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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 2006年 第77号
关于颁发天津燕捷荧光灯处理技术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天津燕捷荧光灯处理技术有限公司提出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后,我局对其有关证明材料和经营设施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各项条件基本符合《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的规定,现决定向该单位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特此公告。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 环保 危险废物 经营许可证 公告

发送: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天津市环境保护局。

     
 
  字体:【    】 更新日期:【2006-12-30】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