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环境评价 -> 建设项目环保验收 -> 验收监测与调查结果公示
关于2009年10月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的通告
来源:环境影响评价司    作者:    时间:2009-10-27

  根据《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的有关要求,中煤平朔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安太堡井工矿(平朔三号井)、中石油克拉玛依石化分公司20万吨/年甲醇项目等12个建设项目已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监测和调查工作,现将项目名单予以公布,每个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具体情况请登录环境保护部网站(WWW.MEP.GOV.CN)查询。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公示时间:(2009年10月27日—— 2009年11月2日)

  二、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10-66556756,66556429

  三、电子信箱:E-mail: lian.jun@mep.gov.cn 

  四、通讯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环境保护部环境影响评价司,邮编:100035

  五、联系人:连  军  李元实

  

环境保护部关于2009年10月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的项目名单

序号

项目名称

序号

项目名称

1

中煤平朔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安太堡井工矿(平朔三号井)

2

铁边城-西峰输油管道工程

3

营口港鲅鱼圈港区成品油及液体化工品储运工程

4

安徽省六安至叶集高速公路工程

5

汕梅高速公路(汕头至揭阳)云路至新亨段

6

中石油克拉玛依石化分公司20万吨/年甲醇项目

7

内蒙古亿利化学工业有限公司40万吨/年聚氯乙烯、40万吨/年离子膜烧碱、4×200兆瓦资源综合利用自备电站及其配套工程自备电站部分

8

中石化湖北化肥分公司“煤代油”改造工程

9

华能汕头海门电厂一期1号、2号机组工程1号机组

10

宁波北仑发电厂三期扩建工程

11

四川永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10万吨/年漂白竹浆技改工程

12

广东亨达利水泥厂有限公司淘汰立窑建设155万吨和60万吨/年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技改项目

  

中煤平朔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安太堡井工矿(平朔三号井)工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安太堡井工矿(平朔三号井)建设总规模为600万吨/年。矿井由主体工程、辅助生产设施、公用设施和环保工程组成,工程包括矿井水处理站、制氮车间、主井房和83米皮带走廊、副斜井及一号回风斜井。副井工业场地位于平朔三号井工矿井田边界的西南部。主井工业场地位于副井工业场地东南约1.0公里处。矿井工业场地无居住区,职工住宅设在平朔生活区内。副井工业场地划分为四个功能区:进风井作业区、副井及辅助生产区,行政福利生活区,行政办公区。

  建设单位:中煤平朔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山西省朔州市平鲁区下麻黄头村北。

  工程投资:建设项目总投资10.1332亿元,环保投资5199万元,占实际总投资的5.13%。

  工程建设情况:工程于2007年1月开工建设,2009年7月竣工投入试运行。

  环评编制单位:中煤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中煤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大同煤矿集团宏远建设工程公司、沈阳煤业集团基本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验收调查单位:北京百灵天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山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中煤平朔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安太堡井工矿(平朔三号井)建设矿井水处理站和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的矿井水全部回用,生活污水处理后全部回用;对工业场地内各产尘环节均采取封闭和喷雾洒水,地面采取洒水抑尘措施;对各产噪设备采取了消声降噪措施;首采区无村庄,并对首采工作面进行观测。

  三、验收调查结果

  (一)生态环境影响

  平朔三号井在设计上对工业场地、井田边界与项目建设不搬迁的村庄等留设煤柱,并且针对平番城水源、平鲁区规划范围和井田西部大沙沟留设了保护煤柱,并将大沙沟穿过井田范围内的区域设为禁采区。建设单位已制定了《平朔煤炭工业公司安太堡井工矿(平朔三号井)开采沉陷监测及水土保持方案》,将采区沉陷土地整治与水土保持措施结合治理。已委托中国矿业大学开展首采工作面地表沉陷观测的研究工作。按照水土保持要求,对主副井工业场地进行土地整治,对裸露地表绿化,工业场地绿化率达到25%以上。矿井后续开发工作面开采村庄搬迁建设单位已计划。

  (二)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建设处理能力为12000 立方米/天的矿井水处理站,矿井水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排放标准,并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标准限值。矿井水经处理后全部综合利用不外排。

  本项目建设了规模为1200 立方米/天的生活污水处理站,生活污水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排放标准,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全部综合利用不外排。

  (三)环境空气影响

  建有封闭主斜井皮带走廊,同时在其他各转载点设置洒水喷雾除尘。对工业场地道路和地面产生的大风扬尘采取定期清扫和洒水的措施。

  (四)声环境影响

  平朔三号井主副井工业场地各噪声源进行降噪处置,主副井工业场地周界200米范围内没有村庄。主井工业场地周围均可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中II类标准,同时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l2348-2008)中2类标准。副井工业场地除去厂界南夜间出现超标现象,其余均达标,出现超标的主要原因是风井风机造成的,由于南厂界200米范围内没有村庄,不会影响当地环境。

