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燕捷荧光灯处理技术有限公司提出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后,我局对其有关证明材料和经营设施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各项条件基本符合《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的规定,现决定向该单位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特此公告。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 环保 危险废物 经营许可证 公告
发送: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天津市环境保护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