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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家用制冷器具
Technical Requirement for Environmental Labeling Products-Household Refrigerators
( HJ/T 236-2006 代替HJBZ 1-2000 2006-03-01实施)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国逐步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国家方案》,减少家用制冷器具在生产、使用过程中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影响,促进节能产品的使用,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对《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家用制冷器具》(HJBZ 1-2000)的技术内容进行了部分改动并按GB/T1.1—2000对其进行了全面修改。 本标准规定了家用制冷器具类环境标志产品的定义、基本要求、技术内容和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500L以下的电机驱动压缩式家用电冰箱、冷冻箱。容积超过500L的同类型冰箱可参照本标准实施。 本标准自2006年3月1日起实施,自实施之日起代替《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家用制冷器具》(HJBZ 1-2000)。
2006-03-01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家用制冷器具(HJ/T 236-2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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