  (五)固废环境影响

  平朔三号井建井期间的矸石大部分用于矿井场地建设平整场地,试运行阶段矸石不出井。生活垃圾由平朔服务公司送至朔州市垃圾填埋场处理。

  (六)总量控制

  中煤平朔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安太堡井工矿(平朔三号井)污染物排放总量均满足地方环保局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铁边城-西峰输油管道工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铁边城-西峰输油管道工程

  建设内容: 本工程建设项目主要包括线路工程、线路附属工程以及站场建设工程。

  线路工程包括全长224.299公里的输油管道工程和 8座截断阀室。

  站场工程包括三个输油站和一个交油站,站场主要设施包括输油、计量。辅助设施有加热炉,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输油处。

  建设地点:始于陕西省吴起县,途经甘肃省的华池县,止于甘肃省庆城县。

  建设规模:管道全长为224.299公里,其中在陕西省境内108.13公里,在甘肃省境内116.169公里,全线设有8座截断阀室。管道主要采用Φ168X6毫米、Φ273X6毫米和Φ377X6毫米的L360直缝电阻焊钢管,管道设计压力6.3兆帕~8.0兆帕。设计任务输量为280×104吨/年。

  工程投资:实际总投资5.1亿元,环保投资1492万元,占总投资的比例约为2.93%。

  输送介质:原油

  工程建设情况:2007年12月工程正式开工,2008年8月1日试运行。

  环评编制单位:中国石油规划总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西安长庆科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长庆石油勘探局油田建设工程公司

  验收调查单位:北京飞燕石化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监测单位:甘肃省庆阳市监测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工程施工期间采取了洒水等防尘措施,产生的固废按要求进行处置;各站建设了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环保设施在试运营期能够稳定运行。

  三、验收调查与监测结果

  1)生态环境

  工程新增永久占地8.94公顷,采用经济补偿办法对新增用地进行了补偿。

  2)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正常工况下排水基本为生活污水,排放量较小,根据监测结果分析,各站场产生的生活污水经新建的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全部用于绿化。

  3)大气环境影响

  通过监测结果分析,加热炉烟气满足《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中小型燃油、燃气锅炉》(HJ/T 287-2006)标准要求;厂界非甲烷总烃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非甲烷烃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

  4)声环境影响

  通过对厂界声环境监测可知,各站场厂界噪声监测结果大部分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中Ⅱ类标准的要求,个别监测点出现稍微超标现象(最大超1.2分贝),居住点距厂界最近距离在200米以外,因此厂界噪声不会对居住点产生影响。

  5)固体废物影响

  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理,目前各站场尚未进行油罐清理,未产生油泥。管道未进行清管作业,无清管废渣产生。长时间运行后各站场产生的污油渣不定期用罐车拉运到最近的炼厂处理;站场生活垃圾定期运送到附近的垃圾场进行处理。

营口港鲅鱼圈港区成品油及液体化工品储运工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营口港鲅鱼圈港区成品油及液体化工品储运工程

  建设内容: 本项目主体工程为成品油和液体化工品储罐和装卸设备,配套的公用工程包括给排水、供电、供热采暖、消防等,辅助工程包括储罐、管道的防腐、自动控制等设施。

  建设单位:营口港务集团港口建设发展总公司

  建设地点:营口港鲅鱼圈港区

  建设规模:实际建设规模为储罐77座,总罐容35.65×104立方米,其中成品油罐40座储罐;化工品34座储罐;其它另有3座储罐。

  工程投资:本工程投资概算为4.4764亿元,环保投资概算为4097.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9.16%。本工程实际投资4.5674亿元,实际环保投资为5599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12.26%。

  工程建设情况:本工程于2005年3月开工,至2006年7月末基本完成建设任务。

  环评编制单位:中国石化集团抚顺石油化工研究院

  验收单位:交通部环境保护中心

  监测单位:营口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验收调查与监测结果

  (1)生态环境

  通过与环评时期调查数据对比、分析可知,工程运营后对浮游植物、浮游动物和底栖生物的影响均不大。随着时间的推移,生态环境将逐渐恢复。

  (2)水环境影响

  化工污水和生活污水排入港区的专业化工品污水(含生活污水)处理场,油污水排入通过改造的港区原有的油污水处理设施。

  通过对港区污水处理设施以及海水水质的实地监测,监测数据表明各项监测因子均满足本次验收工作的验收标准《辽宁省沿海地区污水直接排入海域标准》(DB21-59-89)中的二级标准。但是石油类、化学需氧量和悬浮物不符合2008年辽宁省环保局颁布的新标准《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 21/1627-2008)的要求。试运营以来的海水水质也能够达到海水水质四类标准。

