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确保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焚烧处置设施安全稳定运行,规范性能测试行为,我部决定制订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焚烧处置设施性能测试技术规范》。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将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送给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于2008年10月1日前反馈我部。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张国宁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联系电话:(010)66556216 传真:(010)66556213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焚烧处置设施性能测试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3.《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焚烧处置设施性能测试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二○○八年九月十二日
主题词:环保 危险废物 技术规范 意见 函 附件一: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 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环境保护部对外合作中心 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 清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系 浙江大学热能工程研究所 北京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北京金隅生态岛科技有限公司 天津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天津市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中心 上海万强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湖州市工业和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