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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公告 2008年 第24号
关于发布《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Ⅴ阶段)》(GB 17691-2005)》修改方案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机动车污染物排放对环境的污染,完善国家环保标准体系,我部决定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Ⅴ阶段)》(GB 17691-2005)进行修改,现公布修改方案。

    特此公告。

    附件:《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Ⅴ阶段)》(GB 17691-2005)修改方案

二○○八年六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 环保 汽车 排放限值 标准 公告

 

     
 
  字体:【    】 更新日期:【2008-06-27】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