  (3)环境空气

  监测结果表明,码头下风向非甲烷总烃的监测值均低于标准限制4.0 毫克/立方米要求。

  (4)环境噪声

  厂界昼夜监测结果均超过《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但是厂界周围没有声环境敏感目标。厂界超标原因主要受运输车辆的交通噪声影响。

  

六安至叶集高速公路工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六安至叶集高速公路工程

  建设内容: 全长65.789公里,新建里程47.874公里,改建段17.915公里。设计车速新建段120公里/小时,改建段100公里/小时;双向4车道。共设互通立交3处,分离式立交52处,特大桥、大桥1422.00/2座,中小桥11099.42/18座,涵洞305道,通道145道,服务区1处,停车区1处,收费站3处。永久占地4880.58亩,临时占地1750.10亩。

  建设单位:安徽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六安市

  工程投资:实际工程投资16.69亿元,工程实际环保投资为2857万元,占总投资的1.02%。

  工程建设情况:工程于2005年3月1日开工,于2007年11月28日主体工程完工。

  环评编制单位:上海船舶运输科学研究院

  验收调查单位:交通部环境保护中心

  验收监测单位:六安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工程施工期间采取了有效地降噪、防尘措施。减少了临时占地1779.50亩,其中大部分是基本农田。实施了沿线全部可绿化路段的乔、灌、草立体生态绿化。落实了各项水保措施。收费站、服务区和停车区配套建设了5个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入边沟,用于边坡和立交区绿化。为了避免声环境的影响,对常郢、王大塘、青上小学、青上村、三口塘、烟墩小学、老坝队共7处采取了设置声屏障。公路各小区已经修建了固定的垃圾收集中转站,签定了垃圾外运协议。

  三、验收监测结果

  1、生态环境影响

  六叶高速公路工程建设永久占地4880.58亩,其中新建段永久占地4584.86亩,改建段永久占地295.72亩。

  取土场基本按要求选址,工程之后进行了恢复;没有弃土场;本工程涉及的大部分预制场设于立交区内,属工程永久用地界内,使用后及时平整、绿化。

  对沿线全部可绿化路段进行了乔、灌、草立体生态绿化,其中包括中央分隔带、路侧防护林带、边坡防护。其中种植金叶女贞、红叶小檗、草皮等地被物85.53万平方米,种植灌木、乔木等123762棵。

  2、水环境影响

  公路小区均设置有污水处理设备,经处理后,各公路小区污水水质可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

  3、环境噪声

  根据敏感点的监测结果和类比分析,所有处于4类区和1类区的敏感点昼、夜环境噪声值均能满足要求。

  经与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敏感点环境噪声预测结果进行对比表明,由于验收调查现状监测时日平均交通量仅约为营运近期(2009年)预测交通量的26.95%~29.70%,因此各敏感点的昼夜环境噪声监测值较预测值小。

  声屏障对其保护对象有一定的降噪效果,屏障后10米处昼间降噪效果达到3.7分贝,夜间降噪效果达到2.2~3.7分贝;屏障后20米处昼间降噪效果达到3.4~4.0分贝,夜间降噪效果达到3.3~3.6分贝;屏障后敏感点处昼间降噪效果达到3.1分贝,夜间降噪效果达到2.8~3.8分贝。

汕梅高速公路(汕头至揭阳)云路至新亨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汕梅汕头至揭阳段是汕梅高速公路的其中一段(起点段),全长约54.48公里。根据广东省交通厅、交通集团的统一安排,汕梅高速公路汕头至揭阳段分成外砂至登岗段、登岗至新亨段建设,先期建设的登岗至新亨段中由于登岗至云路段与地方道路未设出口,仅建设了路基,未铺设路面工程,故本次交工验收及试通车的路段为云路至新亨段(K33+800~K54+446.1)主线工程以及云路管理中心。

  云路至新亨段位于广东省揭阳市境内,起点K33+800位于云路镇,设云路立交与S335连接,途径揭东县云路镇、埔田镇、锡场镇,终点设揭阳立交与已建成通车的揭普高速公路、汕梅高速公路新亨至梅州段连接。其间在云路镇永和村上跨广梅汕铁路,设揭东立交与在建的潮揭高速公路连接,在埔田镇设埔田立交与县道X114连接,路线全长21.492公里,项目永久占地155.33公顷。验收调查现状监测期间,主线实际车流量2008年8~10月平均为9295标准小车/日,达到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初期预测(2008年)车流量的62.4%。

