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政务信息->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文->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 2007年 第22号
关于颁发苏州伟翔电子废弃物处理技术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苏州伟翔电子废弃物处理技术有限公司提出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后,我局对其有关证明材料和经营设施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各项条件基本符合《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的规定,现决定向该单位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特此公告。

  二○○七年三月十四日

主题词: 环保 危险废物 经营许可证 公告
  
发送:江苏省环境保护厅。 

     
 
  字体:【    】 更新日期:【2007-03-20】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