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副省级城市环境保护局:
为落实全国工业危险废物申报登记试点及工业危险废物产生源专项调查工作(以下简称“试点和调查工作”),根据《关于开展全国工业危险废物申报登记试点工作及重点行业工业危险废物产生源专项调查的通知》(环办〔2006〕105号),我局将举办工业危险废物申报登记试点工作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06年10月23-24日(22日报到)
二、培训地点
北京兰溪宾馆(朝阳区育慧南路1号,电话:010-84638189)
三、培训内容
试点和调查工作方案的实施及相关软件使用;工业危险废物监督管理。
四、参加培训人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及副省级城市环境保护局有关人员各2名(其中1名污染控制或固体废物管理中心人员,1名环境监察人员)。
五、其他事项
1、参加培训人员交通费用自理,自带笔记本电脑(最低WIN98配置)。培训班不设接站,请自行前往。
2、请填写回执(附件),并于2006年10月12日前传真至国家环保总局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联系人:国家环保总局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张华
电话:(010)84634708(兼传真)
手机:13671050626
联系人:国家环保总局污控司 钟斌
电话:(010)66556256
附件:回执
二○○六年九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环保 污控 工业危险废物 培训 通知
抄送: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
附件:
回 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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