  建设单位:广东汕揭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广东省揭阳市揭东县。

  工程投资:工程总投资约为10.5亿元,环保投资926万元,占工程总投资0.88%。

  工程建设情况:主线2004年9月公路开工建设,2006年12月交工;管理中心2008年1月建成投入使用。

  环评编制单位:国家环保总局华南科学研究所。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广东省省公路勘察规划设计院(绿化)、江门市巴利恩声学工程有限公司(声屏障)、中国公路工程咨询监理总公司(污水处理)。

  验收调查和监测单位:重庆交通科研设计院、汕头市环境保护监测站、揭阳市环境监测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施工期间,沿河桥梁、路段与路基施工时,产生的弃渣以及废弃物运到指定地点,未向河流灌溉及河流倾倒;沿线取土场、施工场地等临时用地已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平整、恢复;施工期制定有环境保护管理计划,对2处居民点安装了声屏障,项目埔田收费站设置化粪池,云路管理中心安装有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揭东县车田河饮用水源准水源保护区的2座桥梁按要求设置了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并在出水口设置了沉淀池进行处理。

  三、验收调查结果

  公路路基边坡进行了有效防护,绿化工程效果较好。取土场、临时用地在施工结束后得到了有效恢复和利用。

  沿线有8处敏感点,均为居民点。对其全部敏感点进行了监测,经环境噪声现状监测表明:居民点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要求;声屏障昼间可降噪4.9分贝,夜间可降噪5.2分贝。

  本段公路沿线设施包括收费站2处(1处与管理中心在1起)、管理中心1处。项目埔田收费站设置化粪池,生活污水处理后用于绿化,不外排;云路管理中心安装有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生活污水经处理后排往场外农灌沟渠,所排废水中pH、BOD、COD、氨氮、动植物油、悬浮物等经过监测,能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二时段的一级标准。

  

中石油克拉玛依石化分公司20万吨/年甲醇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新疆油田公司年产20万吨/年甲醇项目由工艺生产装置、公用工程设施和辅助生产设施组成。主要工艺装置:天然气脱硫、压缩工段;天然气转化、热回收工段;甲醇合成工段;甲醇精馏和中间罐区工段;甲醇储运和灌装工段等。公用工程设施:循环水装置、车间变电所、凝结水站、供排水系统;辅助生产设施:火炬系统、甲醇成品罐区、装车栈台、化学品库、消防系统、车间综合楼、地磅房、天然气和制氢驰放气运输管线等。生产用水、脱盐水及污水处理、固废处置系统依托克拉玛依石化分公司。

  建设单位:中石油克拉玛依石化分公司

  建设地点:新疆克拉玛依市石化工业园区

  工程投资:项目实际总投资:4.39亿元  环保总投资1993万元  占投资总额4.5%

  工程建设情况:2004年10月开工建设,于2006年10月建成,2008年5月试运行。

  环评编制单位: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中国华陆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新疆石油管理局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监测总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产生的废水经克拉玛依石化分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污水库。

  甲醇合成工段产生的甲醇膨胀气、甲醇精馏工段精馏塔预塔放空气,天然气转化工段汽提塔尾气,经转化炉燃烧后由 35米烟囱排放。

  精馏工段事故排放气、甲醇合成工段事故停车排放气、脱硫工段事故排空气及天然气转化工段事故排空气,全部进入高80米安全放空火炬。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和少量危险固废,进入克石化固废渣场安全处置。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转化炉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均最大排放浓度及烟气黑度均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二级标准。

  氮氧化物最高大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甲醇监测值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

  2、废水

  甲醇厂废水日均排水量约1370立方米/天,废水排至克拉玛依石化分公司废水处理站进行统一处理,验收监测期间pH范围值、COD、悬浮物、BOD、石油类、氨氮、挥发酚最大日均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石油化工)二级标准。

  3、噪声

  厂界噪声4个监测点,昼间最大超标14分贝,夜间最大超标25分贝。全部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甲醇厂处在克拉玛依新建的工业园内,周围无敏感点。

  4、固体废物

  项目开工以来暂无固废产生。

  5、污染物总量控制

  年工作小时按8000小时计算总量。烟尘、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0吨/年; 废水全部纳入克拉玛依石化分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按本次监测污水处理站出口污染物排放浓度及污水排放量计算,COD排放总量为283吨/年,均达到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核定的克石化公司“十一五”目标责任书的总量控制指标(872吨/年)。

  

