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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函
环办函〔2008〕644号
关于征求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铁路》(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防治污染,改善环境,指导铁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部决定制订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 铁路》。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该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将该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发给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并于2008年10月20日前反馈我部科技司。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周凤保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电话:(010)66556215

    传真:(010)66556213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铁路》(征求意见稿)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铁路》(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二○○八年九月十二日

主题词:环保 标准 铁路 征求意见 函

附件一: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铁道部办公厅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

  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

  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环境保护部对外合作中心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同济大学声学研究所

  长安大学

  北京劳动保护研究所

  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

  铁道科学研究院

  中铁第一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中铁第二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中铁第三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铁路城市轨道交通设计研究院

  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

  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长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

     
 
  字体:【    】 更新日期:【2008-09-19】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