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政务信息->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文->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 2006年 第6号
关于颁发杭州大地环保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根据杭州大地环保有限公司的申请,我局对申请单位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了审查,并对申请单位的经营设施进行了现场核查,核定杭州大地环保有限公司符合申请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条件。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的规定,现决定向杭州大地环保有限公司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特此公告。

  附件:杭州大地环保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二○○六年二月七日

  主题词: 环保 危险废物 经营许可证 杭州大地 公告

     
 
  字体:【    】 更新日期:【2006-02-07】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