内蒙古亿利化学工业有限公司40万吨/年聚氯乙烯、40万吨/年离子膜烧碱、4×200兆瓦资源综合利用中自备电站工程部分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建设4×200兆瓦空冷燃煤发电机组和4台670吨/小时循环流化床锅炉,配套建设八套布袋除尘器,新建2座180米烟囱;输煤系统、贮灰场及相应的生产辅助附属设施等

  建设单位:神华亿利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

  工程投资:工程实际总投资31.0亿元,其中环保投资1.0453亿元,占工程总投资的3.31%。

  工程建设情况:该工程1#、2#、3#、4#机组于分别于2006年12月、2006年9月、2006年9月、2007年1月开工建设,分别于2008年4月、2007年12月、2008年2月、2008年8月竣工并投入试运行。石灰石投加系统与主体工程同步完成。

  环评编制单位:内蒙古环境科学研究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山东电力工程咨询院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山东电力工程咨询院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工程建设安装4台200兆瓦空冷燃煤发电机组和4台670吨/小时循环流化床锅炉、八套布袋除尘器。工业废水、生活废水等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本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粉煤灰和炉渣。年产生灰、渣140万吨,50%由内蒙古亿利冀东水泥厂综合利用,其余运往贮灰场贮存。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4台锅炉排放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及烟囱烟气黑度均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第3时段标准要求。

  (2)废水

  本工程产生的工业废水、生活废水等经亿利化学园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3)噪声

  厂界噪声监测共4个点位,昼间监测结果中南厂界2个点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中的Ⅲ类标准昼间65 分贝的限值要求,西厂界2个点中最大超标10.1分贝。夜间监测结果中南厂界2个点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中的Ⅲ类标准夜间55分贝的限值要求,西厂界2个点中最大超标16.0分贝。神华亿利电厂厂界西侧、南侧为空地并且无敏感点。

  (4)总量控制

  根据本次验收监测结果核算,神华亿利电厂全厂烟尘排放量为1021吨/年;二氧化硫排放量为4178吨/年;氮氧化物排放量为7114吨/年,均符合地方环保局总量控制指标和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总量指标要求。

  

中石化股份公司湖北化肥分公司“煤代油”改造工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工程主要对湖北化肥分公司原有合成氨装置以石脑油为原料的生产工艺进行改造,采用英国壳牌公司煤粉加压气化技术。改造工程主要由对加压煤气化、空分、一氧化碳变换、酸性气体脱除、冰机系统及硫回收装置的新建;对甲烷化、压缩、氨合成等工序和部分公用工程的原有装置改造及填平补齐2部分组成。

  建设单位:中石化股份公司湖北化肥分公司

  建设地点:湖北枝江市

  工程投资:实际投资15亿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1.3355亿元,占总投资的8.9%。

  工程建设情况:项目于2003年10月开工建设,2006年12月投入试生产。

  环评编制单位:中国五环化学工程公司  中石化兰州设计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中石化宁波工程公司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中石化宁波工程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湖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工程对各固定污染源排放的废气共计安装了10套除尘处理设施、将硫回收尾气引入动力站氨法脱硫系统进行处理。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一并经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外排,最终排入长江。对主要噪声源采取加装消声设施、隔音室、隔声罩的防治措施。生的固废主要分为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一般固废均有综合利用途径,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物资公司回收利用,综合利用率100%。

  三、验收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原煤仓、煤粉过滤器、灰仓过滤器、尿素包装、循环风机、造粒塔等装置废气中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及最大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合成汽提、循环、蒸发单元共用排气筒和造粒塔排口排放的氨气最大排放速率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

  酸性气体脱除和硫回收排口排放的硫化氢最大排放速率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

  酸性气体脱除排口排放的甲醇最大排放浓度和最大排放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硫回收(动力站一、二期氨法脱硫排口)排口二氧化硫最大排放浓度均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中燃煤电厂第3时段排放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监控点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氨和硫化氢浓度均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监护池排口、总排口废水监测pH值范围、悬浮物、COD、氨氮、挥发酚、硫化物、石油类、氰化物日均排放浓度及吨产品最大排放量、排水量均符合《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8-2001)表1中的大型标准要求。总磷、阴离子洗涤剂日均排放浓度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2一级标准。

  雨水及清净下水排口废水氨氮、COD、石油类日均浓度值均符合《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8-2001)表1中的大型标准要求。总磷日均浓度值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2中一级标准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2、▲3、▲4、▲5监测点在夜间出现超标现象,最大超标9.3分贝,其它监测点昼间及夜间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对厂界噪声超标点所临近的3个敏感点的声环境质量监测结果表明:昼间噪声监测结果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3类标准限值要求,夜间噪声均不能满足相应标准限值要求,最大超8.7分贝。

