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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核安全局函
国核安函〔2008〕74号
关于印发《三门核电一期工程1号机组核岛基坑负挖验槽核安全检查报告》的函

三门核电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2008年8月22日我局组织检查组对你公司三门核电一期工程1号机组核岛基坑负挖情况进行了例行安全检查,现将检查报告印发你公司。你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检查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核安全管理要求,确保三门核电一期工程1号机组建造的工程质量。

  附件:三门核电一期工程1号机组核岛基坑负挖核安全检查报告

 

二○○八年九月十六日

主题词:环保 核电厂 负挖 检查报告 函

抄送: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环境保护部上海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核电部。

     
 
  字体:【    】 更新日期:【2008-09-22】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