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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保护环境,我部决定制定《多氯联苯废物焚烧处置工程技术规范》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将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送给你们,请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08年10月30日前返回我部或标准编制单位。 联系人: 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姜宏 沈阳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陈辉 联系电话:(010)66556220 (024)24520879 13604024977 Email:chenhui.syhky@163.com 传真:(010)66556218 (024)24520868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沈阳市东陵区南塔街139号 邮政编码:100035 110016 附件:1.多氯联苯废物焚烧处置工程技术规范(试行)(征求意见稿) 2.多氯联苯废物焚烧处置工程技术规范(试行)(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3.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二○○八年九月十九日
主题词:环保 工程 规范 意见 函 附件三: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环境保护部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中国环保产业协会 清华大学环境工程系 北京师范大学环境系 浙江大学热能工程系 北京机电研究院 重庆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上海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陕西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北京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天津合佳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杭州大地环保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