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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核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修改田湾核电站1、2号机组稳压器额定液位定值的函》(苏核发〔2007〕219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HAF001)和《核电厂换料、修改和事故停堆管理》(HAF103/01)要求,我局对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评,认为你公司修改田湾核电站1、2号机组稳压器额定液位定值的申请是可以接受的,现予批准。
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批准的田湾核电站1、2号机组稳压器额定液位定值进行修改,确保机组运行安全。
二○○八年六月十九日
主题词:环保 核安全 液位 修改 通知
抄送: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环境保护部北方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