  根据本次验收监测结果,按年生产时间7920小时计算得出,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氨氮、石油类、氰化物的年排放量分别为164.7吨、45.76吨、2.09吨、0.105吨,废气中二氧化硫、烟尘、颗粒物的年排放量分别为935吨、84.90吨和244.53吨,均符合湖北省环保厅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华能汕头海门电厂一期工程1号机组

  一、工程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华能汕头海门电厂一期工程1号机组

  建设内容:主体工程为2×1000兆瓦等级国产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本次验收已建成1号机组),辅助工程包括循环冷却水塔,燃煤运输、贮存及输送系统等。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包括静电除尘器,脱硝装置、海水脱硫装置,210米钢筋混凝土烟囱,工业废水集中处理设施,生活污水处理装置,脱硫废水处理系统,含煤废水处理系统,干除灰系统,干除渣系统等。

  建设单位:华能汕头海门电厂

  建设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海门镇。

  工程投资:海门电厂1#、2#机组同时建设,建设规模为2×1000兆瓦等级国产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实际总投资为74.72亿元,其中环保投资约77428万元,占总投资10.36%。

  工程建设情况:项目于2006年12月开工建设,2009年6月建成,2009年6月9日经广东省环境保护局批准投入试生产;配套的环保设施也同时投运。

  环评编制单位:华东电力设计院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项目实际建成的环保设施包括:低氮燃烧器、SCR脱硝装置、静电除尘器、海水脱硫装置、210米烟囱、防风抑尘网等废气处理设施,脱硫尾水曝气池、工业废水处理站、含油废水处理站、生活污水处理站、取水明渠、排水明渠等水处理设施,消声器、隔声罩等噪声治理设施,灰库、渣仓、海边灰场等固体废物贮存场所,烟气和废水在线监测系统等。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气

  1#锅炉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及烟囱烟气黑度均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第3时段限值要求。

  输煤系统和干除灰系统所在区域周界无组织排放废气监控点颗粒物浓度最大值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限值要求。

  2、废水

  (1)温排水温升和总余氯

  在验收监测时的工况条件下,温排水温升最大日均值为4.8℃,总余氯未检出。

  (2)取水明渠海水和脱硫尾水水质

  取水明渠海水、脱硫尾水pH值范围、溶解氧最小日均浓度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石油类、非离子氨、活性磷酸盐、硫化物、铅、汞、砷最大浓度日均值均符合《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第三类限值要求。

  (3)工业废水处理站回用水水质

  工业废水处理站回用水池回用水pH值范围,悬浮物、化学需氧量、石油类最大日均浓度值均符合执行限值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二级限值要求。

  (4)生活污水处理站回用水水质

  生活污水处理站接触消毒池回用水pH值范围、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动植物油、总磷、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最大日均浓度值均符合执行限值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二级限值要求。

  (5)温排口附近海域水面温升

  以温排口为圆心,沿温排水流向的扇形面每隔45°设置温度测量线,测量表明,距温排口300米以外的附近海域,受项目温排水影响,涨退潮期间水面下0.5米处温升均小于4℃。

  3、噪声

  北-东北面厂界昼间噪声监测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III类标准要求;监测期间受海浪影响,夜间噪声存在超标现象,最大值超标4.2分贝。

  厂界西北侧约500米处离项目最近的洪洞村后园夜间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12348-2008)III类标准要求。

  4、污染物排放总量

  该工程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分别为:烟尘191吨/年、二氧化硫1181吨/年、氮氧化物690吨/年,烟尘、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低于粤环函〔2005〕1347号文核定的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国电北仑发电厂三期扩建工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新建2台1000兆瓦燃煤机组,每台机组配备2套静电除尘器、1套SCR脱硝设施、1套烟气脱硫系统;新建贮煤场,灰场、渣场、石膏堆场利用原有工程;

  生产、生活废水处理系统、煤码头等其余辅助工程依托原有工程。

  建设单位:国电浙江北仑第三发电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

  工程投资:工程总投资68.89亿元,其中环保投资6.55亿元,占总投资的9.51%。

  工程建设情况:本项目于2006年12月15日动工建设。6号、7号机组分别于2008年11月、2009年5月建成并经浙江省环保厅批准投入试运行。

  环评编制单位: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东电力设计院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北京国电龙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本工程产生的锅炉烟气经SCR反应器脱硝后,先后进入静电除尘器和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装置除尘、脱硫,最后经240米高单筒烟囱排放。全厂的生活废水、工业废水和雨水实行分流制,生活废水和工业废水处理后全部回用,循环冷却温排水通过明渠直排入金塘水道。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除尘灰渣及脱硫石膏。灰渣年产生量为82.5万吨、脱硫石膏约为22.5万吨,目前全部外售综合利用。对各种高噪声源采取了相应隔声降噪措施。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对原有3台机组低氮燃烧器进行改造。

