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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办公厅文件
环监〔2008〕19号
关于对黑龙江省部分企业进行查处的监察通知书

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
  
  我部联合你厅于2008年4月21日至30日,在你省环境执法后督察检查中发现,捷峰造纸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存在不同程度的环境问题。为严肃法纪,督促落实整改要求,切实改善区域环境质量,经部常务会议审定,现责成你厅:
  
  一、督促双鸭山市政府依法彻底取缔捷峰造纸有限公司,并依法依规对纵容捷峰造纸有限公司违法生产的有关人员追究行政责任。
  
  二、督促牡丹江市政府依法限期关闭黑龙江中尔钢铁有限公司两台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炼铁小高炉,杜绝企业违法生产,污染环境。
  
  三、对牡丹江高科生化有限公司、雪原酒业有限公司、汤原造纸厂进一步核查。如发现存在环境违法行为,要采取取缔关闭、停产整治、限期治理等措施严肃查处,并通过就地曝光、挂牌督办、移交移送等方式严格督办。
  
  请你厅将有关查处情况于2008年9月12日前报送我部。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  周广飞
  
  传真:(010)66556454   

  附件:黑龙江省存在环境问题的企业名单

  二○○八年八月四日

  主题词: 环保 查处 监察 通知

  抄送:东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双鸭山市环境保护局,牡丹江市人民政府,牡丹江市环境保护局,佳木斯市人民政府,佳木斯市环境保护局

 

    附件:

黑龙江省存在环境问题的企业名单

 

序号

企 业 名 称

     

1 捷峰造纸有限公司 属于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生产企业。企业生产污水全部排入附近容积为约40万立方米的土制纳污池内;2008年4月14日起人为扒开土坝,排出大约12万吨高浓度造纸污水,目前污水存量仍大约20多万立方米。
2 黑龙江中尔钢铁有限公司 企业两台炼铁高炉均为67立方米的小高炉,严重违反产业政策。
3 牡丹江高科生化有限公司 企业污水处理工艺水平无法达到处理高浓度玉米淀粉废水的要求。企业厂区排污沟处有大量干裂污泥,有偷排偷放的迹象。
4 雪原酒业有限公司 企业污水排放口有酸性废水严重腐蚀的痕迹,企业加碱工序操作不规范;未建有应急事故池。
5 汤原造纸厂 处理后的污水通过没有防渗处理的氧化塘外排;6个黑液储罐有超越管路可未经碱回收工序直接连接到污水站;企业生产时常有恶臭气体排出。

     
 
  字体:【    】 更新日期:【2008-08-12】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