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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PA谅解备忘录完成的主要工作
2006-06-22
   
 

 

1、召开了3次研讨会。

在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保护海洋免受陆基活动影响全球行动计划(UNEP/GPA)秘书处的支持和指导下,中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继2004年1月于青岛举办了“中国保护海洋免受陆基活动影响研讨会”以后,又分别在山东省长岛县、广东省湛江市和北京市分别举办了沿海省(直辖市、自治区)及各涉海部门代表参加的一系列研讨会。这些会议的主要目的是:商讨并推进中国保护海洋免受陆基活动影响行动计划的编制准备工作。会议下发的材料主要有《中国保护海洋环境免受陆源污染国家行动计划编制工作大纲》、《保护环境环境免受陆基活动影响中国行动计划编制技术大纲》和《联合国保护环境免受陆基活动影响国家行动方案制定和实施手册》。

各沿海城市代表就如何为国家行动计划作准备进行了讨论,各部门代表阐述了在编制国家行动计划中积极支持的立场。

(1)长岛会议

2005年7月21日-24日在山东省长岛县召开了渤海和黄海海区GPA工作研讨会。来自渤海和黄海海区的辽宁、河北、天津、山东四沿海省份环保部门和技术支持单位的代表参加了会议。长岛县政府和相关部门派人出席了会议,当地非政府组织和社会团体人士也参与了研讨。会议研讨了渤海、黄海海区行动计划的编制方案,提交了各省的基础资料。会议代表注意到相关海区存在的环境问题以及受季节变化的不同表现,有关部门的代表认识到在海洋开发过程中加强保护的重要意义,非政府组织及相关人士对编制国家行动计划和其它感兴趣的海洋环境保护问题进行了咨询和讨论。

(2)湛江会议

2005年8月30日-31日,在广东省湛江市召开了东海和南海海区GPA工作研讨会。来自东海和南海海区的江苏、上海、浙江、福建、广东、广西、海南7个省、区、市的代表共30多人参加了会议。湛江市政府和相关部门派人出席了会议,当地非政府组织和社会团体人士也参与了研讨。会议除研讨了东海、南海海区的行动计划工作外,还讨论了中国国家行动计划的编制技术指南。会议代表注意到相关海区存在的环境问题,有关部门的代表理解加强海洋环境保护的意义,非政府组织及相关人士咨询并讨论编制国家行动计划和其它感兴趣的海洋环境保护问题。

3)北京会议

2006年4月11日-12日,在北京召开了中国国家行动计划编制工作研讨会。除环保总局外,来自国土资源部、建设部、交通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海洋局、国家林业局、国家旅游局以及军队等部门和中国11个沿海省的60多名代表参加了会议。Vanderweerd女士也出席了会议。会议的主要成果是提交了国家计划编制的正式指南,启动了包括各有关部门和沿海地方政府在内的国家行动计划编制工作。

2、成立了顾问委员会和专家委员会。

      成立了包括10个相关部门和11个沿海地方政府官员、专家在内的顾问委员会和专家委员会。在北京研讨会上正式公布。

3、完成了中国国家行动计划编制技术指南。

      通过3次研讨会,对指南进行了完善和修改,现在已经正式定稿。正在指导中国开展计划的编制工作。

4、进行了广泛的宣传。

      通过3次研讨会以及中国筹备第二次政府间审查会之际,就GPA的有关背景、工作理念等方面进行了广泛的宣传,提高了GPA在中国的知名度。我们还借承办第二次审查会议之际,利用电视、报纸、互联网等主要媒体进行大范围的宣传和报导。

 

     
 
  字体:【    】 更新日期:【2006-10-09】   【打印】 【关闭】