  三、验收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6#、7#炉废气总排口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浓度最大值及烟囱烟气黑度均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的第3时段标准限值要求。

  储氨罐区周界无组织监测点氨浓度最高值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相应限值要求。

  温排水余氯未检出(<0.03 毫克/升),排水水温平均升高5℃,低于环评预测冷却水温升10℃内的要求。

  东厂界噪声昼夜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南厂界噪声昼夜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要求。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以年发电5500小时计算,本项目2台机组污染物排放总量为烟尘337吨/年、二氧化硫6044吨/年、氮氧化物2860吨/年,其中烟尘、二氧化硫排年排放总量均符合浙江省环境保护厅批复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

四川永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10万吨/年漂白竹浆技改工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四川永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10万吨/年漂白竹浆生产线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贮运工程、环保工程、生活服务设施等。

  建设单位:四川永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四川省乐山市沐川县沐溪镇

  工程投资:工程总投资9.5亿元,其中环保投资1.13亿元(不含碱回收),占总投资的11.9%。

  工程建设情况:本项目于2007年5月动工建设。2009年1月21日建成并经四川省环保局批准投入试运行。

  环评编制单位:中国轻工业成都设计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中国轻工业武汉设计有限公司、浙江菲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浙江菲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四川乐山市嘉凌建设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四川省环境监测中心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本工程制浆车间产生的黑液由碱炉燃烧,所产生的废气经双室四电场静电除尘器除尘后,由引风机引入高100米、直径2.8米的烟囱排入大气;1台130吨/小时燃煤锅炉(次高温次高压循环流化床)掺加石灰石炉内脱硫。锅炉烟气经单列四电场静电除尘器除尘后,由引风机引入高100米、直径2.8米的烟囱(同碱炉烟气,共用一根烟囱)排入大气;洗筛漂白工段逸散少量含二氧化氯气体,收集后采用酸雾净化塔处理,处理后的尾气由高25米、直径0.5米的排气筒排入大气;对蒸发工段产生的硫化氢气体,采取气提收集,利用天然气助燃,火炬燃烧方式进行燃烧排放。产生的废水包括白水、中段废水及备料废水、生活污水及循环冷却水。全厂的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雨水实行分流制。洗竹废水经备料车间废水处理系统过滤、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抄浆车间产生的白水,全部通过白水封闭循环系统回用于制浆系统,不外排;制浆车间在洗、筛、漂中产生中段废水与碱回收车间排出的污冷凝水、生活污水一起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通过污水总排口排入沐溪河。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热电站产生的煤灰渣、碱回收车间苛化工段产生的白泥、绿泥、石灰渣和污水处理站产生的脱水污泥,备料车间产生的竹渣。电站锅炉炉渣(120吨/天)、粉煤灰(280吨/天)供水泥企业作生产原料;绿泥、石灰渣(60吨/天)部分用作村级公路筑路,部分同白泥(247.5吨/天绝干)一起送冯家沟渣场堆存;备料车间产生的竹渣(5吨/天)、脱水污泥(25吨/天,绝干)作中密度板原料;蒸煮筛选、竹节回用蒸煮及白水回收所得浆(5吨/天)回用于抄造。中密度板生产线(污泥、备料竹屑综合利用)项目,已进入试生产阶段。主要噪声源有备料削片机、打浆机、浆板机、引风机、鼓风机、电站汽机、真空泵等设备噪声,该项目对设备噪声采取的噪声防治措施有:设备选型时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制氧站管道、门加隔音材料,窗加双层玻璃,增设隔音间;震动设备设减震器或减震装置;对噪声源合理布局,防止噪声叠加和干扰;在厂界处设置绿化带,多种树木,以屏噪、吸声、消声;加强造纸车间门窗的维护,保持其完好,并在厂界侧少开门窗,夜间避免蒸汽、压缩空气放空。建设单位委托乐山市环科所进行了配套竹资源区林竹资源调查与评估。

  三、验收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130吨/小时燃煤锅炉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及烟囱烟气黑度均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第2时段标准要求。

  碱炉排放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浓度及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

  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最大浓度值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标准要求,厂界无组织排放的硫化氢、氨、甲硫醇、甲硫醚、二甲二硫最大监测值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的要求。

  污水处理站出口(总排口)废水中pH范围及SS、COD、BOD5最大日均排放浓度值及吨产品排放量均符合《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4-2001)表1标准要求,同时pH范围及SS、COD、BOD5、氨氮、总氮、总磷、AOX最大日均排放浓度值也符合《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4-2008)要求。

