
·关于执行《水污染防治法》第73条和...
·关于举办排污费征收稽查业务培训班...

  ·立法确保排污费征收到位——访国家...
·排污费征收工作稽查办法
·关于河北省城市施工工地扬尘排放量...
 
  环境执法
 
专项行动 执法程序 环境执法大家谈
 
·关于预防与处置跨省界水污染纠纷的...
·上海开展环境执法后督察
·适应新形势,迎接新挑战面开创环境...
·张力军在2008年全国环境执法工作会...
·关于召开2008年全国环境执法工作会...
·环境监理执法标志管理办法
  生态监察
  ·2008年7月17日卫星遥感监测秸秆焚烧...
·2008年7月16日卫星遥感监测秸秆焚烧...
·2008年7月15日卫星遥感监测秸秆焚烧...
·2008年7月14日卫星遥感监测秸秆焚烧...
·2008年7月05日卫星遥感监测秸秆焚烧...
·2008年7月04日卫星遥感监测秸秆焚烧...
·2008年7月03日卫星遥感监测秸秆焚烧...
 
 
交流中心
 
地方执法
  ·江苏侦破违法转移化工废渣案
·苍南处治6家违法单位
·山东费县清理土小企业 42家土小企业被...
·东北督查中心举牌 科尔沁区环保局跟进...
·贵州执法重联动 组合拳越打越有力
·上海开展环境执法后督察 共检查有关企...
·满城环境执法腰杆硬 环境高危地区出现...
·邯郸全力整治污染企业 依法关停12家生...
·宜兴关闭274家化工企业五小企业专项整...
·成都关闭44家小水泥 涉及产能达937万吨
 
地方信息
  ·全州灌阳整治铁合金企业 扩能升级 ...
·山东省委省政府再给市县施加压力加...
·嘉兴25家企业进入信贷黑名单 信用不...
·西安5月底前全市重点污染企业必须安...
·山西在线监测监得准控得牢 超标排污...
·山西省以法律推进在线监控
·辽宁省部署开展全省排污费收缴专项...
·江苏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环境保...
·北京市部署中高考期间噪声污染监督...
·长沙启动静音行动 建筑工地深夜施工...
 
生态试点
  ·关于进一步加强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户县维护秦岭北麓生态拆除环山...
·山东积极发展秸秆经济
·平顶山重罚秸秆焚烧 烧一堆罚一万 烧...
·济源实行禁烧分包制
·白水深入乡村抓禁烧
·冀州开展禁烧现场巡查
·云南专项监察九大湖泊 第一季度各流域...
·河南省环保局严厉查处自然保护区内违...
·辽宁省环保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制定保护...
 
队伍建设
  ·建好三支队伍提高执法水平
·湖北环境执法硬件升级 省政府五年拿...
·高唐运用摄像取证提高执法能力取得...
·在5个区和5个县级市建立专业队伍加...
·浙江环保系统基层兵强马壮 从2007年...
·3000万元巩固绿色防线 贵州强化监察...
·青海强化一线人员依法行政培训
·四川集中配备监察监测车辆 副省长刘...
·陕西三千执法人员迎大考
·河北成立环境执法监察局
 
 
 
 
本栏目最新更新
  ·2008年7月17日卫星遥感监测秸秆焚烧信息列表[07月17日]
·2008年7月16日卫星遥感监测秸秆焚烧信息列表[07月17日]
·2008年7月15日卫星遥感监测秸秆焚烧信息列表[07月17日]
·2008年7月14日卫星遥感监测秸秆焚烧信息列表[07月17日]
·2008年7月05日卫星遥感监测秸秆焚烧信息列表[07月07日]
 
 
环境监察局
职能及内设机构
 
  主要职责
    拟定和组织实施环境监察、排污收费等政策、法规和规章;指导和协调解决各地方、各部门以及跨地区、跨流域的重大环境问题;组织建立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应急预案,并负责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突发性事件的有关环境应急处理工作;负责环境保护行政稽查工作;受理环境事件公众举报;组织开展全国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指导全国环境监察队伍建设。
  内设机构
    综合处、环境稽查处、城市与工业污染应急监察处、区域与生态环境应急监察处
  工作电话
  业务秘书:66556435
综合处:66556443
环境稽查处:66556444
城市与工业污染应急监察处:66556454
区域与生态环境应急监察处:665564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