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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文件
环办[2002]121号
关于协助做好第二届中华环境奖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解放军环境保护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各有关单位:

  为鼓励和表彰对环境保护做出重大贡献和取得优异成绩的个人或集体,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组织开展了“中华环境奖”评选活动。

  第二届中华环境奖评选活动现正式启动。现将中华环境奖组委会公告转发给你们,请你们配合做好宣传工作,认真组织推荐为中国环境保护事业做出重大贡献和在环境保护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的个人或集体,具体工作可与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联系。

  

  

  附件:中华环境奖组委会公告

  

  二○○二年十月十一日

  

  主题词:环保  中华环境奖  推荐  通知               

  抄  送:国务院有关部门办公厅(室),国家环保总局各直属单位、

  各派出机构                      

  

  附件:中华环境奖组委会公告

  为提高全民的环境意识,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设立了中华环境奖。中华环境奖是中国环境保护的社会性奖励。她的设立旨在表彰和奖励国内外为中国环境保护事业做出贡献和取得优异成绩的个人或集体。首届(2001年)中华环境奖已于去年年底评出,大连市原市长薄熙来和共青团中央保护母亲河行动领导小组获奖,殷玉珍等13位个人和集体获提名奖。

  根据《中华环境奖奖励办法》规定:中华环境奖每两年评选一次,推荐候选人可采用单位集体推荐、个人推荐或自荐方式进行,评选范围包括单位、城市、地区、个人、集体(包括企业、环保项目和环保活动)等。获奖者将获得证书和奖金。

  2003年度“中华环境奖”组织委员会由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委员会、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中宣部、文化部、教育部、民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和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等十二个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组成。中华环境奖组织委员会聘请有关方面专家、学者和知名人士组成中华环境奖评选委员会。由评选委员会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组织评选。

  2003年度中华环境奖自即日起至2002年12月30日推荐候选人,欢迎社会各界积极推荐。

  详细情况请登录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网站www.cepf.org.cn查询,或直接与中华环境奖评选办公室联系。

  联系地点: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中华环境奖评选办公室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南路1号    邮编:100029

  联系电话:84632355、84631008       传真:84631438

  E-mail:cepfound@public3.bta.net.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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