  厂界共布设10个噪声监测点,昼间除4#点超标外(超标1.7~1.8分贝),其余9个厂界噪声监测点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夜间除3#、4#、5#、6#点超标外(超标1.7~4.9分贝),其余6个点厂界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厂界周围共设8个环境敏感点,昼间噪声监测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的要求,3#、4#环境敏感点夜间超过了《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的要求,超标1.4~3.2分贝),其余的6个环境敏感点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的要求。

  根据监测结果计算,该项目建成后全公司污染物排放总量分别为烟尘606.3吨/年、二氧化硫1929.2吨/年、COD 977吨/年,均符合乐山市环保局核定的总量控制指标。

  

广东亨达利水泥厂有限公司淘汰立窑建设155万吨/年和60万吨/年新型干法旋窑水泥生产线技改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项目新建155万吨/年干法旋窑生产线、60万吨/年干法旋窑生产线、60兆瓦自备电站〔60兆瓦资源综合利用发电机组〕,实际淘汰云安县云硫水泥厂、云安县茶洞水泥厂、云安县富林水泥厂、云安县镇安水泥厂、云安县水泥厂、广东亨达利水泥厂有限公司湿法窑共计232万吨/年的生产线。

  建设单位:广东亨达利水泥厂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广东省云浮市

  工程投资:实际投资6.84亿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为8464万元,约占工程总投资的12.4%。

  工程建设情况:155万吨/年干法旋窑生产线、60万吨/年干法旋窑生产线、60兆瓦自备电站分别于2003年9月、2002年10月、2002年6月开工建设,2006年10月、2004年4月、2005年9月投入试生产。

  环评编制单位:海南瑞岛环境顾问有限公司/中非地质工程勘查研究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天津水泥设计院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中国机械工业建设总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包括:烟(粉)尘以及旋窑烧成过程和电站锅炉燃烧油母页岩和烟煤产生的烟气产生的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氟化物、一氧化碳等。项目共设置了42台除尘器,自备电站废气采用循环流化床炉内脱硫技术,废气经处理后高空排放。

  厂区排水清污分流。155万吨/年干法旋窑生产线厂区化粪处理后的生活污水、辅助生产废水统一由埋地式污水生化处理设施处理后作为厂区绿化用水、厂区道路洒水;60万吨/年干法旋窑生产线厂区生活污水经化粪处理后进埋地式污水生化处理设施处理、辅助生产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作为水泥磨冷却水、厂区道路洒水和绿化用水;60兆瓦自备电站锅炉排水、循环水池排污水、中和处理后的酸碱废水统一排入厂区北面山塘,经沉淀、澄清后作为自备电站回用水。

  项目主要固体废物包括:除尘器烟(粉)尘、自备电站循环流化床锅炉灰渣和生活垃圾等。除尘器烟(粉)尘全部作为水泥生产的原辅料或产品返回生产线,锅炉灰渣回收作为水泥混合材,厂区生活垃圾由地方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项目主要通过设备选型、基础减振、配置消声/隔声设施、墙体/山体围档等措施,降低生产噪声对外界的影响。

  三、验收监测结果

  155万吨/年干法旋窑生产线窑头冷却机、60万吨/年干法旋窑生产线窑头冷却机、155万吨/年干法旋窑生产线窑磨一体机、60万吨/年干法旋窑生产线窑磨一体机除尘器出口烟(粉)尘排放最高浓度和吨产品排放量、155万吨/年干法旋窑生产线窑磨一体机、60万吨/年干法旋窑生产线窑磨一体机除尘器出口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氟化物排放最高浓度及吨产品排放量均符合执行标准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水泥厂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限值第二时段二类标准。155万吨/年干法旋窑生产线煤磨、60万吨/年干法旋窑生产线煤磨除尘器出口粉尘排放最高浓度和吨产品排放量均符合执行标准限值。155万吨/年、60万吨/年干法旋窑生产线其它除尘器出口粉尘排放浓度均低于执行标准限值。60兆瓦自备电站锅炉配套静电除尘器出口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最高浓度分别为均符合执行标准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限值第二时段标准。

  60万吨/年干法旋窑生产线厂区第三级沉淀池混合水各监测因子日均浓度值均符合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限值要求。

  厂界噪声60万吨/年旋窑内60兆瓦自备电站西北面厂界昼间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Ⅱ类标准要求。夜间1个点位(厂界和敏感点噪声)噪声超过《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Ⅱ类标准要求,最大值超标9.4分贝。

  字号:[   ] 更新日期:[ 2009-10-27] [ 打 印 ] [ 关 闭 ]
 主  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技术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信息中心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15号 邮编:100035
 机关电话号码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50091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